有關部門那,我們不是早就實名制了嗎?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10-22 09:05
作者:雷斯林公眾號:雷叔寫故事 / raistlin2017

雖然還沒有正式的官方通告,但最近已經看到很多博主在討論自媒體前台實名的事了。
先是一位財經博主表示,100萬粉的自媒體賬號要前台展示姓名。

然後有人曬出了微博客服專員的通知。

這幾天微博CEO都在掰扯這事。
先説不願意實名也可以,把粉絲清到100萬以下或者更換領域就行。

順便還辟謠了一個消息,説前台實名範圍不會繼續擴大,至少50萬打底。

但他很快又打臉自己,表示“俺説了不算,這不是常識嗎?”。

現在,你已經能在前台看到來總的實名信息了。

是不是隻有微博這樣呢?
那肯定不是,正如來去之間所説,這種問題他一個微博CEO説了不算,都是全網各平台的統一規定。
這不,已經有人表示B站運營給自己打電話,要月底前實名了。

據説,這是基於胡錫進的提案做出的改進。

這就導致網友們非常焦慮。
現在刷微博,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聲音。
有的説以後1萬粉以上以後都要實名。
還有的覺得就算現在是100萬、50萬,以後可能是10萬、5萬,最後一定會是全部。

一些人形容這是開窗的藝術。
“當他們要求全員實名時,所有人都在反對。”
“然後他們推開一扇窗,説只有50萬以上的才需要實名,人們便欣然同意了。”

網友們表達出了強烈的不理解,感覺自己得到的信息保護還不如那些罪犯。

感覺蝙蝠俠聽了都得連夜從哥譚跑路。

一時間哀鴻遍野。
知名漫畫博主禾野已經無心創作了,恨不得立刻掛上吸氧機,逃離地球。

更多人在四處找內容備份方案。
匿名説唱歌手@幼稚園殺手乾脆直接註銷了微博:

最後可能唯一利好——夜神月。
一本筆記寫完了,他還意猶未盡。


當然,不管前台實名到底怎樣落實,最終會不會全員普及,我都不看好這個操作。
因為我實在看不出它的實際作用。
為啥要搞自媒體前台實名?
其實根源上是希望大家能為自己説出來的話負責,不要順便造謠、傳謠、帶節奏。
可明明這個問題通過後台實名就能解決啊。
現在我們註冊微博、註冊各種社交媒體,乃至於註冊任何平台,第一件事就是填寫手機號,再接收驗證碼,最後搞實名認證。

不搞完這一套操作你都沒法正常發言。
也就是説,我們所有上網的人,在網警以及相關部門那裏,早就已經是實名上網的了。
只是這些信息沒有公之於眾而已。
所以如果你真的在網上説了什麼不該説的話,帶了不該帶的節奏,不管有沒有前台實名展示,官方本來就能第一時間找到你。
前幾天,網民張某説安徽涇縣一個小學發生了校園暴力事件,很多學生受傷,結果一查就發現是造謠,第二天就把這人傳喚了。

廣東汕頭的另一位張姓網友,在抖音上聲稱有人借問路之名拐騙學生,很快被行政拘留。

山東廣饒一對夫妻在網上自導自演,説當地有犯罪團伙偷孩子,還在社媒軟件裏大肆傳播,也是很快就被轄區內的公安調查到了。

現在全國各地對網絡謠言的打擊力度都非常大,碰到虛假信息傳播,很快就能精準定位,找上門來,該抓人就抓人,該批評就批評。

實名展示在前台還是後台,對這些辦案人員來説根本沒區別啊,因為他們本來就知道。
既然如此,前台實名不就是多此一舉嗎?
想想當時説要顯示IP的時候也一樣,説是為了減少冒充熱點事件當事人、惡意造謠、蹭流量等不良行為,確保傳播內容的真實、透明。

真的實行後,互聯網環境是一點都沒淨化,反而讓評論區的人更喜歡針對地域攻擊對罵了。


看到河南就是偷井蓋,看到山東就玩考公梗,看到四川就問性向,搞得大家反而萌生出更深的地域刻板印象,更不容易相互理解了。

原來可以一起針對某件事好好討論的,現在都是針對各種IP的攻擊。
難道這就是你們想要的嗎?

可能有網友比較理想化,覺得實名上網時,人們有更多顧慮,會謹言慎行,能減少網暴。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
要知道,很多網暴就是從扒出當事人的實名信息開始的,然後通過這些信息一點點侵入對方生活,最終無孔不入地對當事人造成傷害。
之前有位畫手因為抵制無版權AI被網暴了。

當時,她在自己的B站發佈了一條聲明,表達了自己對AI和AI衍生物的一些看法。
“並非抵制AI技術本身,而是抵制無版權煉丹。”

結果沒過多久,她再次更新動態,表示自己的個人信息暴露了,也就是被“開盒”了。

網暴者利用她的手機號碼進行各種高利貸和機構的賬號註冊,導致她不斷被信息騷擾。
除此之外,還有人向她的學校發佈了性質惡劣的舉報郵件,造謠她賣淫、吸毒。

網絡上有人發出了郵件,並沾沾自喜地表示這還是用她“最恨的ai”寫出來的。

最後,這位網友難以忍受網暴,只好將十幾萬粉的微博註銷掉,並且進行求助。

還有網友因為曝光了一個可能涉嫌違法的聊天羣,被羣友進行人肉和開盒。
以至於她和家人每天都會收到各種充斥着污言穢語的騷擾電話,個人信息都掛在了網上。

這些人還會寄來包括花圈、壽衣在內的惡意快遞,就是為了讓人恐慌、害怕,進行報復。

你看,就算沒有展示實名信息,這幫網暴者都能想方設法搞出來,一旦前台實名信息公開,豈不是更加助長他們的氣焰嗎?
有人説,那是因為這些網暴者沒有被實名,還躲在暗處,如果大家都實名了,一定會更好。

但現實是,很多網暴者並不覺得自己在網暴,不少人認為自己是在伸張正義!
所以就算實名,他們也不見得會收斂,因為他們根本意識不到自己做錯了事。
疫情期間有一位給外賣小哥200元感謝費的女士,在網上分享自己遇到的感人事情。

結果被某些網友教做人了。
他們覺得這位求助人給的打賞錢太少了,算上住酒店的錢,根本不夠。

説她一邊強調自己無以為報,一邊只願意摳摳搜搜地付出200塊,不符合市價,實在太小氣了。

也有人把這種行為上升到地域的問題,説她只給200塊就打發了那位小哥,完全是欺負外省人,是“尖酸”,是“刻薄”,是“精明”。

這不就是在對這位女兒進行網暴嗎?
顯然網暴者不這麼看,他們覺得快遞小哥是弱勢羣體,自己是在為弱勢羣體伸張正義。
最後這位女兒無法忍受這些惡意言論,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
悲劇釀成了。
但這些人並不會為此負責。
他們依舊認為自己是道德標兵,在用語言匡扶正義,是時代的白蓮花,是公正的蜻蜓隊長,如果他們不打出惡評,世界就要被壞人佔領了。
如果搞錯了呢?
正義無罪啊。
即便真的冤枉了,那也只能怪別人運氣不好。
“我們的出發點是好的,我們的本心是好的,下次再遇到類似的事情,我們還要勇敢發聲!”

所以可以想象,一旦前台實名,相當於把審判權從官方轉移到這些並不理智的大眾羣體身上。
官方機構至少有規則和標準可以遵循,大眾情緒卻是容易煽動,容易走向偏激的。
個人很容易隱藏在羣體之中,抱着法不責眾的僥倖心態,拋開束縛自己的責任感,去滿足自以為是的渴望,去伸張無法發泄的正義。
這就很可怕。
因為網絡本來就是個混雜着不同觀點的地方,你不可能讓自己説的每句話都得到肯定。
萬一遇到與自己觀點相左的人,前台實名只會讓他們更容易對你發起攻擊。
而且真的網暴開盒的時候,敵人是在暗處的,而新規定讓你必須脱去身上唯一的一點點偽裝。你就像被無數獵人瞄準的天鵝,只等着開槍的那一刻。
任何一個在網上發表過觀點的人都會有類似體會:這個互聯網上,就是有那麼一些魔怔的人。
他們會對你發出死亡威脅:

會在後台無休無止地騷擾你。
會想辦法找到你的地址,給你寄發臭發爛的菜。
會莫名其妙認為你欺騙他感情,狂熱地要找到你。
如果真的去看醫生,會發現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精神上的問題。中國有1600萬中度以上的精神病人,這些人做起事情來沒有顧忌。
如果你恰好説了他們不喜歡或者太喜歡的話,那就祈禱這些人別找到你吧。否則只會是一場悲劇。
所以我覺得所謂“前台實名制”,只會助長網暴。

還有。
前台實名直接牽涉到隱私泄露的問題。
互聯網上很難有秘密。當人知道你的名字、你的所在地、你的名字、你的職業,就能夠通過一些手段拼湊出你更多的個人信息。
而你無從知曉自己被怎樣的人窺探着。
不光明星有私生飯,很多博主也有。
這些“粉絲”可能懷抱着各種匪夷所思的目的,對博主進行持續不斷的線上騷擾。

包括我自己也遇到過。
有人通過私信和郵件發來一些詭異的言語,除了痛罵外,還有不少是曠日持久且有點臆想因素的表白。
我是男的,還好一點,據我所知,女性在這方面遭遇的困擾更多,很大概率涉及到不堪入目的性騷擾。
一旦實名落實,這些人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舉動嗎?他們的舉動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嗎?
都是未知。
更何況,官方總是提醒我們保護信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小心反詐,但是一轉眼就要把實名信息公開,這難道不會更容易讓人被詐騙嗎?

要知道,騙子真的非常與時俱進,他們很善於利用人們的隱私信息。
你上網買個快遞,填完地址,面單信息轉手被賣,立刻就人操着一口夾生普通話,打電話上門,忽悠你走進“退款”騙局。
你上網衝浪,發了條動態説自己準備回國,馬上就有高仿賬號給你的朋友們輪番發私信,聲稱你航班出了問題,請朋友們金錢支援。
你家孩子遠在外地,結果突然有人發來孩子被綁住的視頻,還要求你支付贖金。


就算你什麼都不做,也可能有所謂的公檢法機關打來電話,聲稱你被牽扯到某件機密案件之中,要速速配合他們操作才能獲得安全。
你説你不信。
於是騙子條理清晰地報出你的個人信息,家裏有幾口人,家住哪裏,從哪個學校畢業,在哪裏工作,幾天前買過什麼,最近辦了什麼業務。
甚至身份證號是多少。
以前這些團隊搞詐騙,先要找各種公司買個人信息,然後對不同人設計不同騙局。
實名後都不用買,個人信息直接送上門來。
一旦騙子們掌握了信息,他們就有機會編造出更具有針對性的騙局,讓人走進陷阱。

更讓人防不勝防。
如此一來,人們又該如此保護自己呢?
有人會説很多博主早就實名了啊,確實,畢竟有很多真人出鏡的自媒體賬號,和實名沒什麼區別。
包括有些專業領域的博主,比如醫生啊律師啊都是自願實名的,因為他們的領域可能需要這些身份來表示自己的權威性。
但這是他們自願的選擇。
而強制實名是在剝奪選擇的權利,從某種意義上也是在侵害個人的隱私權。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條強調,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採取措施確保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並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個人隱私權難道不值得被保護嗎?
所以這事我本來都不用苦口婆心説這麼多,講前台實名的利弊。
這事本來就不是一個“該不該”的問題,還是一個“能不能”的問題。

所以説,前台實名怎麼看都不是一步好棋。
既起不到實際的作用,還會增加網暴和隱私暴露的風險,到底圖什麼呢?
而且,如果真的有人要通過自媒體來搞事,那他們會傻了吧唧地用真實身份來認證嗎?多半是隻敢躲在假身份背後偷偷使壞。
還有那種專門做營銷號的MCN機構,旗下好多個號,認證信息歸認證信息,運營人歸運營人,誰又能保證實名信息一定是本人呢?
結果最後還是那些老老實實上網的人,面臨最多的限制,承擔最多的風險。
前台實名一旦落實,很有可能出現更多為了利益、為了取樂、為了見不得人的一己私慾,躲在暗處窺探、攻擊、傷害他人的人。
也會出現更多被騷擾、被網暴的受害者。
這樣的網絡環境難道不是更糟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