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給城市人1個崗位的同時,就給了農村人3個多城市崗位,這叫對農村人不公平?_風聞
guan_15552440142091-10-23 14:49
【本文來自《不時看到有人宣揚改開之前的社會比改開之後更加美好、理想》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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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城鎮就業人員(萬人)
1971年 1970年 1969年 1968年 1967年 1966年 1965年
6868 6312 5825 5630 5446 5354 5136
分析這組數據,有三處要特別注意。
一是1966年-1969年WG期間,城鎮就業裏佔大頭的企業招工等就停止了。可是從1965年的城鎮就業人數5136萬到1969年的5825萬,還是增加了689萬人,4年裏平均每年增加172.25萬人。這個數據就是個“底數”:也就是國家基本上不招工,每年也有170多萬人補充到全民、集體所有制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商業等等行業裏去。這些人都是什麼人呢?大中專畢業學生成為國家幹部、屬於原户籍是城鎮的退伍兵安置工作、一定級別的軍轉幹部等等,其中“企業規定的頂替子女就業”佔了這些人中的相當數量。這個“底數”是無法改變的,每年新增的城鎮就業人數中這個“底數”是必須要加上的。當然,我也知道企業頂替子女就業人數中有農村户籍的子女進城就業,但是這個數目比起具有城鎮户籍的企業子女頂替就業要小的多。
二是1970年在1969年就業人數5825萬基礎上增加了487萬就業人數。這是60年代沒有過的較多的城鎮一年就業人數增加的數目。這是有歷史背景的。1970年是中蘇關係最緊張的年份,國家發現企業好幾年沒有正常招工,年輕人斷檔了。所以,1970年幾乎全體退伍兵(城鄉户籍全體)安置城鎮(主要是招工)就業了。同時相當數量的低齡城鎮户籍子女也進工廠就業了。我們觀網裏就有這樣的人,在1970年16歲就進廠當工人了。我曾經在農村上初中的一些城鎮户籍在校學生也去當工人了(也是16歲左右)。還有部分1968年第一批上山下鄉的知青回城就業。如果説“農村户籍青年進城就業”,從歷史上來看,除了1958年和1959年是大量之外(説明一下,1960年也增加不少,歷史資料證明很多是1959年的合同工臨時工轉為正式工的數目),就是1970年出現比較多的數量。他們是“退伍兵”特殊情況。除此之外,自1961年的精簡職工以後,大規模農村户籍青年招工進城就業就沒有這樣的機會了。
三是1971年城鎮就業人數比1970年增加了556萬人,不是別的,是上山下鄉的知青開始返城招工等就業了。我感到很奇怪,你竟然將1600萬知青中的大部分沒有計算在1977年以前的城鎮就業人數里面,這肯定是荒唐的。這裏補充一個歷史常識,從1968年-1978年全國前後有約1700萬知青上山下鄉。到了1980年基本上全部在城鎮就業了(當然有極少數選擇在農村紮根沒有進城就業)。在1952年-1977年的城鎮增加的就業人數中,這約1700萬的知青返城就業數目要計算上,還有接近於這個數目的維持家庭照顧留城子女就業和上述情況裏的“底數”,請算算還有多少數目留給農村户籍青年進城就業?
給你指出幾個點,
第一,我指的城市崗位只是指住城裏的人數,因為這上面只是簡單的計算了城市人口數量,並沒有提及工作問題。你如果算就業的話跟我説的不是一個內容,而且你直接就把就業的人歸為“大中專畢業學生成為國家幹部、屬於原户籍是城鎮的退伍兵安置工作、一定級別的軍轉幹部等等”,這個好像是直接忽略了農村人進城的可能?
第二,大規模知青返城是主要在78年才開始的,其後頂替什麼才普遍出現的,再後來就是嚴打。所以你説大規模知青返城是在77年前是錯誤的,當然少數是有的,但是這個不説明什麼問題,同樣頂替也是因為知青大量返城,為解決城市青年就業問題,那個時候才大規模出現的。
第三根據我的計算即便是加上了1600萬知青,也就是算知青根本就沒有上山下鄉的話,城市人口的激增也是遠遠超過全國人口的增長速率的,也就是説即便不算知青上山下鄉也是有農村人大量進城,大量到農村人進城數量超過城市人口自然增加數量。
為了説明問題,我把我説的內容再貼在下面。
當時的城市基礎條件無法容納更多的農民進城。讓農民進城不是簡單的讓他直接進城就可以了,是需要為他配好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否則農民進城就是當盲流睡橋洞貧民窟。工作條件是要配好勞動崗位吧,要有對應的廠房機器設備吧,生活條件是要有住房煤水電下水和衞生條件吧。這些都要靠工人生產出來,是工人的勞動創造了農民進城的條件,高積累加快了提升工業化的進程,就是提升了城市化率,可高積累率也就是要從工人拿走很多,工人有沒有為此抱怨過。
此外我也列舉了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來證明,實際上前30年國家已經讓儘可能多的農民進城,前30年有8500萬的農民進城,也就是説每給城市人一個崗位的同時,就給了農村人3個多城市崗位,這叫對農村人不公平?1950年全國5.5億人,城鎮人口6千萬,1977年全國人口9.5億,城鎮人口1.72億,全國人口增長72%,城鎮人口增長186%,如果城市人自身的繁育人口的增長是跟全國一樣的話,那麼相當於前30年每年讓近300萬農民進城。
我還算漏了一點,其實55年到79年城市人每年讓給農民進城崗位是近70萬,上山下鄉運動中總共有1600萬城市青壯年下鄉務農。
這麼算來,按照當時全國人口的增長率,50-77年城市人自身的繁育人口的增長4300萬(實際上應該更少些,因為城市生育率比不上農村),同期有1600萬的城市知識青年離開城市去上山下鄉了,那麼城市裏還剩下城市人的城市崗位增長了2700萬,同期城市總人口增加了1.12億,扣除城市人增長了2700萬,那麼也就是農村人進城了8500萬,也就是説每給城市人一個崗位的同時,就給了農村人3個多城市崗位,這叫對農村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