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希望月薪6000的女兒每月拿4500元作贍養費,這件事你怎麼看?_風聞
普通路人Y-10-24 11:29
剛在網上看到的一個微博,説是上海有一位叫小陶的女生因贍養費,和自己的父親對簿公堂。

根據新聞晨報的相關報道,小陶的父親請求法院判令:要求小陶每月向其支付贍養費4500元,每月至少到其住處探望一次。
根據報道介紹,小陶的父親在小陶年幼時就與其母親離了婚。在小陶的成長過程中,一直是個時隱時現的角色。自父母離婚,小陶長期隨母生活。
根據小陶的説法,父親僅支付過幾個月的撫養費,在童年中的大部分時光裏,小陶與母親相依為命,互相支撐。
在小陶成年後,父親老陶賣掉了自己名下的房產,租房生活。老陶每個月的退休金僅為4290元,但他所租住的房屋每月租金卻為4300元。此外,由於年邁多病,老陶每月還需支付固定醫療費約500元,水電煤100元。
另外,據老陶估算,他每月的生活費達4500元。
面對經濟窘境,老陶想起了女兒。他認為,女兒每個月有6000餘元的工資,完全有能力負擔他的贍養費用。為了督促女兒及時履行贍養義務,老陶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女兒每月向其支付贍養費用4500元,同時每月至少探望1次。
父親的要求讓小陶很是無奈,她表示自己願意每月探望老陶一次,但對於贍養費的要求,小陶感到很無奈。
小陶表示,她現在的月薪是每個月6000元,多年來,她與母親相依為命,且母親和她均患有慢性疾病。小陶同時承擔着贍養母親和養活自己的雙重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她最多僅能負擔每月500元的贍養費。
由於雙方差距過大,訴前調解並未成功。最終,上海法院經審理認為,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老陶年事已高,且目前在外租房居住,其收入無法滿足租房、生活及醫療所需。小陶作為女兒,應對老陶給予經濟支持和精神慰藉。
但同時,小陶本人收入有限,且對母親也有贍養義務。因此,老陶應依據自身的經濟情況,以及女兒可承受的贍養費金額,合理安排養老事宜。
最終,法院綜合本地居民生活消費水平以及老陶的收入、需求、支出、小陶的收入、支出、承擔能力來酌情確定小陶應當給付的贍養費金額,即每月向老陶支付贍養費800元。
對於小陶父親的要求,許多網友都對此感到不滿,一些人認為身為一個父親,在孩子成長時缺少陪伴,老了之後因為沒錢才想到自己的女兒並要求女兒給錢,實在是説不過去。



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有什麼樣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