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電動車被摘牌了_風聞
赵右廷-再三需慎言,第一莫欺心。10-27 19:26
今天下午下班回家路上,在一個路口等紅燈變燈時,被交警攔住了,讓我靠邊,讓我出示駕照(我已報名,一直沒進間考試,就是沒摩托車駕照)。讓我説出身份證號,查現在這輛車的信息————這輛車掛的臨時牌照是上一輛車的牌照。交警認為“套牌”。讓我靠邊停,拔出車鑰匙。然後發生口角,我打了12345,把事實起因,經歷,還有我理由説了一遍,接線員解決不了,讓我打12389,一直打不通!!!輔警沒有執法權,換成交警與對話,讓我去合格證,因為無證駕駛要處罰我!!所以我一下火了,之前市裏第一次上牌照,因為屬於電摩,超了電動車上牌的功率規定,第二次是突擊上牌,因為我也在網上呼籲過給電動車上牌一個過渡期————正值疫情過後,大家手裏沒錢,你卡的太嚴,不利於現這情況。四月份突擊上牌,我的車上了白牌(臨時牌照,有效期至2025年4月29日),然後一直沒什麼事,直到今天被查,被扣。在回家的路上,我在微信上給市委書記信箱寫了投訴信!!!這是重點。再打12389,還是打不通!!!然後從家裏拿上合格證(兩輛車的合格證——新,舊)去找交警交涉這件事。這次交警的態度明顯不一樣了,很和氣了。事情本身不大,很簡單的一件事,我騎電動車戴頭盔,遵守交規,從不犯規,我心裏沒負擔。在對話過程中,我瞭解到是因為我的電動車太大,比一般的電動車大,本身是電摩,顯眼!!!在交談過程中,要我摘牌,不能騎了,去考駕照,上“正規牌“————這是發火的原因,因為集中上牌時,有三種牌,綠牌,紅牌,白牌。我的車上的是白牌,屬於臨時有效牌,紅色牌照是給電摩上的牌。在辦法執行的過程中,人為的因素很大,懂得都懂,不解釋。在晚上這段時間上街執法的這位交警沒錯,這是苦差事,得罪人的差事,打12389,就是要投訴的————我不滿意這種一刀切的做法。不管上面出於什麼考慮,他們沒有體查民情,從普通人生活角度出發去看待這件事,這是我發火的原因。因為從今年四月份集中上牌到現在有六個月時間了,你們沒有做足夠的宣傳工作,也沒有去做糾正的工作。只是簡單,粗暴的執行你們的辦法。不管出於怎樣考量,辦法是脱離羣眾,沒有從普通人生存的角度思考這件事。在與交警交涉過程中,另一位交警在另一邊的路口與一位過路騎電動車行人發生口角,拉扯————交警也是上面派下來的苦活。
按交警要求,摘掉這張白色臨牌!!!但我不滿意,因為這張牌是本身允許的臨時牌照,加強管理的一種臨時辦法。説改就改,當初出台時有沒有考慮到執法的”冗餘量“!!很不理解現在一些作法,沒有深入普通羣眾去調研,去爭詢意見,出台辦法,政策的人盡是一些高高在上,坐辦公室 ,不騎電動車的人。我對他們不信任,不光是我,大多數人缺少信任,這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大的缺失,我們沒有信任————從羣眾來,到羣眾去,到脱離羣眾。大多數人是遵守交規的,也願意配合政府加強這方面的管理工作,但上面的人也不要把普通人當猴耍————你們認為要怎麼樣了,就要怎麼樣做!!!這麼做是為了什麼,是為了自己業績?!還是從更廣的角度考慮問題,更好的解決問題!!!現在是法制社會,我們有法嗎?!!我買了民法典,刑法典看。開始質疑法律的定義和含義。為了寫這篇文字,我改了暱稱,是我的字。我要對寫的文字負責————再三需慎言,第一莫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