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寵物辦證很難真正做到_風聞
鹤彬-鹤——展开一双翅膀,在彬洲上飞翔……10-27 10:49
【本文來自《趙志國:從文明養寵專項整治談一談基層政府治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燃情的邵子涵
- 很多流浪動物都是被人遺棄產生的,所以我個人覺得管動物得先管人。
建議:養寵得有證、得負責,丟棄寵物得受處罰,鼓勵領養代替購買。
另外,建議社區可以請專業人事給小區裏的流浪動物做絕育,固定投餵地點(免得亂跑也免得吃錯老鼠藥或者殺蟲藥)。
給寵物辦證很難真正做到。特別是鄉村和一些偏遠地區,城市小區居民養的主要是寵物狗,而對於鄉村和偏遠地區來説,養狗的目的主要是看家護院,協助主人放牧,以及做一些簡單的協助工作。所以我認為城市和鄉村應該區別對待,作為寵物飼養的狗和作為生產工具飼養的狗應該區別對待。寵物的治理的難點在於從生到死難以形成監管閉環,我覺得可以先從源頭抓起,流浪狗流浪貓應及時抓捕,視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而區分對待,絕對不能簡單地放生。
寵物的繁殖必須到專業定點機構,寵物出生時就由管理機構登記造冊,死亡後也要到管理機構註銷。只有做到這點才能形成管理的閉環,否則私下繁殖繞開監管,功虧一簣。適當使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抬高違規違法的成本,養成寵物主人主動為其寵物辦理寵物證的習慣。
比如只有辦了寵物證的貓狗才能買保險,辦了證的寵物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費體檢,或享受一次免費疫苗。買過保險的貓狗一旦“闖禍”,由保險公司第一時間出資醫療費用和賠償費用。如果沒有買保險,那肇事寵物的主人就會面臨高的嚇人的醫療費和賠償金。有了寵物證,對於被遺棄的寵物就能更好的溯源,對於遺棄寵物者進行法律的制裁就能成為可能。最終給飼養寵物的人強化一個概念:要麼不要隨意飼養寵物,要麼就要對所飼養的寵物負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