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新房改”——大城市的工薪階層有福了_風聞
岂曰分享社-10-30 18:59
自98年房改以來,絕大多數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薪階層們就逐漸失去了分房這一福利,居民住宅貨幣化、私有化成為大趨勢。現在,這一情況可能要變了,保障性住房將會成為大城市的工薪階層們新的福利分房。
10月23日,我的文章《即將到來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新時代的改革》在關於經濟改革的展望裏提到:
2. 房地產新發展模式:保障房時代全面開啓,關鍵是保障性住房的用地、資金、優惠政策的體系建設。
巧得很,10月26日,經濟觀察網就發表了一篇重磅文章——《中國將推動新一輪“房改”》,重點介紹了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情況,並且喊出了新的提法——“新房改”,一石激起千層浪。
這可是了不得啊,要知道,在官方沒有定性之前,“新房改”這種自帶敏感屬性的提法媒體可不敢亂説。經濟觀察網雖然不是官媒,但有國資背景,並且頗具影響力,能喊出“新房改”的口號,有點得到授意,對輿論“打草驚蛇”的意思。
我們就來看看,什麼是“新房改”。
文章提到,8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文件(以下簡稱“14號文”),近期已傳達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屬機構。
“14號文”此前並沒有公開,因此這篇報道是第一次披露“14號文”的細節。
“14號文”明確了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兩大目標: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讓工薪收入羣體逐步實現居者有其屋,消除買不起商品住房的焦慮,放開手腳為美好生活奮鬥。
二是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讓商品住房迴歸商品屬性,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推動房地產業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從以上表述來看,保障性住房的地位空前提升,將和商品房劃分楚河漢界,新的住房制度也現出了雛形,也就是——住房雙軌制。
一條軌,是保障房體系。由政府主導,滿足社會保障和基本福利。屬於民生的部分,價格和銷售渠道都有管制。
一條軌,是商品房體系。由市場決定,主要滿足改善需求。屬於純粹的商品,只要符合市場規律,供應和價格都可以放開。
保障房和商品房涇渭分明,彼此獨立,不能互相流通,這就是“新房改”的四梁八柱。
文件中還透露了其他細節:
1.保障房的目標人羣:“14號文”提出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羣體,以及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羣體。各地須按照“保基本”原則,合理確定城鎮户籍家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引進人才等不同羣體的保障面積標準。
也就是説,本次重點建設的保障房,主要服務於高不成低不就的工薪階層,有點經濟實力,但不多。將有別於為較低收入羣體建設,採用配租形式提供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
2.運作方式及價格:“14號文”要求市場化方式運作,按保本微利原則,公平公正配售。配售價格按基本覆蓋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適度合理利潤的原則測算確定。
也就是説,買保障房,基本就是成本價。根據多個渠道瞭解估計,像北京、深圳這樣的超大城市,價格大概是市場價的一半以內。
3.能否交易:“14號文”強調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保障房變更為商品房流入市場。工薪收入羣體購買的保障房不得長期閒置。如長期閒置、確需轉讓、因辭職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的,由各地政府按規定予以回購。
也就是説,徹底阻斷上市交易的路徑,房住不炒。保障房流轉只有回購這一個路徑,根據現行的政策,回購時會有價格測算,按測算價回購。
4.哪些城市建保障房:“14號文”強調穩慎有序、以需定建、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支持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實踐。
也就是説,三四線城市的商品房都已經跌得很便宜了,保障房沒有存在的必要。大城市的商品房仍然高高在上,保障房很有必要。
按照國務院《2020中國人口普查分縣資料》,城區人口超過300萬的城市共35個,分別是上海、北京、深圳、重慶、廣州、成都、天津、武漢、東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瀋陽、青島、濟南、長沙、哈爾濱、鄭州、昆明、大連、南寧、石家莊、廈門、太原、蘇州、貴陽、合肥、烏魯木齊、寧波、無錫、福州、長春、南昌、常州。
有你所在的城市嗎?
5.建房的地哪兒來:“14號文”提出保障房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僅支付相應的土地成本。同時,要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產企業破產處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閒置住房等建設籌集保障房。並提出有條件支持利用閒置低效工業、商業、辦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士地繼續保留劃撥方式。
也就是説,土地來源,一切好説,除了拍賣出讓,其他能用的都可以用上,甚至變更土地用途也未嘗不可。這可是大開方便之門啊,保障房的供應量很快就能上來。同時,這也極大地減少了開發的成本。
6.還可以改建商品房:“14號文”對商品住房庫存大的城市,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適當改建或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積極盤活利用閒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複建設造成浪費。
也就是説,低價值的商品房會通過這種渠道出清,進一步改善商品房市場,也會大大增加保障房供應量。那些商品房快砸手裏的房企,可以通過被政府收購為保障房的形式,回籠一部分資金。
7.蓋房錢從哪兒來:“14號文”明確要加強在建設資金、住房公積金、開發貸和個人住房貸款、税費等方面對保障房的政策支持。
也就是説,上邊這幾項裏邊,有可以支持保障性住房開發的重點資金。前三項針對開發建設,後兩項針對個人買房。
8.會讓地方債台高築嗎:“14號文”除了要求按保本微利原則配售外,還要求各地做好項目風險評估,凡是因之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一律不得實施。
也就是説,地方債的問題優先級更高,如果政府沒錢,那建保障房之前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9:低收入羣體怎麼辦:“14號文”明確要求各地做好政策銜接,協調好保障性住房與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商品房之間的關係。
也就是説,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租-保障性質),保障房(買-保障性質),商品房(買-商品性質),將形成三個梯次,分隊對應不同的羣體。在具體落實上,目前每個城市都不太一樣,這裏就不詳細討論了。
上邊這9點,就是文章中透露出的“14號文”細節。其實還有很重要的第10點,文章中沒有明確提及。
10.產權:“14號文”中明確了“配售”二字,説明新的保障性住房屬於配售型的住房,這就有別於配租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新的保障房很可能是共有產權房。
這幾年很多城市都有共有產權房,其中有的可以在市場上出售,比如上海,有的不可以在市場上出售,比如北京、深圳。
從“14號文”的要求來看,更類似北京或是深圳的模式,共有的產權能夠解決户口、上學等,但不能在市場上流通,有效杜絕了投機。
以上10點,信息量很大,大家應該看明白了吧,分房的福利又回來了。
也有人説,價格這麼高,也不能在市場流轉,這哪裏算是分房?
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保障性住房解決的本來就是剛需的問題,剛需者的困難是買不起屬於自己的房,關鍵問題在於,什麼樣的價格,能讓工薪階層的錢花得值。
現在中央出台了指導意見,讓各個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就是要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哪個地方能運用創新手段把保障房建好,把成本控制住,把價格打下來,哪個地方就贏得了“擇人力權”,有人口,才有紅利。
相信最終的價格是可以接受的。
最後寫兩個展望吧。
展望一:大城市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會是試驗田,也是第一批受眾,優先享受到保障房的福利。
展望二:核心城市、核心地段的優質商品房會維持身價,長遠看,老破小等劣質商品房將會逐漸恢復其本來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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