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午餐和午休時間納入每日八小時工作制的建言_風聞
步亚辉-网络作家、工程师-步亚辉11-01 21:41
將午餐和午休時間納入每日8小時工作制的範圍,實際上是尊重勞動人民辛苦工作的一種體現。古人云“民以食為天”,沒有吃飯的時間哪來的工作時間和積極性呢?好比一台柴油發電機要運轉,定時定量向它輸入柴油以確保發電機持續運轉是一個客觀規律的存在,輸入柴油的動作就好像工作後要“吃飯”,這個“吃飯”的動作本來就應該包含在發電機發電的整個運轉過程中,而不是把發電機關停後去加柴油,然後再啓動。上世紀末的1995年,國務院修訂了《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然而,卻並沒有詳細規定8小時是否包含午餐和午休的時間,只是把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作為一條硬性的法律規定來實施。
因為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午餐和午休的時間隨着企業市場化改革而逐漸演變成以企業內部文化為引導的霸王條款。特別在一些大型城市,企業為用足勞動力,實行不確保員工足夠午餐和午休時間的,將午餐時間剔除在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外的,將午餐時間移動到別的時間段才可用餐的,比比皆是!這樣的改變實際也帶來了很多健康隱患,特別是對勞動人民的身體健康產生負面影響,包括大量人體內分泌疾病的出現(糖尿病等)、戀愛、結婚、懷孕、生子的減少,以及工作效率明顯降低等問題。
筆者想以節奏最快的一線城市上海為例,企業在實行員工午餐及午休問題上做的如何?結合自己親身經歷來談一下真實情況。
國有及事業單位安排的午餐和午休時間良好。筆者夫人在醫院工作,以醫院這樣的事業單位為例,醫生護士雖然日常工作很忙,但對於用餐和午休的時間相對有保障,午餐和午休時間大多安排在11:30~13:00之間,即便有醫護人員值班或換班等問題的,也基本能保證在以上時間段範圍內吃完午餐及小適休息。另外,結合她們的作息時間來看,醫院上午的上班時間是08:00~11:30,約為3.5小時;醫院下午的上班時間是13:00~16:30,約為3.5小時,從這樣的工作時間段來看,實際在崗工作時間大約為7小時,除去8小時以外多下來的1小時適當被調整給午餐和午休時間,顯得的比較人性化。
外資及國內知名企業安排員工的午餐和午休時間大多采取“候分克數”,緊扣在國家法律規定的8小時工作制邊緣。為何以“候分克數”來形容,筆者曾在外資企業工作過一段時間,外資企業人事部門非常看重員工的工作效率,他們會把午餐和午休看做是休息的時間,所以把午餐和午休時間劃定在8小時工作制之外,防止員工摸魚。比如某外資企業上午的上班時間是09:00~12:00,為3小時;下午的上班時間則是13:00~18:00,為5小時,中午午餐和午休的1小時是無法計入8小時工作時間內的。從表面來看,“候分克數”的8小時工作制讓企業和員工相互都不佔便宜,顯得符合法律規定,但筆者認為這樣8小時還是讓員工非常糟心,特別是一線城市擁擠的交通,上下班擁擠的通勤時間至少化掉1小時以上,這樣來看的話,上班通勤1小時,上午上班3小時,中午吃飯1小時,下午上班5小時,下班通勤1小時,上班的整個過程花去了員工11個小時。一天24小時留給私人的時間不多,在獨生子女佔多數及不願意生孩子的當下,這樣的工作節奏和工作時間或許就是來不及談戀愛,來不及照顧老人、來不及帶孩子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民營企業在安排員工午餐和午休時間不容樂觀。特別是一些精簡人員的民營企業,沒有工資的志願加班成為他們主要特色,高流動性的工作特點也成為員工吃不好飯的主要原因。這些民營企業員工羣體的工作時間通常超過8小時,中午吃飯和休息的時間也經常固定不下來甚至變相打折扣。比如某初具規模的餐飲企業,公司的食堂就是對外營業的餐廳,企業管理層為了員工就餐不影響餐廳對外營業,就要求所有員工就餐必須避開客人的用餐高峯時間段,所以這些員工的就餐時間經常會出現10:00開始吃午餐,13:30又開始吃午餐,不同批員工分兩批用餐時間均不得超過半小時。還有一些民營企業文化引導,表面作文章把午餐包含在工作時間內,這種包含只是為了向監管部門做做樣子。8小時工作制下,實際午餐時間只有10分鐘,沒有午休,既連續性的工作時間:早08:00~晚17:00,吃飯時間包含在8小時工作制內,只是個幌子罷了。這些離譜的午餐和午休時間讓繁重工作的勞動人民十分容易患上胃病、腸炎、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對勞動人民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還有一些中小微企業、勞務派遣制用工、農民工、快遞員及不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計件制、承包制”工作人羣,是午餐和午休時間執行的最差羣體。因為他們的午餐和午休時間是最不容易得到工會及監管部門的保護。特別是,他們為了賺取更多的勞動報酬,常常會在中午為別人的午餐而忙碌,卻無法在意自己的午餐和午休時間,不能按時吃飯的同時還經常吃不好飯,實際在無形中增加了勞動時間、付出了更多的健康代價。
相關建議:筆者建議將午餐和午休時間納入勞動者的每日工作時間,形成立法條文,既明確每日8小時工作制應包含午餐和午休時間,該時間宜為1小時。午餐和午休時間納入8小時工作制的好處是利於引導勞動者勞逸結合,減輕工作壓力、促進身心健康、釋放改革紅利等,特別是對一些大型一線城市常年緊張的社會節奏有積極向好、向緩的一面。
雖然,相對於勞務派遣制用工、農民工、快遞員及不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計件制、承包制”工作人羣的午餐時間並無太多改善,但將午餐和午休時間納入8小時工作制的舉措必然會引導這些羣體向“慢生活”靠攏。
從發展的角度來看:積極落實午餐和午休時間納入8小時工作制,對於促進閒暇消費會產生更多良性增長點,也為年輕人有時間談戀愛、有時間照顧老人、有時間結識更多朋友及豐富社交圈產生積極影響。畢竟,工作的本意並不是讓我們成為一部反覆運轉的柴油發電機。勞動人民同樣需要休息、同樣嚮往幸福美好的生活!
作者:步亞輝(民盟) 周靜(農工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