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鐵站內推手推車乘扶梯,連人帶車翻倒還砸傷他人!法院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1-02 22:39
來源:上海法治報-2023-11/0218:36今天上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8-2022年涉軌道交通案件審判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 ,涵蓋民事、刑事、行政三類案件。這系列典型案例還涉及公共場所管理者責任範圍、乘客乘車行為規範以及刑事犯罪行為等各個方面。

2020年7月8日,被告丁某與女兒、外孫等人乘坐上海地鐵1號線出行。在人民廣場站2號口搭乘自動扶梯時,被告丁某無視現場有關乘梯須知,手推嬰兒車準備乘梯上行。期間,被告丁某一手扶着嬰兒車,一手抓住扶手帶。自動扶梯運行數秒後,被告丁某連人帶車向後翻倒,將站在其身後相隔數個台階的原告王某壓倒摔傷。經醫院檢查和司法鑑定,確認原告王某因此次事件導致左胸肋骨骨折、左眼玻璃體積血。原告王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丁某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丁某推嬰兒車搭乘自動扶梯,使其無法確保自身站穩扶好而在乘梯過程中摔倒,導致原告王某被壓倒受傷。搭乘自動扶梯時,乘客不得使用手推車,需抓牢扶手,以保障自動扶梯安全運行和乘梯安全。相關乘梯須知已在涉案自動扶梯顯著位置張貼,現場還伴有安全提示廣播。 被告丁某為圖自身便利,忽視乘梯須知,也未充分注意涉案自動扶梯上乘客較多的情況,推嬰兒車乘梯引發了涉案事故,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遂判決被告丁某對原告王某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原告王某摔傷主要由被告丁某使用的嬰兒車掉落造成。行人如果在乘梯時使用該類物品可能因放置不穩或者外力作用,導致自身站立不穩引發意外事故。對此,涉案車站出於乘客安全考慮,事發前便已經按照規定,在涉案自動扶梯左側張貼了《自動扶梯乘梯須知》,提示行人“禁止使用手推車”“必須握住扶手帶”等乘梯注意事項,並在現場循環播放注意乘梯安全的語音提示。在此情形下,被告丁某仍不以為意,乘坐自動扶梯時推嬰兒車上行。法院判令被告丁某對原告王某摔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一方面堅決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則旨在通過司法裁判警示廣大羣眾出行時要謹遵乘梯規範,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接下來,上鐵法院將進一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秉持能動司法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主動融入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的進程中,以法治護航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大動脈”的安全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