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咬傷進ICU,給農村狗患敲響警鐘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1-03 23:12
澎湃新聞
2023年11月03日 16:49:54 來自上海

湖南省邵陽市城步縣丹口鎮10歲男童軒軒被狗咬傷後,在ICU病房內搶救。
繼成都崇州女童遭惡犬撕咬受傷後,11月1日下午,湖南邵陽市城步苗族自治縣丹口鎮,一10歲男童放學走出學校約50米後,與一條無人看守的大型阿拉斯加犬相遇,隨後被撕咬。男童先後在五個醫院就醫,截至3日上午,仍在湖南省兒童醫院ICU病房內搶救。
又是兒童,又住進ICU,又是大型犬,又沒有拴繩……這些相似點讓人憤懣不已,也説明大型犬隻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緩。不同的是,這次事件是發生在相對偏遠的鄉鎮,當地一些責任部門的回應,更凸顯了某種濃厚的鄉村色彩。
如丹口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狗不是派出所管,鎮裏有個執法大隊,是他們在管。整個城步,沒聽説養狗要辦證。”丹口鎮綜合執法大隊一名負責人則稱,丹口是農村,很多狗都是放養的;至於養狗是不是需要前往執法大隊報備、辦證,該負責人表示“我不清楚,再去問問”……
還有一個細節是,阿拉斯加犬咬傷男童後,狗主人將狗拴了起來,但11月2日晚,丹口鎮相關人員又將涉事狗打死。整個看下來,給人的感覺就是回應很模糊、應對很倉促、手段很粗暴。
這似乎可以説明,在一些偏遠的農村地區、鄉鎮地區,對養狗的安全隱患並沒有那麼重視,還遠未形成常識性的規範。
和鄉村這種管理上的缺位、處置上的混亂相對應的是,《動物防疫法》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隻,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隻出户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隻的防疫管理工作。
再細看很多地方的養犬管理條例,並沒有説規定只適用城區。既然養犬規定是普適的,責任主體是明確的,鄉鎮和農村就不能被區別對待,相應的責任部門就不能處於“無為而治”狀態,也不能當問題出現了,嚴重後果造成了,才倉促去“運動式執法”。
還要看到,不同於大城市人流密集、醫療資源充分,農村兒童被狗咬傷後,會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據報道,被咬男童的父母在深圳務工,他隨爺爺在學校附近租房居住。男童爺爺表示,如果不是孫子剛好被路人搭救,後果不堪設想;事後,他們輾轉了五家醫院(縣城醫院應急能力和醫療資源較弱)。
作為在農村長大的孩子,小時候我也曾不幸在放學路上被狗咬過,當時甚至搞不清具體是誰家的狗,最後也只能自費去打疫苗。至今每當看到齜牙咧嘴的散養狗,都會心有餘悸,下意識閃躲。
在移動互聯網還沒有普及到農村的時代,類似事件大概率就是在小範圍內解決,甚至是“自行解決”。現在,當它進入輿論場,或許也是一個引起重視、着手改善的契機。至少在鄉村的學校、兒童玩樂區、村民聚居區等地方,有必要對“放飛”的犬隻進行必要的限制。
當然,也有人説,農村地廣人稀,上千年來散養犬隻習慣了,沒必要像城市社區那樣細緻管理。但此一時彼一時,現代農村也應有現代文明。更加安全的生活環境,也是新農村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讓養狗更加規範些,基層部門多盡些責任,傷害就會少一些。
男童還在ICU搶救,這就是響亮的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