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存在一定的人身傷害風險,可能是一個全世界的難題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11-04 13:58
昨天看到一則消息,説有個女律師開完庭出來後,遭對方當事人當街拿着榔頭追擊毆打,致使她頭部多處骨折,後來被送進ICU搶救。幸虧當時有路人相救,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否則,可能後果難以想象。


至於為什麼這個當事人要打律師,目前沒有看到權威回覆。不過看各種傳聞,可能是因為這個律師代理某個房地產公司的案件,但樓盤爛尾,律師在庭審中説後續只能等破產清算,於是這個當事人情緒失控,並把怨氣撒到了律師身上。
律師存在一定的人身傷害風險,可能是一個全世界的難題。
我以前在加拿大學習時,也曾看到過一些討論律師如何避免人身危險的文章。因為律師這個職業,會介入到別人的糾紛中。有些當事人怨氣無處宣泄,於是便選擇宣泄到律師身上,導致有些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可能受到一定的人身傷害危險。
我在早先年剛做律師的時候,也曾遭遇過一起人身傷害危險事件,差點被打。
當時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有個人是跑運輸的,請了一個司機幫他開車。這個司機在某次開車經過某個路口時,由於為了搶燈,明明看見綠燈已經變成黃燈,卻沒有踩剎車,而是順勢開過去,導致跟一個騎着騎行車同樣搶燈的行人,撞到了一起,把這個行人當場撞死了。
這個司機是為了搶在黃燈變紅燈前,着急趕過去。而這個行人正好是在對側路口,等不及紅燈變綠燈,騎着自行車着急過馬路。兩人都為了搶那麼一秒鐘不到的時間,正好撞到一起,行人當場死亡。
我不是代理這個司機,因為在發生這個事故後,這個司機被警察當場控制,拘留了。
我代理的是這個車的車主。
車主本人沒有開車,不涉及可能的刑事責任,但是可能涉及民事賠償責任。
受害者家屬在隨後的民事案件中,把司機、車主、保險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開庭的時候,車主不敢去,因為案件在外地法院審理,所以只有我去了。庭審的時候,受害者家屬由於沒有看到車主本人到庭,非常不爽。
我在庭審過程中,沒有説侮辱或者刺激受害者家屬的話,之前跟他們也沒接觸過。不過,畢竟是車主的律師,肯定需要站在車主的立場上,説一些對車主有利的辯論意見。
主要是提到,這個行人當時着急過馬路,騎自行車的速度也比較快,是不是自己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可能是因為這幾句話觸怒到了受害者家屬,等我開完庭出法院門口時,發現有四五個受害者家屬等在門口,看我一出來便要把我拉進他們的車裏。
我一看不對勁,便轉身回到了法院內部。
當時有個法院領導級別的人,看到我有麻煩,便説今天你出不去了,要不坐我車走吧。他正好要開車出去。於是,我便坐他車出去了。這個領導一直開車把我送到火車站附近,説這兒應該安全了,你就在這兒下吧。
我謝過之後,剛想下車,發現受害者家屬開車跟了上來。他們下來了三四個人,其中一個人拿着一根棍子,圍了上來。
那天很懸。如果沒有那個法院領導保護,我鐵定被揍。
當時那個領導看到這個架勢,直接把臉拉了下來,擺出非常威嚴的姿態,説今天你們要敢動手,我讓你們吃不了兜着走。
這幾個人怕了,等在附近罵罵咧咧,沒敢上來。後來僵持了一會兒,他們開車走了。
我見他們似乎離去了,趕緊進了火車站。進了火車站之後,我還一直四處張望,看這幾個人是否追了進來。但幸虧火車站門口處有安檢,他們即便想進來,也不可能帶着棍棒進來。
我講這些,不是想討論誰對誰錯,而是想説,由於律師職業的天性,需要介入別人的糾紛,所以很容易成為別人的發泄對象。
在某些極端案件中,即便你正常辯論發言,沒講什麼出格的話,也可能成為別人發泄對象。
像有人死亡的案件、爛尾樓導致購房者血本無歸的案件,都屬於高危案件。在這些案件中,矛盾無法調和。法律怎麼判,不重要,因為人死不能復活,或者房地產公司已然破產,再怎麼判都拿不到房子或者退不回錢。
這幾年學法的人,非常多。
很多人懷着對法律的無限憧憬,進入到法律行業,最後發現自己只是韭菜。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每月工資不如農民工多,還可能面臨人身傷害危險。
有一説一,中國目前容納不了這麼多搞法律工作的人。
進入這個行業比較早的人,基本已有立足之地。而進來比較晚的人,都是韭菜。多數人最終會淪為絞肉機中的碎片,只有少數特別努力的幸運者,才有機會出頭。因為市場的容量,只有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