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着下車被屏蔽門夾傷,乘客起訴上海地鐵索賠!法院這樣判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1-04 00:00
來源:新民晚報
-2023-
11/03
10:03
軌道交通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
已成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上海的日均地鐵客流量更是達到千萬級。
在這樣的大客流中,
難免會發生一些摩擦和意外事故。
昨天(11月2日)上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8-2022年涉軌道交通案件審判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5年間,上鐵法院共計受理涉軌道交通案件939件,其中民事案件158件,刑事案件724件,行政案件57件。白皮書還對案件情況進行分析,提醒乘客注意風險點,減少糾紛。
搶門上下車等不文明行為易引發糾紛
白皮書指出,在形成訴訟的案件中,相當一部分因乘客缺乏文明意識、不遵守乘車規則引發。比如,在地鐵明確規定“先下後上”“不搶門”等情況下,無視規則,搶門上下車等引發糾紛。
何某乘坐上海地鐵1號線行至汶水路站欲下車時,被正在關閉的地鐵屏蔽門夾傷。事後,何某認為被告地鐵公司追求運營效率,設置畸短的下客時間,導致自己來不及下車,從而被地鐵屏蔽門夾傷,遂訴至上鐵法院,要求被告地鐵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何某主張地鐵到站後車廂門開閉時間太短,以致其無法正常下車。但現有證據表明,事發車廂門開閉操作符合規範,而且被告地鐵公司作為營運管理人,對上下車時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通過黃色警示標識、門燈閃爍、蜂鳴、滾動LED屏、廣播等方式提醒乘客安全、文明乘車,其已履行了管理人合理範圍、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何某作為具有生活經驗的成年人,在門燈閃爍且車門已經開始關閉操作時,不遵守文明乘車的相關守則,忽視自身安全,強行奪門而出,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故何某要求被告地鐵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請,於法無據。法院判決駁回何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白皮書表示,當前,軌交運營企業還存在一些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隱患,如其他乘客潑灑在地鐵出站口的飲料未被及時清理導致後續乘客摔倒,地鐵站內消防門疏於管理致使乘客倚靠摔傷,雨天路面積水未設置防滑墊、也未設置警示標誌致使乘客摔倒等情形。
未遵守乘梯規則被判賠償他人損失
除了地鐵車廂,上鐵法院發現,站內的自動扶梯是另一個人身傷害事故高發區域。
丁某與女兒、外孫等人乘坐上海地鐵1號線出行,在人民廣場站2號口搭乘自動扶梯時,丁某無視現場有關乘梯須知,手推嬰兒車準備乘梯上行。期間,丁某一手扶着嬰兒車,一手抓住扶手帶。自動扶梯運行數秒後,丁某連人帶車向後翻倒,將站在其身後相隔數個台階的王某壓倒摔傷。王某因此次事件導致左胸肋骨骨折、左眼玻璃體積血,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丁某承擔侵權責任。
上鐵法院審理認為,涉案自動扶梯顯著位置張貼了乘梯須知,現場還有安全廣播,都在強調搭乘自動扶梯時需抓牢扶手,不得使用手推車。丁某為圖自身便利,忽視乘梯須知,也未充分注意涉案自動扶梯上乘客較多的情況,推嬰兒車乘梯引發了涉案事故,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判決丁某對王某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現在還有部分市民把自動扶梯‘左行右立’當作正確做法,造成不小安全隱患。” 上鐵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劉晨説,事實上,上海早已叫停這種乘梯方式 (早前報道), 希望市民按照安全提示文明乘梯,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地鐵盜竊案5年下降92%
在白皮書中,有一組數據值得關注:涉軌交刑事案件收案數從2018年的229件下降到2022年的26件。其中,盜竊案件收案數下降了92%左右,地鐵“鹹豬手”強制猥褻案、非接觸類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新類型案件逐步出現。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朱某在上海地鐵7號線羅南新村站往花木路站方向的列車車廂內,利用人多擁擠和車體搖晃,用手觸摸站在其前側的被害人臀部、腰部,對被害人實施猥褻。後被害人抓住其手予以阻止,但朱某仍繼續觸摸,並將手伸入被害人外褲內觸摸其臀部及大腿根部,遭被害人大聲呵斥並報警。當列車停靠長壽路站時,朱某被扭送至公安機關,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機關以朱某犯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上鐵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違揹他人意志,採用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朱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朱某拘役5個月。
此外,軌道交通客流量較大,人身損害事故時有發生,但得益於日趨成熟的各層面多元化糾紛協調解決機制,絕大部分糾紛經訴前調解後得到化解。2022年,上海地鐵共發生客傷糾紛751起,形成訴訟僅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