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説爛尾房不能漲價_風聞
挪威TALK-挪威TALK官方账号-追求基本的道德与健全的常识11-06 13:30
文/挪威
這兩天,鄭州一個非常知名的爛尾樓盤鄭東龍湖一號的業主羣裏都在討論開發商給出的樓盤爛尾解決方案,大家都很亢奮,好消息是,終於有解決方案了,而壞消息是:
如果要交房,不好意思,你們還得交錢。
第一種解決方案是,如果是交付本小區的房子,需要按照1357.6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差價,開發商解釋了,為什麼要補差價呢?這是因為樓盤續建資金不夠,這部分錢,只能業主掏了。
不過開發商也解釋,需要業主補的差價部分,還減去了本樓盤沒有賣出去的車位啊儲藏室等等的貨值,所以在公告中還提醒了大家,建議一房購買一車位和一儲藏室,畢竟現在都鼓勵生三胎了嘛,真是貼心。很多業主聽到這個消息,非常懵逼:
房子爛尾了這麼久,居然漲價了。
第二種解決方案是,置換到別的樓盤,也就是龍湖一號旁邊的小區,名字叫鳳起梧桐,需要按照12146.36/平方米的標準補交房款。
我查了一下這個這個小區的房價,新房是18500多一平米,這意味着選擇置換的業主,得補交差不多三分之二的房款,估計另外三分之一就是當年他們買龍湖一號的錢。
具體什麼意思呢?跟大家掰開了揉碎了説,就是開發商把你當年買這個樓盤的錢,原封不動地退給你,然後你自己再拿三分之二的房款,然後去買旁邊的新樓盤。這裏的重點就在於當年你買房的錢,原封不動地退給你:
相當於開發商用你當年的房款資金,一分錢利息都不用付啊。
我一個搞金融的朋友看了都落淚了,這麼些年,銀行的利息你辛辛苦苦地還,而且前幾年還的幾乎全是利息,最後開發商説原封不動地還給你首付,你再籌錢去買套新房,合着就你是二百五白給銀行送了幾年利息費。
朋友們都過來看看,什麼叫金融創新,這才叫金融創新,你們見過拿你幾十萬上百萬用了七八年最後只還本金的金融操作嗎?多學着點吧。
當然了,還有第三種方案,就是直接退款,也別置換了,也別等小區交付了。退款的話給予4.75%的年化率退還本金和利息,半年內退完,意思就是,你們就相當於買個了理財產品,現在還本付息。

按理説這是個挺合理的選項,但大家要知道,歸根結底業主買的不是理財產品,而是房貸,雖然開發商給利息,但這麼多年房貸還下來,業主給銀行多少的利息大家心裏都有數,4.75%的年化率和給銀行的房貸利率差別很大嗎?不大,於是這麼一來一去:
錢還是被他們白用了。
考慮到龍湖一號最早的開賣時間是2013年,2013年鄭州金水區的房子和年化4.75%的理財產品,在這十年裏帶來的收益,誰多誰少地球人都知道。另外開發商給利息,雖然沒有明説但大概率是從違約之後開始算日子,也就是説,規定的交付日期之前的那些年,業主的資金還是隻能被白白佔用。
真要是仔細算下來,開發商給補下來的利息,未必有交給銀行的利息多。
有媒體採訪了龍湖一號7-1地塊的一些業主,這個樓盤主要的客户是當地一些企事業單位的員工,他們是屬於最早購入龍湖一號的一批人,以團購形式購買。有人2013年的時候就交了15萬定金,之後正式購入,還房貸至今。
龍湖一號這個樓盤,有點特別,雖然爛尾的時間不長,但賣房的時間卻特別早,因為這個樓盤主要是團購房。
龍湖一號的開發商,是一家叫河南美商置業的房地產公司,雖然知名度非常低,但是美商的騷操作在我看來真是比許老闆的恒大尺度大多了。
美商從2015年9月開始拿地,當月拿到了鄭州新城北路南、河村中街東的土地,是住宅用地,70年產權。之後陸陸續續在鄭州拿地,一直到2017年,這家公司共拿了7塊地,其中只有兩塊住宅用地。
但美商操盤的龍湖一號,從2013年就開始在當地的工行、建行以及其他一些企事業單位搞團購賣房了,也就是説:
地還沒買,房先賣起來了。
香港的地產老闆們搞賣樓花的時候,好歹還會先在樓盤旁邊建個售樓部立塊牌子,才開始拉隊伍打廣告賣房,美商的老闆估摸着是找個廣告店畫幾張概念圖就去搞團購賣房了。
2019年的時候,有龍湖一號的業主在當地論壇上發帖,説自己是13年的時候通過團購定的房,合同上説2019年交房,結果到2019年,他去找開發商,發現連地塊都還沒拍到。

預售製備這幫人玩到極致了,這手法這段位這操作,哪個房地產老闆看了不得震驚,李嘉誠來了也得拜師。預售制的本意是讓開發商高效週轉資金,短時間內多建房子,但你見過地還沒拍就開始賣房的麼。
美商置業是河南愛克實的子公司,美商的騷操作不少,背後的大老闆尺度自然就更大了。
2012年,河南愛克的子公司,駐馬店嘉富誠置業在駐馬店投資了一個當地最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項目名字很洋氣,西班牙小鎮,項目結局大家自然也猜到了,不過關注的人不多。
在裁判文書網上,這個項目背後的嘉富誠置業涉及的案件高達232個,根據駐馬店不動產登記中心的數據,從2017年開始,這家公司就多次辦理在建工程抵押貸款。
有意思是的是,駐馬店官方後來針對問題樓盤出了一份詳細通報,西班牙小鎮的業主這才發現,開發商在業主毫不知情的情況下:
將已售房屋辦理在建工程抵押。
所以大家看到了吧,地都還沒有就敢買房的公司,就一定敢拿已經賣給你的房子當成自己的資產去銀行抵押,而這樣的行為如果在過程中沒有被監管到,被嚴厲處罰,那就一定會有更多公司這麼幹。
經常有人問,你交了錢,錢去哪兒了?房子去哪兒了?為什麼會沒錢建房子呢,反正我通篇看下來,除了震撼之外,就是覺得腦子很亂。
大家看過這麼多新聞,肯定知道你交上去的房錢被挪動到其它樓盤屬於經常操作,但你怎麼能想象已經賣給你的房子居然還能被開發商拿去抵押,而且最讓人震撼的是:
這類抵押,銀行居然也認。
真是一筆亂賬啊,亂中更亂的是,2020年,鄭州金水區舉辦了一場集中捐贈晚會,鄭州的朋友們發現,這家叫做河南美商置業的公司赫然在捐贈企業名單中,出手很大方:
直接捐了1000萬。

2020年這個時間點,他們開發的龍湖一號已經延期一年了,所以開發商們到底是有錢還是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