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感性的,婚姻是理性的,但感性和理性其實並不矛盾_風聞
鑫星-作家 公共法学 《双托理论》 《六分司法》11-06 07:38
【本文來自《換一個人結婚,婚姻就會好嗎?4位大師告訴你,真正維繫婚姻的是…》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想説,感情是感性的,婚姻是理性的,但感性和理性其實並不矛盾,因為所謂理性,最後也是由感性做出決定,所以歸根結底,人是感情動物。
文章中12345羅列得透徹,貌似理性分析,但理解為何物?真就不那麼重要嗎?道德、感情、理解三者放在一起時,其實理解是最重要的,所有的離婚案件中,當庭最常聽到的是“沒有共同語言”,嗯,就是這句,這句的背後,包含了好多事物,包括感情的。
在這裏我必須強調,作者的妻子,對作者的理解,哪怕差了一丟丟,沒去丹麥,結果會如何呢?所以在這個故事裏,我看到,感情使你有一個災難性的婚姻,讓你逃離,也捨不得放棄,比如,或者性格讓你不擅長社交,但邁開雙腿去迎接陽光其實是可以的,簡單的,理解了就能走到一起。
知性就能同居,婚姻最不需要的就是道德,它不是講道理的地方,更不是暴力、冷暴力的地方,它是互相理解、互相扶持的地方,就如錢老和楊絳,許多人看到了他們的感情,我看到的是對彼此的理解。
這樣説,會有人説郭如何如何,但想下,他的三妻開始如果看到他的不道德無責任,還會給他離婚的機會嗎?恐怕就沒有婚姻的開始了吧?反過來説,如果他們是相知的,會有以後的事嗎?我們要譴責郭,更要知道婚姻要互相理解,理解後才能知道不是要去包容、忍受,恰恰相反,是相容和接受彼此的“不道德”的結合。怎麼説呢?包容總有一個度讓人包不下來,忍受總有忍無可忍的時候,更何況,我們生命的過程,應該是享受的過程,我們能擁有的也只是過程,生不由你,死不由我,也就這個過程讓我們自己把握,幹嘛呢?幹嘛呢?對吧?
因為相知,走到一起;因為感恩,才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