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數理統計學的概念談談我為什麼要旗幟鮮明地支持西方偽史論_風聞
2X-11-07 22:58
本來是小小回應一位這幾天連續在風聞貼文章反詰西方偽史論的題主,結果發現可能是因為之前的回應太有條理和邏輯,竟然被拉黑了
所以乾脆自己開一篇長文,好好説一下我為什麼要旗幟鮮明地支持西方偽史論
這位題主貼了好多文章嘲諷否定西方偽史論,極力論證希臘偉大和西史正確,姑且不談這些論證的邏輯水平如何,關鍵是他似乎一開始就搞錯了重點
這裏説明一下,我支持西方偽史論並不認為當下西方偽史論提出的論點都是正確的,而是認為西方偽史論在方法論上更加正確。
具體論證如下:
首先拋開數學上的定理和證明不談,就比喻和舉例説明統計推斷的基本概念以備用
統計學在以樣本(歷史文獻及考古證據)推斷總體(歷史真相)時存在兩類錯誤
第一類錯誤是原假設為真,卻因樣本呈現的情況錯誤拒絕了原假設
第二類錯誤是原假設為假,卻因樣本呈現的情況錯誤的接受了原假設
在一定樣本量(歷史文獻及考古證據數量)和檢驗方法(技術手段,如C14檢測)的條件制約下,兩類錯誤是相互矛盾的,也就是説,要想減少第一類錯誤的風險,就會增大第二類錯誤的風險,反之則反。
在統計推斷時一般都儘量增大第一類錯誤風險而減少第二類錯誤風險,換句話説要儘量保護原假設,除非證明原假設下出現樣本(各種證據)的可能性極小(P值極小),才會拒絕原假設。
為了好理解,這裏面的關係類似司法中的無罪推定和有罪推定,也就是説無罪推定以放過真正罪犯的代價不冤枉好人,有罪推定是以冤枉好人的代價抓到壞人。兩種推定在一定證據和技術條件下是互斥的,只有更多證據(更大樣本量)和更好刑偵技術(更好的檢驗方法)才能化解這種矛盾(不放過壞人的同時不冤枉好人)。
其次,運用前面通俗解釋的統計推斷的原假設、第一類錯誤、第二類錯誤的概念及其與樣本量和檢驗方法的關係,將它們用到考古及歷史學上。
借用數理統計概念,過去很長一段歷史時期及當下都有很多西方學者參與了華夏上古史研究,他們普遍採用華夏傳説和古文獻敍事設定為假的原假設,因此除非出現考古證據能夠證明原假設成立的可能性極小,才會推翻原假設承認傳説和文獻敍事為真。
但西方學者對西方神話和文獻的假設則迥乎不同,哪怕這些西方神話傳説和歷史文獻更加雞零狗碎、更加不成體系,來源更存疑,他們也通通默認其內容為真,除非出現考古證據證明其為真的可能性極小,才會推翻原假設承認西方神話和文獻為假。
學過數理統計的同學都知道這兩類不同的原假設對最終推斷結論的影響有多大,這就好比西方對我們採取有罪推定,默認中國人都是壞人,除非你有足夠證據自證清白;而對自己採用無罪推定,除非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確實犯罪,否則就都是大好人。這兩種假設下,最終推論結果是中國人大多是壞人,西方大多是好人。
西方偽史論的好處是將西方學者對我們的原假設方式也發還給他們使用,比如亞里斯多德留存的300萬字著作,除非西方能拿出經過中國學者檢驗無誤的完美無瑕無法質疑的第一手證據來證明其真實性,否則則被默認為假。
最後,那位着急反駁西方偽史論的題主的思維誤區與某些跟風西方學者參與華夏考古創造各種西來説(彩陶、青銅、馬車等等)的中國考古學者一樣,因為從心底認可了西方學者的雙標的原假設,因此即使條件不允許不能去檢驗西方的一手資料到底能夠在多大程度上證明其主張不為假,也不願對西方不合常理的主張有絲毫存疑,而是默認其主張為真並不斷拿西方投餵的在默認為真的原假設基礎上加工的二手資料來反覆力證其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