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老人被網約車撞成植物人,聚合平台稱交通事故與其無關_風聞
网车观察-11-10 14:21
據大風新聞報道,家住重慶的劉老太在回家路上不幸被網約車撞傷,後被診斷為重型顱腦損傷,病情危重,事故認定書顯示,司機崔某駕駛時忽視觀察與劉老太橫穿馬路行為,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兩人的違法行為過錯程度相當。

今年5月中旬,保險公司和劉老太委託重慶市正港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保險傷殘等級和傷病關係鑑定。該中心的鑑定結論為劉老太顱腦損傷致植物狀態屬保險1級傷殘。
事故後續的處理引起了家屬的爭議。據家屬自述,司機在事故發生後再未出現。保險理賠只賠了約20萬,而看病已花掉約90萬元,有票據可查的費用達70餘萬。涉事網約車是在妥妥E行平台註冊、通過高德聚合平台接單,家屬向平台討要説法,但平台認為自己無責。

“妥妥E行、聚合平台都不是事故責任承擔方,跟平台沒有關係。”這就是平台方在事故後表現出的態度。
聚合平台為何一直標榜自己無責?
這來自聚合平台的“潛規則”。高德打車等聚合服務商用户協議當中有條例寫明,使用本服務造成任何損失均由第三方服務商承擔責任。
高德打車自稱不涉及出租車服務和網約巡遊出租車服務,無賠償責任,責任要由涉及網約車經營的第三方網約車服務商負責。
不過責任到了第三方網約車服務商這裏時,第三方服務商是這樣解釋的:“妥妥E行網約車司機有保險,保險公司也已經進行賠付,但事故家人並不滿意,因此一直在進行投訴。但平台認為,該事故已有責任書認定,由於行人過馬路時未經過斑馬線,妥妥E行司機、行人各自承擔50%的責任。此事系一起純交通事故,從法理和法律層面上來説事故都與他們公司沒有關係,平台願意本着人道主義原則,支付家屬一筆1萬元精神撫慰金。
妥妥E行認為:既然已經有明確的事故責任認定,且有保險公司進行賠付,那麼平台就無需賠付,給到精神撫慰金已經算是“仁至義盡”。
平台到底該不該擔責,不妨來看一下另一個案例:秦安縣某出租車公司司機王某撞傷行人 ,經交警部門認定,司機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交通事故糾紛中享有車輛運行支配權及運行利益的出租車公司,雖未實際控制車輛,但對該車享有實際支配權利並從車輛的運營中獲取利益即收取承包費,按照法律法規確立的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的標準,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行人的實際損失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人身損失限額內全額賠償,不足部分由王某與秦安縣某出租車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上,作為流量的分配方和網約車的日常運營方,聚合平台已經在相關網約車輛的營運活動當中獲取利益,旗下合作的網約車公司與網約車司機簽訂合同,辦理相關的營運資質,本質上和出租車公司的經營活動無區別。但目前,相較於傳統出租車公司比較成熟的模式,聚合打車平台在責任落實、司乘管理方面有明顯不足。在部分事故案例當中,出租車公司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聚合平台下的網約車平台鮮有連帶賠償案例。
所以,雖然網約車行業迎來了聚合平台的興起,但這種模式既帶來了便利和選擇多樣性,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問題和挑戰。聚合平台需要審視自身運營模式和責任劃分,加強與服務商的合作和監管,也應確保司乘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聚合平台規範經營,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