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變局之夜,對台統戰浮出一項重要發現|文化縱橫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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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樺 唐揚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
陳超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
【導讀】中美兩國正迎來重要時刻。全球矚目之際,國家對台方向的工作也加快推進。為推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落地,近期出入境管理局研究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並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常住大陸台胞羣體作為惠台政策的最直接受益人,他們的認同是兩岸交流交往的基礎。對這一羣體真實情況的開展研究,頗有必要。
**長期以來,常住大陸台胞被認作“實用主義的過客”。而本文研究認為,他們已不滿足於“融而未入”的狀態,成為流動於兩岸、對兩岸關係充滿美好期許的“新市民”羣體。**作者把台商、台幹、台生以及創業台青,同時還有涉台政府機構、台商協會、青創機構、大陸企業等的相關人員全部納入研究,發現:經濟融入上,台胞獲取大陸工作信息的渠道較為單一,但多數台胞認為大陸工作經歷比較好地實現了自身價值,偏向長期發展。生活融入上,台胞的社交和購物軟件使用率高,但對本地價值觀持有一種基本認可卻相對疏離的態度。社交融入上,多數台幹、台青傾向於與當地社會活動保持距離,但對朋友間的人際交往持開放態度。心理融入上,不少台胞自稱“新上海人”“新蘇州人”“新廈門人”,並希望後代能在大陸升學定居。
文章指出,**在獲得居住證之前,較低的認同度讓很多人不去爭取也無力爭取市民同等待遇,使其權利義務觀念較為淡薄,對城市缺乏責任感。而在獲得突破身份壁壘的“居住證”後,台胞對是否選擇長期居留和認同所在城市的態度上有了明顯的轉變。**可見居住證有利於推動台胞的長期居留,讓他們對於所在城市有較高的認同,也由此倒逼在地城市的政府在勞動就業、工資待遇、權益保障、公共服務等一系列問題上進行必要調整。
**本文原載《台灣研究集刊》2021年第1期,原標題為《流動的新市民:常住大陸台胞社會融入的現狀評估》****,******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流動的新市民:
常住大陸台胞社會融入的現狀評估
**▍**引 言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要“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31條惠台措施和26條惠台措施等惠台舉措,已經成為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的一部分。**常住大陸台胞羣體正是惠台政策的最直接受益人,同時也是兩岸社會文化互動的橋樑紐帶,他們的認同是兩岸交流交往的堅實基礎,他們在大陸的社會融入必將成為兩岸融合發展最有力的證明。因此,深入且全面地研究常住大陸台胞羣體的真實情況便顯得尤為迫切。**本研究依託規範的社會研究方法,試圖呈現台胞在大陸社會融入的真實圖景,並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做好台胞工作提供相應的政策建議。
本研究的核心關切是常住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狀況,為此構建了“經濟融入”“生活融入”“社交融入”“心理融入”四個維度共15個指標在內的指標體系,以期較為系統地評估常住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現狀。**通過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本研究得出三點基本結論:第一,**台胞在大陸社會融入已從最初的工具性、物質性需求,逐漸過渡到形成對所在城市的情感性認同。因此,**他們不再是“實用主義的過客”,而是流動於兩岸、對兩岸關係充滿美好期許的“新市民”羣體。****第二,**從社會融入程度來講,相較於深層的價值觀、歸屬感、身份認同等心理層面融入,**台胞在社會規則、社區參與等制度性層面的融入程度更低。**此處制度性融入是指台胞能夠理解制度邏輯,並按照大陸的規章制度開展自己的活動。**第三,**從台胞社會融入的態度和行為來看,**他們不滿足於“融而未入”的狀態,**而是從心理上具有較高的城市認同感,參與當地發展的意願也比較積極,**但在實際行為上卻並沒有體現出來。**這種心理和行為的悖反性,是當前台胞社會融入的一個重要特徵。
**▍**研究框架
(一)概念界定
針對社會融入的研究,不論是規範性的闡述,還是實證性的分析都湧現出大量成果,但是對融入概念的界定仍較為模糊。“社會融入”的理論淵源可以追溯到學者們對社會分層、社會距離、社會排斥等現象的研究,其核心關切是人們對平等、民主、公民權等核心價值的追求。相關的論述各有側重,單從文化認同角度看,同化論認為融入意味着文化價值和身份認同的“完全本地化”。多元論反對本地的文化壟斷,提倡尊重移民不同的原生文化和生活方式。而帕森斯則從社會結構的角度指出,個體的行動受制於客觀環境和主觀意志,因此融入是一個多方面協調適應的系統性過程。從公民權的角度看,阿馬蒂亞·森、吉登斯認為融入即是社會成員平等地參與、共享社會福利與履行相應義務。還有學者突出強調融入的主觀色彩,認為行為和思維適應新的社會環境取決於個人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無關權利。在基本價值的基礎上,為了方便操作,有學者指出,融入是指流動人口對流入地主流社會體系在經濟、行為、文化和觀念上的融入。
儘管社會融入內涵豐富,難以確切界定,但對其本質特點則有一定共識。**首先從文化形態上看,它不僅表現為移居者融入當地主流文化,也表現為多元文化的並存與融合;**其次從價值看,它不僅內含着對個體平等權的關懷,也倡導羣體間的包容與尊重;最後從內容看,它不僅包括經濟上的整合,也包括文化、身份以及政治的認同。**本文認為陳超等學者的定義比較貼切,即社會融入是指某類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公平享有、參與並能夠正面認同當地生活的狀態。**以此延展至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即在大陸的台灣同胞能夠公平享有、參與並能夠正面認同所在大陸城市生活的狀態。
(二)指標建構
在先行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本文對社會融入定義以及現實情境,本研究將常住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劃分成四個維度:經濟融入、生活融入、社交融入、心理融入。
**經濟融入主要是指台灣同胞在大陸的就業工作情況。**該維度下包括兩個權重相同的指標:就業機會和未來發展。大陸市場潛力大且產業結構完整,加之大陸惠台政策力度空前,更多台灣同胞會選擇來大陸投資、創業、就業或就學,以此謀求更好的發展。**如果説獲得機會是台胞選擇進入大陸的保險單,那麼在大陸的經歷是否成功則直接影響到他們未來是否留下。因此,如果台灣同胞認為在大陸的經歷幫助他們實現了自我價值,則意味着比較好地融入了當地,**反之則代表融入狀況不佳。同樣,如果台胞有意願進一步在大陸長期發展,則意味其融入狀況較好,反之則代表融入不成功。
**生活融入主要是指台灣同胞在大陸生活中對於生活習慣、節日風俗、社會規則等方面的瞭解和接納情況。**該維度之下有7個權重相同的指標:語言、服飾、當地文化、價值觀、節日風俗、社會規則、生活習慣。首先,雖然大陸與台灣同文同種,但廣袤的國土也意味着地域之間差異明顯,因此語言、服飾、本地文化、節日風俗4個指標依然會影響到台胞的融入。其次,兩岸長期的分離與不同的發展路徑,使得在價值觀、社會規則和生活習慣方面會有較大不同。價值觀是指台胞對當地人價值取向、價值尺度和準則的認可程度;社會規則是指台胞對大陸的治安、教育、醫療、交通、環境、公共服務以及法律法規的滿意度;生活習慣是指他們使用新媒體的情況。
**社交融入是指台灣同胞在大陸的人際交往情況和參與社會組織的情況,包括人際關係和社會參與兩個指標,且權重相同。**具體來説,人際關係是指台胞在大陸與同事、朋友、同學的交往情況,主要會通過大陸朋友和台灣朋友的數量對比、婚戀對象的選擇等方面進行測量。社會參與是指台灣同胞在其所屬的學校或社區參與活動的情況,主要通過他們參與活動的頻率和類型(文娛活動或管理活動)進行測量。
**心理融入是指台灣同胞對大陸居住地的歸屬感和認同感。**該維度主要包括4個權重相等的指標:遷居意願、身份認同、對當地的關心度、後代期望。遷居意願指是否願意長期居住於該城市;身份認同指是否認同自己是該城市的一員;對當地的關心,通過是否關注當地新聞資訊、是否有意願參與當地建設等問題來進行測量;後代期望是指對於子女在大陸升學、定居的意願。
綜上所述,本研究認為,台灣同胞在大陸社會融入的指標體系由四個維度15個指標構成(見表1)。

**▍**研究方法
本研究嘗試運用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兩種方法來探索常住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狀況。問卷發放的方式主要是現場發放,輔之以郵寄、委託的方式;**發放區域主要是長三角、珠三角和福建地區的多個城市;發放對象是生活在上述城市的台商、台幹、台生以及創業台青等在陸台胞。**調研歷時一年,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主要是發放問卷和深度訪談,之後又用兩個月時間進行了問卷回收、數據整理以及議題討論等工作。此次共發放問卷275份,回收268份,剔除關鍵變量缺失值較多的問卷,共保留有效樣本236個。
從抽樣方法來看,本研究採用非概率抽樣,具體操作為就近法、判斷式抽樣和滾雪球抽樣三種方法。首先,就近法作為前測,即研究者依託高校學生資源,找到符合條件的台灣學生作為初步調查對象,對其進行簡單訪談和問卷調查。同時,在台生反饋的基礎上,完善訪談提綱和問卷內容。其次,判斷式抽樣,是指研究者基於長期耕耘台灣研究領域的經驗,結合相關文獻材料以及台灣朋友的推薦,有目的地選擇相關區域和羣體作為樣本。最後,滾雪球抽樣,是研究者依靠個人關係網絡接觸受訪對象,並在此基礎上委託台灣朋友分發問卷和介紹另外的朋友,以點帶面逐漸擴大樣本量。
需要説明的是,非概率抽樣方法無法確認抽樣誤差,因此在統計意義上無法確保樣本代表性。即便如此,面對無法獲取台胞總體的完整名冊,且沒有合適的地理區塊作為抽樣基礎的情況下,研究者通過較為科學的研究設計最大可能地降低了研究偏誤。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從研究區域看,蘇州、東莞、廈門為重點調研城市,不僅因為三地都為台胞相對集中地區,更在於台資企業在三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歷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二,在調研對象的選擇上,從身份和職業看,常住大陸的台胞羣體包括了台商、台幹、台生以及創業台青,同時還有涉台政府機構、台商協會、青創機構、大陸企業等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從多個角度瞭解台胞社會融入情況。**第三,在單個樣本的選擇上,主要是依託當地台辦幫助聯繫當地有代表性的台資企業以及有影響力的台胞,囊括了機械製造、電子製造、醫療、化工業、服務業、貿易、教育等各個領域的從業人員;同時輔之以研究者私人社會關係中的當地台胞,便於對同樣的議題進行交叉驗證。第四,從樣本回收率來看,“問卷回收率越高,偏誤越小”,本研究的樣本完成率97.45%,有效樣本率85.81%,從基本背景和人口學特徵看(見表2),細緻的調研計劃確保了本研究最終的樣本情況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偏誤。

在問卷數據編碼和指標賦值方面,通過前文對先行文獻和理論框架的敍述可知,社會融入的各維度之間是一種均衡關係,同時各個指標都分別代表了社會融入不同維度的複合情形,故而各維度之間及各指標之間的權重相等且賦值規律一致。因此,常住大陸台胞的總體社會融入程度可以通過對四個維度的取值進行簡單相加獲得。在單個維度上的融入程度,由於各維度內部指標數不同,為使數據更加直觀和保證權重相等,則對維度內部各個指標取值進行簡單加總後取均值獲得。以此方法將問卷進行數據編碼後經計算可得,經濟融入維度的取值區間為[2,4.73],生活融入維度的取值區間為[2.4,4.9],社交融入維度的取值區間為[1.71,4.42],心理融入維度的取值區間為[1.71,5.0]。因此,總體社會融入指標的取值區間為[7.82,19.05]。
在問卷數據編碼的基礎上,為進一步考察樣本數據的分佈狀況及其概率密度,研究者依據236個樣本在總體社會融入程度以及四個維度融入程度的取值分別繪製了小提琴圖(圖1、圖2)。總體來看,小提琴圖呈現以下幾方面特徵:第一,異常值出現頻數較低;第二,從四分位數看,各維度的融入程度,上下兩頭較長,代表數據存在明顯的離散值;第三,總融入和各維度融入的圖形呈現中間大兩頭小的形狀,表示數據分佈相對集中;第四,矩形盒以中位線為界基本呈對稱分佈。由此可見,本項研究的測量結果沒有明顯偏誤,並具有較好的測量信度 (reliability)。綜上,雖然本研究在抽樣方法上有侷限性,但由於所獲樣本並未表現出明顯偏誤,並且問卷測量具有較好的信度,因此,本文對台胞在大陸社會融入狀況的考察可以看作是一項初步、但具有一定參考意義的探索性研究。

**▍**實證結果
通過上文的闡述可知,常住大陸台胞的總體社會融入程度的取值區間為[7.82,19.05]。為保證測量的一致性和可視化,本文將總體社會融入劃分為“非常低”“比較低”“一般”“比較高”“非常高”五種程度,數值越大表示社會融入程度越高。本調查所獲樣本在總體社會融入程度的均值為13.64(標準差1.72),代表當前台灣同胞在大陸的總體社會融入程度一般。下文將沿用對融入五種程度的劃分邏輯,對經濟融入、生活融入、社交融入、心理融入四個維度分別進行討論。
**首先,經濟融入方面。**該維度取值區間為[2,4.73],數值越大表示台胞對於在大陸獲得的發展機會越滿意,並且對留在大陸發展的意願越高。本次調查所獲樣本的經濟融入維度均值為3.22(標準差0.51),**表示台胞在大陸的經濟融入一般。**經濟融入維度內部的2個一級指標下包括5個二級指標,即:信息渠道、自我實現、政策瞭解、長期在陸意願、在陸發展信心。通過對樣本數據的處理和分析可以發現,信息獲取途徑方面分值較低(取值區間為[1,3.67]),均值為1.23(標準差0.59),**意味着台胞獲取大陸工作信息的渠道較為單一,主要是通過朋友介紹和單位招聘這種偏被動的方式,**而主動收集信息,如“網絡與新媒體”“自行投遞簡歷”“委託中介”等途徑相對比較缺乏。如一位台幹所言:
“很多人願意來,每次我回台灣,總是很多人問我華碩或是其他大的台資公司還收不收人,有沒有機會從台灣調到大陸來。”
另外政策瞭解度的指標也側面證明了這一點。惠台政策與台胞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但他們對於惠台政策的瞭解程度一般(取值區間[1,5]),均值為3.08(標準差0.89),可見信息渠道與獲取主動性是影響台胞經濟融入的重要因素。即便如此,台胞對於在大陸自身價值的實現和對未來的規劃卻有一個樂觀正向的預期。從自我實現指標看(取值區間[1,5]),均值為3.79(標準差0.8),**意味着多數台胞認為在大陸的工作經歷比較好地實現了自身價值。**對於未來的預期,在陸台胞非常有信心進一步提升在大陸的事業,這一指標的取值區間[2,5],均值為3.94(標準差0.75)。同時,**台胞也更願意長期在大陸發展,**此指標取值區間為[2,5],均值為4.01(標準差0.84),落在了“比較高”的區間之中(5個二級指標融入程度的相對位置如圖3所示)。由此可見,雖然面臨着信息渠道匱乏的情形,但台胞現實中所獲得的機會及其工作經歷幫助他們較好地實現了自身價值,同時也使他們更有信心和意願融入大陸的建設和發展之中。

**其次,生活融入方面。**該維度的取值區間為[2.4,4.9],數值越高表示常住大陸台胞越適應在大陸的生活。本次研究中台胞生活融入維度的均值為3.55(標準差0.47),表明當前台胞在大陸的總體生活融入狀況一般,但是略微呈現出向“比較好”發展的傾向。進一步探討7個一級指標可以發現,語言、服飾、本地文化、節日風俗的數值都處於“一般”但具有明顯的向好傾向,均值分別為3.65(標準差1.01)、3.75(標準差0.94)、3.96(標準差0.69)、3.87(標準差0.76)。**需要説明的是生活習慣指標,台胞社交軟件和購物軟件使用率非常高,他們也認為這是在大陸生活便利的很重要因素。**如一位台胞所言:
“我現在更看重大陸的發展性,以及生活的便利性。我每次回台灣都跟他們説,現在用手機支付真是太方便了。”
相比之下,在價值觀(取值區間[2,5])和社會規則(取值區間[1,5])維度上的分值較前面五項偏低。價值觀指標的均值為3.45(標準差0.82),表示常住大陸台胞對於本地價值觀是一種基本認可但相對疏離的態度。然而,社會規則二級指標的狀況就比較複雜,台胞比較滿意大陸的社會治安和教育水平,其均值分別達到3.78(標準差0.82)和3.53(標準差0.87),但是對於醫療水平、公務人員、交通設施、法律法規、環境狀況(取值區間均為[1,5])的評價都表達出了一般偏低的傾向。在訪談中一位台胞就提出:
“大陸的醫保制度還是不如台灣的,每次去看個小病都要花很多錢,而台灣的健保體系非常好,基本不需要自己再出什麼錢。”
綜上可以看出,在生活融入方面,生活性的指標如語言、服飾、節日風俗、生活習慣等方面台胞融入得比較好;但是在制度性和價值性指標中,常住大陸的台胞總體上處於理解、認可但保持務實中立的狀態。其中的原因在於常住大陸台胞實際上是流動於大陸和台灣兩個不同的社會空間之中,具有特殊的身份和權利,故而需要更加理性地對待兩岸差異化的社會生活規則。

**再次,社交融入。**這一維度的取值區間為[1.71,4.42],數值越大表示台胞在大陸的社會參與度越高、人際關係越融洽。本研究所獲樣本在社交融入這一維度的均值為3.24(標準差0.55),表示當前台胞在大陸的總體社交融入程度一般。在社會參與的二級指標(取值區間均為[1,5])中,台胞參與學校或社區管理工作和文體活動的獲值都最低,均分分別是2.27(標準差1.19)和2.70(標準差1.16),落在了“比較低”的區間,表示台胞在大陸的社會參與程度較低。**在參與方面,台商由於企業的社會形象需要,會參與一部分活動,而多數的台幹、台青則傾向於保持距離。**一位台商表示:
“我們在剛來這邊的時候,需要宣傳、需要曝光,就會比較積極地參加。”
而台幹則表示:
“公司有宿舍,平常遇到一些問題也是公司給處理。”
在人際關係指標中,台胞的室友/鄰居構成和朋友構成(取值區間均為[1,5])均值分別為3.03(標準差0.9)和3.13(標準差1.34),即**表示常住大陸台胞的朋友圈中台灣人和大陸人差不多。**同時,在融入圈子、婚配、生活求助三個指標上數值比較高,均值分別為4.19(標準差0.63)、3.77(標準差0.93)、3.61(標準差0.78),**表示台胞在大陸的人際關係、人際相處比較融洽。**當被問到與大陸創業青年的關係時,一位台胞就説:
“我們是朋友關係,大家都很和睦,互幫互助。我是覺得差異不等於對立吧,雖然台灣跟大陸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但是我們並沒有什麼對立的地方。”
由此可見,常住大陸台胞能夠很好地融入大陸的人際圈子,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網絡,但受限於“外來人”身份以及渠道的缺乏,故而比較少參與社區的管理和活動。

**最後,心理融入。**該維度的取值區間為[1.71,5.0],數值越大表示台胞對大陸居住地的歸屬感和認同感越強。本研究中樣本在心理融入維度的均值為3.62(標準差0.61),可知當前常住大陸台胞對所在大陸城市的歸屬感總體一般,但具有顯著的向“比較高”發展的傾向。細緻考察各個指標,這種傾向便更加明顯。遷居意願(取值區間[1,5])均值達到3.75(標準差0.93),**表示台胞比較願意長期居住當前城市。**有台胞就表示:
“在廈門比較習慣。在台灣會比較壓抑,因為活動的地方不多,台灣總體比較老舊,街道什麼都比較窄,而這邊有運動館。”
身份認同(取值區間[2,5])均值為3.56(標準差0.82),代表台胞認可自己是所在城市的一員。這種認同也體現在對當地的關係度和後代期望方面。他們會願意為城市發展做出努力(取值區間[1,5],均值3.82,標準差0.84)、關心當地信息(取值區間[1,5],均值3.1,標準差0.97),尤其體現在重返本地意願(取值區間[1,5],均值3.97,標準差0.78)上。同時,他們也期望後代能夠在大陸升學、定居(取值區間均為[1,5]),均值分別為3.58(標準差0.96)和3.54(標準差0.99)。有很多台胞就表示:
“我現在想的都是怎麼幫助我的三個孩子在蘇州創業。我們願意長期在大陸發展,經濟機會都很好。”
由此可見,心理的融入需要一定時間的培育,共同的經歷產生共同的記憶,共同的記憶孕育情感的歸屬。**長期來往於兩岸的台灣同胞,他們擁有獨特的“家鄉”情感:“鄉”在台灣,而“家”在大陸。**因此,他們願意把自己視為所在城市新的一分子,努力地關心它、建設它,並期盼子女後代也能在此安居樂業。

**▍**結論與啓示:從“實用主義過客”到“流動的新市民”
為了較為全面地呈現常住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狀況,本文嘗試建構了一套測量社會融入的指標體系,並藉助問卷數據進行了初步的評估。從數據上看,雖然常住大陸台胞的總體社會融入程度一般,但具有明顯向“比較好”發展的傾向。結合對台胞的深度訪談,本文認為上述融入狀況所呈現的特徵可概括為“流動的新市民”。
**“流動的新市民”是對當前常住大陸台胞羣體社會融入特徵的概括,同時也是對“實用主義過客”這一論述的回應與發展。**以下將通過三個層面的變化來呈現“流動的新市民”的特點。**首先,“流動”是基於他們大多是在雙城間生活:**有的工作在大陸,生活在大陸或者台灣;有的在大陸工作生活,經常回台灣看病探親等等。這種生活空間的流動性不免使他們產生或多或少的飄零感,但這不是“過客心理”的專屬,因為這種感受的衝擊是任何一個離家遠行之人都無法逃避的。**其次,所不同的是對待這種“飄零感”的態度。有人選擇以實用主義應對,即滿足需求就繼續留下,不滿足就走,是一種純工具性的理智和冷漠。而常住大陸台胞不同,他們選擇用更飽滿的情感投入來應對,即希望兩邊都是“家”,不再糾結去留的不確定性,而是積極地在流動中尋求安定。**有台胞在訪談中説道:
“以前來大陸就只有工作,放假就想要逃離這裏。現在不一樣了。朋友和親人都在這裏,崑山又增加了這些文化和精神元素,讓我更有家的感覺。這都是心靈的寄託。”
“廈門非常有親近感。語言,氣候,學校漂亮,大海。建築的形式很像家。”
**最後,在更深刻的心理認同層面。“實用主義過客”關注點在“利”,缺乏在認知上提升親近感的意願;“新市民”的重點在“身份和認同”,即台胞在大陸逐漸的市民化。**他們更加認同自己是所在城市的一分子,願意長期生活於此並參與城市發展建設。有台胞就説:
“我來大陸不是為了經濟考慮,也不是想賺錢,我是為了修行。來蘇州覺得這裏很好啊,歷史文化、生活氛圍都很喜歡。”
但不應忽視的是,雖然常住大陸台胞有城市認同和參與意願,但在實際行為上卻並沒有體現出來。這種心理和行為的悖反性,是當前台胞社會融入的一個重要特徵。
之所以會有從“實用主義的過客”到“流動的新市民”的變化,一個原因可能是大陸惠台政策組合拳起到的效果,不僅為台胞在大陸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便利,而且為他們未來的發展提供了更多機遇。另一個原因則是樣本差異導致的。**“實用主義的過客”關注的是18-40歲來過大陸的台灣青年,意味着居留大陸的時間比較短。本文的樣本在年齡、職業、居住大陸時間等指標上覆蓋更廣,年齡結構上35歲以上的樣本佔總樣本的45%,平均居住大陸時長達到8.43年。**可見,中年樣本的加入提升了台胞社會融入的程度,原因可能在於中年人大多成家立業,其發展的容錯空間更小、試錯成本更高,因此從心態上更加求穩、生活適應性更強。另外,中年人的閲歷以及長期居住大陸,能夠使其清晰意識到在大陸的融入和發展對其實現人生價值有重大助益。這也啓示我們不僅要在利益上給予台胞保障,更要通過共同經歷、共同記憶在心理認同上多做工作。
因此,如何能讓台灣同胞“願意來、留得下、過得好”,促進常住大陸台胞的社會融入,根據本文的實證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第一,從心理融入維度看,身份確權能夠強化台胞的城市認同。**身份制度的開放性與容納性,容易形成社會流動中的非排斥性和接納性。**實現居住證與在地城市的教育資源、住房支持、就業培訓、養老醫療等的關聯,可以有效地強化台胞的城市認同,也可以強化本地居民對台胞的接納。**台胞獲得平等的市民身份之後,會對自身的人力資本追加投資,也會對居住城市做出“投資”,推動在地城市經濟的持續發展。
**第二,從社交融入維度看,政策參與和社會參與有助於台胞融入當地社會,**因此需要從制度程序的設計上,為台胞提供更多的參與空間。在涉及台胞的政策制定過程中,充分發揮台胞的自主性,甚至嘗試在政策起草階段以委託、授權等方式,**讓台胞的自治組織成為政策的起草者。**提高台胞在大陸城市社區建設中的參與度,積極吸取台胞在台社區發展的先進經驗,在實現社區發展的過程中,推進台胞在地生活的認同感,即實現“雙向融合”。
**第三,從經濟融入維度看,集聚效應是台商投資發展的主體思路,**因此地方政府應充分發揮台協組織的積極作用,完善政策反饋機制。我們在東莞、崑山與廈門的調研過程中發現,**每當政府與商業組織能夠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相互溝通的政商關係時,這個城市就能夠出台有利於台商發展、台胞居住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台協的反饋功能,能夠指導並幫助台協內部建立起成熟的代議機制,讓台協成為表達台胞普遍意見的組織,而不是一個在台胞和台企中製造不平等的組織。
**第四,從生活維度看,福利供給與公共服務能夠直接影響到台胞的生活質量,因此,宜建立台胞專項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健全社區台胞服務平台。**台胞密集的典型城市,加強整合以城市為主的政策發佈平台,比如服務枱胞為主的微信公眾號,網絡一站式台胞服務窗口等,內容要側重政策發佈、諮詢及相關事項的辦理服務。通過政務雲建設將政府數據、公眾參與工具、社交媒體和政務服務進行聯動,將整個業務流程實現跨部門、跨層級共享。除了政策宣傳和信息服務,終端服務建設也要跟上。**比如之前的卡式台胞證由於必須使用專用取票機,且機器僅在個別站點少量配備,導致台灣同胞大多數時候仍然要到窗口排隊購票,實際上並未享受到便利,反而容易引發失望情緒。**社區台胞服務平台可以使台胞對相關政策及辦理程序有清晰瞭解,幫助其便捷地享受政策紅利,並能將意見及時反饋,以推動政策的改進和修正。在教育方面,對台胞子女的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做出合情合理安排。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台生與陸生一起學習生活,增強台生對在地城市的文化認同和社會認同,更好地融入當地生活。
在現代國家建設中,身份建構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從制度層面保障常住大陸台胞的市民身份和權利,對於其融入大陸社會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台胞的很多融入問題,早期來源於制度區隔,但大陸以居住證作為政策基點,顯然在未來試圖突破身份認證的壁壘問題,是明顯且主動的制度接納。**居住證之前,較低的認同度確實容易造成台胞“實用主義過客”的心態,很多人不去爭取也無力爭取市民同等待遇,使其權利義務觀念較為淡薄,對城市缺乏責任感。**居住證的使用代表台胞更深度融入大陸社會,同大陸民眾一樣憑此證來處理生活、就學及工作上的身份問題。大陸正在不斷強化台胞證的功能,這對拉近兩岸同胞心理距離將發揮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居住證政策成為主導的政策話語之後,會帶來一些新的可能,隨着功能的擴充,以及台胞證持有人數的上升,台胞自身會開始發生制度身份意義上的認同轉變。這本身也是台胞權力利益的一種增量改進方式,一定會成為塑造未來台胞的在地市民認同的重要途徑。**我們在訪談中發現不少台胞自稱是“新上海人”“新蘇州人”“新廈門人”。居住證有利於推動台胞的長期居留,讓他們對於所在城市有較高的認同,也由此倒逼在地城市的政府在勞動就業、工資待遇、權益保障、公共服務等一系列問題上進行必要的調整。**大陸城市的未來發展離不開包括台胞在內的流動人口的穩定貢獻,也需要台胞建立新市民身份,進一步加強對城市的身份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