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電子新增155名投資者索賠案,前期已有一審勝訴判決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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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索賠金額已達千萬**
同洲電子(證券簡稱:ST同洲)11月14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材料。根據公告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雷某等共155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其中134名投資者為新增立案投資者,新增立案投資者索賠金額合計為2590.94萬元。
被投資者起訴起源於一紙罰單,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洲電子因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後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導致2014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ST同洲表示,上述訴訟案件尚處於審理階段,未產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公司高度重視相關訴訟案件,已聘請專業律師團隊積極應訴,依法依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二、此前已有一審勝訴判決
在此公告披露之前,同洲電子在今年7月6日披露了公司因之前年報虛假陳述而遭到投資者索賠事項的進展情況,法院一審判決公司向113名投資者賠償損失527萬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10萬元,投資者一審獲得勝訴。
業績方面,根據同洲電子發佈的前三季度報告,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5億元,同比增長36.75%。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4197.5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ST同洲在三季報中披露,公司於2020年8月10日公告了無法與第一大股東袁明聯繫的事項。截至報告披露日,已達3年仍未與第一大股東取得有效聯繫。
三、維權持續進行
根據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依法起訴索賠,賠償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税損失等。根據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 於2016年4月29日-2019年10月25日(含當天)期間買入,並在2019年10月26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仍可加入維權。
雖公司方已提起上訴,但是同洲電子的違法違規事實清晰,二審敗訴可能性不大,適格投資者可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或官網報名加入索賠,律師費為實際獲配後收取,前期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