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裏推行改良的末位淘汰,能提升國內大學的水平嗎?_風聞
卷阿-中国科学院大学 物理化学博士-除了“物理化学”,什么都懂一点点昨天 08:37
網友設想的方案:
不僅僅是學生,老師也要末位淘汰。
學生以成績為末位淘汰的依據,分為過程性和終結性,淘汰的比例由各大學自行制定,但不應低於5%和高於40%(5%,幾乎是各大學裏最靠後的那羣人了,即使不末位淘汰,他們也處於大量掛科瀕臨退學的狀態;如果一門課通過的人不超過及格比例60%,會認定為教學事故)
過程性末位淘汰是指,在教學過程中的考核,對成績靠後的學生給予重修處理,重修過程若被淘汰則降級,降級後如再被淘汰則開除。其中對降級處理的學生,淘汰標準改為是否及格而不再按末位處理。按嚴格的末位淘汰來會非常殘忍,這是對這些擺爛的學生最後的仁慈了
終結性末位淘汰則是每學期綜合成績靠後的開除,可以用績點衡量。畢業設計(論文)不過關的吊銷學位證,這裏的不過關並非查重率不合格,而是出現實際作用幾乎沒有的學術垃圾。
老師的末位淘汰,從輔導員到教授的學術人員和行政人員都要推行。行政人員採取民意調查進行淘汰,由學生投票滿意度,每次學校招聘新行政人員時,都淘汰一次,被淘汰的由新人遞補。
學術人員則根據學術產出進行淘汰。如果定期的學術產出不足,作用不大的話給予警告令其整改,整改期過後如果仍然不變,則撤銷職稱或開除。
如果這樣做的話,大家都會捲起來,同時對老師的淘汰也使淘汰制度難以操控,放寬淘汰標準,鬆弛有度,加快國內大學的學術建設,同時為社會輸送質量更高的人才。
我的想法:
看網友熱情地寫一套“大刀闊斧”的改革制度,是一件挺有娛樂價值的事。既然看到了,就給題主稍微講點道理吧。
先説“末位淘汰不小於5%”的事。我確實認同,大學對學習成績應該抓得嚴點,掛科多了,可以開除。但約定比例毫無道理。當前制度下後5%確實學習成績不行,但高壓恫嚇下的後5%未必就不行了。如論如何都會有後5%,如果大家都學得還行,還一定要開除,毫無道理。每年5%,四年加起來就要淘汰18.6%,這麼多失業年輕人扔去社會,還嫌年輕人就業率太高啊?
至於“出現實際作用幾乎沒有的學術垃圾”,就要吊銷學位證,更加搞笑了。原來你指望半年搞出來的本科畢業論文真的有意義啊?更何況,這裏的實際作用該如何理解?如果指在生產生活中有用,那Science, Nature上也基本都是“幾乎沒有實際作用的學術垃圾”。如果指在學術共同體內有意義,論文裏不都寫了它也什麼創新和意義了嘛,你為啥一定不承認?
行政人員由學生投票滿意度就更搞笑了。學校的部分行政崗位,它根本就不是面向學生,向學生服務的。比如管蓋教學樓、實驗室的,你讓學生怎麼投票?看誰長得帥,長得美?本來還想説,比如財務,但考慮到大把課題組都是研究生報賬的,不少財務也算部分為學生服務。
至於直接對學生負有管理責任的行政人員,比如宿舍管理人員,你覺得是管得嚴得分高,還是壓根不管得分高?
至於學術人員根據學術產出搞末位淘汰,現在已經在搞了啊,非升即走啊。如果題主想把全部學術人員都拉進來卷,那年輕人就更別想在合適的位置署上自己的名字了。同時,也不用指望還有科研人員做長週期,需要“坐冷板凳”的工作了。
另外,只按照學術產出考核學術人員,題主還指望不指望大學老師好好上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