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羣的社保負擔按比例明顯超過其相應的收入檔次_風聞
zzz3996-35分钟前
社會保障作為一種社會資源的再分配理應公平優先,向低收入人羣傾斜,同時限制高收入人羣過多享受福利。也就是應該高收入人羣封頂,補貼低收入人羣。
很顯然,如果不進行必要的限制,收入越高越能得到好處,則社保不是公平了,而是保護高收入吸血了。
一般而言,社保制度有三個關鍵參數:社會平均工資、最低繳費基數、最高繳費基數。這裏面,最低繳費基數通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最高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300%。
現狀就是結起來就是太高。社會平均工資太高,上下限比例太高。
社會平均工資太高是公務員和國企及外企高管與底層工人之間的差距導致的。雖然沒有馬雲和我平均一下資產過百億那麼誇張,但顯然這個社會平均明顯不能反映低收入人羣的實際狀況,而他們才是社保設計人數最多的羣體。按照統計局數據,私營企業(包括個體)就業人員超過了80%。這個是市場監管總局的人説得。也就是私企對非私企是4:1。
上限比例太高,比如平均6000多的話,3倍就要差不多2萬了。對於非一線城市,基本上除了極少數真正的富豪,差不多高收入羣體都被納入了一體享受福利。倒不是説他們不該享受福利,而是不該高比例享受。我個人覺得180~200%相對300%可能更合適一點。
下限比例太高,絕大部分省份的最低工資先也就2000左右。按社會平均工資算,三分之一都可能不到。像保潔之類連最低工資線都達不到,很多私企就算達到也就剛剛達線或者達線過一點點。這部分人拿2000,卻要按4000標準繳納,豈不是承擔了更大的負擔?
另外還有個靈活就業人員。估計制度設計的時候都考慮的是律師、會計師之類的金領,但實際上大部分是個體户、騎手之類不給交社保的或者為了維持不斷交的個人,都是低薪。比如四五十歲都沒啥企業要了,要拿養老金還得交滿多少年。沒工作沒收入只能自己拿錢出來湊滿年數。
下面是號稱非資源型城市人均GDP最高的大城市無錫的一些數據(2023年):
最低工資線2280,
社會平均工資(2022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112490(折每月9374),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65428(折每月5452),非私營對私營是1.72倍。
最低繳費基數4494(這個是養老金,按60%倒推是7490)。
還有我比較熟悉的一個小微類型的無錫企業(以前是外資,後來變成私企),工人就是2280,加薪靠政府提最低工資線;主管5000,經理(部門負責人)7000。
反正退休工人加了這麼多年的養老金(好吧,我記得父親從2000多加到4000),這些工人的工資也就是隨着最低線從1800(還是1650?)到2280。而管理人員因為距最低工資線比較遠,所以是沒變動,除非職務調整。而老闆後面還調整了工資構成,從原來的工資統算,劃分成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結果麼就是社保繳費變低了並且崗位工資可以合法地找理由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