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_風聞
千里驽马观天下-昨天 23:56
據“央視新聞”報道,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敬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張敬華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法庭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張敬華利用擔任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鎮江市委書記,江蘇省政府秘書長,江蘇省政府副省長,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兼南京市江北新區黨工委書記,江蘇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984萬餘元,其中1676萬餘元未實際取得。
查閲公開資料得知,張敬華,1962年7月生,江蘇泰州人,大學學歷,曾任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江蘇省委副書記、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張敬華於1981年9月考入南京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專業,1985年6月,在畢業前夕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畢業後進入國家計委綜合司工作,1987年10月任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科員、副科長,1993年4月任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科長,1994年3月任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副處長,1996年10月任江蘇省生產調度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2000年12月任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臨時負責人,2001年6月任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2003年6月任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2004年1月任江蘇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06年1月任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2008年3月任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2009年7月任徐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0年1月任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12年4月任鎮江市委書記,2013年3月任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2016年3月任江蘇省副省長,2017年7月任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兼南京市江北新區黨工委書記,2021年2月升任江蘇省委副書記,2021年11月任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
在張敬華的仕途上,有兩個地方令人奇怪。一是1985年8月進入國家計委綜合司工作,剛過兩年就於1987年10月回到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擔任科員,隨即升任副科長,其中頗為蹊蹺。此後過了5年半才擔任科長,不到一年卻又升任副處長。二是2021年2月升任江蘇省委副書記,但9個月後卻擔任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頗為蹊蹺。但沒過幾天就被查處,大概率是張敬華在升任省委副書記後東窗事發,因此屁股尚未坐熱,就被調整到省政協任職,不久就被查處。從副處級到正廳級,張敬華用了14年。從正廳級到副省級,張敬華只用了8年。然而,上升得快,下降也很迅速;爬升得高,摔下來就越痛。天理昭彰,果然如此。
2021年1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5月3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張敬華被“雙開”。張敬華的錯誤主要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政績觀偏差,為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根據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張敬華貪腐的歷史長達14個年頭,自2008年直至2021年。在這期間,張敬華由廳長到市長、市委書記、省政府秘書長,再升任副省長、省委副書記,其間經歷數道關口,可謂邊腐邊升的典型。就是這樣一個**“搞迷信活動”、“搞經濟數據造假”、“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的貪腐分子,竟然能成為副省長乃至省委副書記,實實在在是一個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