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丨凱斯·桑斯坦:為什麼我是個自由派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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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是個自由派
凱斯·桑斯坦( Cass R. Sunstein)
當下對自由主義的圍攻之多,超過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任何時期。在左翼,一些人士堅稱,自由主義已精疲力竭,行將就木,且無力應對根深蒂固的不平等、企業權力和環境惡化造成的諸多問題。在右翼,一些人士認為,自由主義應對傳統價值觀崩潰、犯罪猖獗、對權威的不敬和廣泛的不道德行為負責。
法西斯主義者拒斥自由主義,認為自由被高估的民粹主義者也是如此。
反自由主義(antiliberalism)正以宏闊和微渺的方式大行其道。暴政也是如此。
那許多行其道者錯誤描述了自由主義,他們提供了誇張的刻畫。或許,眼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迫切需要有一個對自由主義的一個清晰理解:關於其核心承諾、範圍、內部辯論、不斷演變的性質、前景、是什麼和能夠成為什麼。
以下試着用有關自由主義的三十四條主張加以説明。
1.自由派(liberals)相信六樣東西: 自由、人權、多元主義、安全、法治和民主。他們不只相信民主,那被理解為需要對人民負責;還相信協商民主,即一種將致力於在公共領域講道理與致力於問責融合在一起的進路。
2.以這一方式理解,自由主義並不意味着“左”或“右”。自由主義包括政治理論和政治哲學中對政治和法律有具體意藴的一套承諾。在北美、南美、歐洲和其他地方,那些自認保守派的人士可能接納自由主義的承諾,也可能不接納。那些自認為是左派(leftists)的人士,可能有資格成為自由派,也可能沒有資格。你可以立刻成為這裏所理解的自由派和保守派; 你可以成為左派和非自由派(illiberal)。有非自由的(illiberal)保守派和非自由的左派。從歷史上看,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都是自由主義傳統的一部分。眼下,一些共和黨人是非自由派,一些民主黨人也是非自由派。
3.亞伯拉罕·林肯是自由派。以下是他在1854年説的話:“假如黑人是一個人,説他也無法管束自己,難道不是在徹底摧毀自我管束嗎?當白人管束自己的時候,那是自我管束,但當他管束自己,也管束另一個人的時候,那就不止於自我管束了:那是專制。……沒有人足夠仁厚,可以未經他人同意就管束他人。我説這是首要原則:美國共和主義的靠山。”
我們可以把“美國共和主義”換作“自由主義”。“靠山”這一概念,是一種將人們個人生活中的自我管束(self-government),與作為一種政治理念的自治聯繫起來的有效方式。
4.自由派拒斥專制主義,珍視個人力量(personal agency)這一理念。出於該原因,他們認為約翰·穆勒的偉大作品《婦女的屈從地位》有助於釐定自由主義的本質。穆勒如同林肯,堅稱對自由的承諾和特定平等概念之間存在關聯,這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反種姓原則: 假如一些人屈從於他人的意志,我們就違背了自由主義理念。許多自由派援引一項反種姓原則,打擊基於種族、性別和殘疾的根深蒂固的不平等形式。自由派致力於個人尊嚴。
5.雖然自由派能在一場爭吵中站在他們自己一邊,但他們不喜歡部落主義。他們傾向於認為,部落主義妨礙了相互尊重,甚至也妨礙了生產性互動。他們不喜歡以“我是X,你是Y”開頭,然後繼續進行的討論。自由派懷疑身份政治,他們堅持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許多不同的身份,通常是最優的關注於事務的長處而非這個或那個身份。
6.法治是自由主義的核心。法治要求事先制定明確、普遍、公開可及的規則。它要求法律具有前瞻性,使得人們可以計劃,而非追溯性,以至於毀掉人們的期望。它要求書本上的法律與現實世界中的法律相一致。它要求聽證權(正當法律程序)。它禁止過快地改變法律。它不寬容法律中的矛盾或明顯不一致。法治與對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或免遭無理搜查和扣押的自由的承諾不是一回事。法治是一種獨特理念,自由派也是這樣接納它的。
7.自由派相信免於恐懼的自由,他們的主要目標之一,是既約束公共暴力,又約束私人暴力。
8.自由派意識到,在全球範圍內,自由主義正蒙受攻擊。他們指出,新老反自由派都拒斥對自由、人權、法治、多元、安全和民主的自由主義承諾。他們認為弗拉基米爾·普京和歐爾班·維克多是當代的反自由派。他們認為希特勒和斯大林是反自由主義的典型實踐者。他們將卡爾·馬克思和德國政治理論家(及納粹黨員)卡爾·施密特視為典型的反自由主義理論家。今天,與在上世紀四十年代一樣,自由派激賞富蘭克林·羅斯福對那些呼籲建立新秩序的人所説的話: “這不是新的,也不是秩序。”
9.自由威權主義(liberal authoritarianism),是一個矛盾修辭。非自由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是非自由的,自由派也因該原因而反對它。自由派拒斥非自由民粹主義。
10.自由派認為言論自由對自治至關重要。他們理解的言論自由,不只包括政治言論,還包括文學、音樂和藝術(包括電影)。自由派接受最高法院大法官、紐倫堡審判檢察官羅伯特·傑克遜的説法: “強制性的意見統一隻能實現墓地的整齊劃一。”
11.自由派將他們對審查制度的反對和對自由和公正選舉的承諾聯繫了起來。假如人們不能暢所欲言,這種選舉就不可能存在。他們珍視投票權。他們致力於捍衞良心自由、隱私權、所有人的經濟機會和與眾不同的權利。他們同意大法官霍姆斯的觀點,他推崇“自由思想原則:不是那些同意我們觀點的人的自由思想,而是那些我們所憎恨的思想的自由。”堅持這一主張的自由派並不主張,人們必須宣稱自己忠於包括自由思想原則在內的自由主義原則。
12.自由派致力於宗教自由。他們認為,人們理當被允許以自己的方式進行禮拜,或者乾脆不進行禮拜。許多自由派有濃厚的宗教信念。他們敏鋭意識到,在世界各地,一些有信仰的人痛恨政教分離的主張,認為政府理當接受甚至執行大量宗教承諾。但自由派希望國家擺脱任何特定宗教的主導,他們尋求確保國家保障宗教的安全。
13.假如後自由派(postliberals)或反自由主義者(antiliberalists)堅持官方的宗教正統,自由派會這樣回應: 你以為你是誰?
14.一些自由派追隨康德。康德認為,人理當被尊重,並被作為目的,而不是僅僅作為達到他人目的的手段。那些追隨康德的人強調個人尊嚴,他們是自由派,因為他們是康德主義者。一些自由派是功利主義者,尋求最大化的社會福利; 他們是自由派,因為他們是功利主義者。一些自由派以契約主義者著稱,他們認為,強調自由和平等的人之間的社會契約的主張有所裨益的; 他們是自由派,因為他們是契約主義者。許多人認為,他們的宗教傳統激發了自由主義,或與自由主義相容。
15.自由派珍視自由市場,堅持認為自由市場提供了人們運用他們力量的重要手段。自由派憎惡不論公共抑或私人的壟斷,理由是它們極有可能損害自由並削弱經濟增長。與此同時,自由派知道,不加監管的市場可能失敗,例如,當工人或消費者缺乏信息,或能源消費造成了環境損害時。
16.自由派相信私有財產權。但在自由主義內部,沒有任何主張禁止累進所得税,或與從富人到窮人的大規模再分配相扞格。關於累進所得税,關於再分配是不是以及何時是一個好主意,自由派可以有且確實有不同意見。許多自由派欽佩林登·約翰遜的“偉大社會”; 許多自由派不以為然。
17.許多自由派欣賞當代的行政國家; 許多自由派拒斥。在自由主義內部,對該問題存在激烈爭論。一些自由派喜歡要求人們接種疫苗或繫好安全帶的法律;一些自由派不喜歡。自由派對氣候變化、移民、最低工資和自由貿易有不同看法。
18.自由派憎惡那種認為生活或政治是朋友和敵人之間衝突的主張。他們把該主張與法西斯主義,與達豪集中營和奧斯維辛集中營聯繫在了一起。
19.自由派認為,有着迥異背景和觀點的人可以接受自由主義,或至少接受某種形式的自由主義。許多自由派熱情支持約翰·羅爾斯的“重疊共識”主張。基於這一主張,羅爾斯聲張“政治自由主義”,這意味着容納對基本問題看法截然不同的人士,左翼、右翼和中間派無疑也可以支持這一點。
20.自由派認為,在左翼和右翼,許多反自由派和後自由派都製造了一個對手,並稱之為自由主義,但他們沒有充分接觸到自由主義傳統或實際的自由主義思想家。他們認為,一些反自由派錯誤地將自由主義與對貪婪、追求個人利益和拒斥自我約束的規範的熱情混為一談。他們認為,一些反自由派是在以沒有自由派可能贊同的方式描述自由主義。自由派同意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卡尼曼和他的合作者阿莫斯·特沃斯基的看法。他們這樣抱怨那些試圖通過歪曲來反駁某個立場的人: “對一幅漫畫的反駁可以不過是反駁的一幅漫畫。”
21.自由主義是一頂寬大的帳篷。約翰·洛克的思考不同於亞當·斯密,羅爾斯從根本上不同意穆勒。康德、邦雅曼·貢斯當、傑里米·邊沁、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約翰·杜威、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以賽亞·柏林、羅爾斯、約瑟夫·拉茲、埃德娜·烏爾曼-瑪格莉特(Edna Ullmann-Margalit)、傑里米·沃爾德倫、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米爾頓·弗裏德曼、阿瑪蒂亞·森、羅納德·德沃金、羅伯特·諾齊克、蘇珊·穆勒·奧金、克里斯蒂娜·科爾斯戈德、小馬丁·路德·金、道格拉斯·伯恩海姆和瑪莎·努斯鮑姆是自由派,但他們在一些根本問題上存在分歧。一些自由派,如哈耶克和弗裏德曼,強調集中計劃存在的問題;其他自由派,如羅爾斯和拉茲,則完全沒有關注過該問題。自由派彼此有激烈爭論。從詹姆斯·麥迪遜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到亞伯拉罕·林肯,到富蘭克林·羅斯福,再到羅納德·里根,許多重要的自由主義實踐者沒有致力於任何類別 (比如康德主義或功利主義) 的基本哲學承諾。哪怕他們中的一些人在某種重要意義上是政治思想家,情況也是如此。
22.一個自由派可能認為羅納德·里根是偉大的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則令人憎惡; 一個自由派可能認為羅斯福是偉大的總統,而里根令人憎惡。對消極自由(免受政府幹預的權利)和積極自由(接受政府幫助的權利)以及二者之間是否存在有意義的區別,自由派持有不同看法。
23.自由派認為,假如那些左翼人士(舉例來説)不致力於言論自由和觀點多樣,他們就是非自由的。他們不喜歡包括大學校園中或社交媒體平台上的意見在內的正統意見。
24.自由派支持並承認,一個強大穩定的公民社會必不可少,這包括五花八門的私人協會,這些協會可能容納一些不支持自由主義的成員。他們相信包括文明、體貼、慈善和自我約束的規範在內的社會規範的重要性。他們不想審查任何反自由派或後自由派的言論,哪怕一些反自由派或後自由派不予回報。在這方面,他們是寬容大度的。自由派有反自由派和後自由派的朋友。
25.假如後自由派拒絕承認自由市場有嚴重侷限性,拒絕承認基於效率、再分配或公平的理由,許多監管措施都可能獲得正當理由,自由派可能會説: 很可能是這樣。假如反對意見認為新自由主義是一種可怕的主張,自由派可能會説: 我們不確定什麼是新自由主義,因為這一術語主要被仇恨它的人使用。但假如它被等同於放松管制和對自由市場無休無止奇蹟的堅持,那麼自由派不必接納新自由主義。
26.假如人們希望政府以非自由的方式行動——例如,審查言論,侵犯宗教信徒的權利,阻止某些人投票,固化種族不平等,在沒有公正補償的情況下侵佔私有財產,強制在學校進行某種特定的祈禱或支持某種特定宗教信仰——自由派會站出來反對。這當然是事實。
27.一些人(主要在左翼)認為,因為自由派相信私有財產,他們無法接受再分配,或者無法防範經濟不平等導向政治不平等。不同自由派對這些問題有不同看法。一些自由派堅持私有財產的重要性和大規模再分配的必要性。自由主義當中,沒有什麼主張與再分配給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不相容,事實上,許多自由派認為,最好的自由主義形式需要這樣的再分配。自由派堅持所有人都有機會。因為自由派相信自治,他們堅定地致力於政治平等,並尋求確保這種平等。他們意識到這樣做會造成嚴重的挑戰。
28.一些人(主要在右翼)認為,自由派反對傳統或漫不經心地對待傳統,因此自由主義理當因為那一原因而遭到拒斥。在他們看來,自由派不尊重傳統,想要摧毀它們。事實並非如此。考慮一下數十年來自由派在面對集中攻擊時,經常成功加以捍衞的一些承襲而來的主張、規範和概念: 共和的自治; 制衡; 言論自由; 宗教自由; 免於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自由; 正當法律程序; 平等保護; 私有財產。
29.自由派不認為,説一種理念已存在很長一段時間是足夠的。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論: “令人反感的是,沒有比一條法律規則制定於亨利四世時代更好的理由。更令人反感的是,假如自那之後,制定它所依據的理由早已消失,可該規則只因盲目模仿過去而持續存在。”但自由派仍同意,假如一種理念已長時間伴隨我們,支持它的理由可能就有很多。
30.自由派喜歡好笑之事,他們是反反好笑之事的。
31.一些反自由派(同樣主要在右翼)認為,社會不只需要自由,還需要限制。他們強調社區的價值,和自我約束的規範的必要性。大多數自由派大多數情況下同意他們的觀點。他們相信公共利益和共同的良善。
32.自由派堅持自由和許可的區別。一些自由派積極捍衞對自由的某些限制:考慮一下限制吸煙或禁止使用危險藥物。但他們認為,對自由的限制必須合理,而一些含糊和抽象地指向(比如)主權意志或公共利益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33.自由派堅持在公共領域講道理。他們認為講道理是對威權主義的制約,因為威權主義者覺得,他們可以自由行使權力和使用武力,而無須為自己的選擇辯護。自由派堅持認為,公共權力的合法行使不能僅僅基於國王這麼説了、總統這麼説了或上帝這麼説了——甚或人民這麼説了。
34.自由派既向前看,也向後看。他們樂意認為,歷史的弧線是向正義彎曲的。小威廉·巴克利稱,他所鍾愛的那種保守主義“站在歷史的對立面,大聲喊,停下”。自由派會請歷史解釋其計劃,他們已準備好低聲説“去吧”。
(作者是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本文原題“Why I Am a Liberal”,由《紐約時報》網站發佈於2023年11月20日。文中超鏈接和斜體字為原文所有。考慮到文中絕大多數人名均有通譯名,為方便閲讀,譯者略去了相關人名的原文。譯者聽橋,不保證準確理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