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AI孫燕姿,侵權還是沒侵權,你贊成哪種?_風聞
根新未来-25分钟前
文/陳根
前段時間,AI孫燕姿突然在網絡上火起來,大家如果有看短視頻平台,可能就會刷到相關的視頻。其中特別有意思的是,孫燕姿個人都已經有5年沒發行專輯,但AI孫燕姿僅僅在短短一個多月就發了超過1000首翻唱作品,遠超過孫燕姿本人職業生涯歌曲總和。
那麼,這個AI孫燕姿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其原理實很簡單,就是用孫燕姿的歌曲作為訓練材料,讓AI模仿孫燕姿的聲音,演唱其他歌手的歌曲。
AI孫燕姿火了之後,其他的AI歌手也紛紛誕生,有AI周杰倫、AI林俊杰、AI陳奕迅、AI王心凌等等,可以説,現在,AI技術已經成熟到,我們想聽哪位歌手唱什麼歌,我們都可以用AI來實現。甚至從部分歌迷的角度來看,橫空出世的AI孫燕姿能夠填補他們苦等孫燕姿新曲、巡演的遺憾。而順應時代的浪潮,AI歌手的蔚然生長或許還能夠構築一個極具想象力的全新音樂生態。

**但這種情況也面臨一個非常大的爭議,那就是這有沒有侵犯歌手的版權?**大家也可以想一想這個問題。
顯然,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第一個答案,侵犯版權了,因為AI沒有授權就模仿了歌手的聲音,那麼,如果我們就這樣任由AI來發展,模仿任意歌手,那麼以後,歌手本人都不用唱歌了,我們就聽AI唱好了,誰還會花錢去聽真人演唱?
另一個答案則不同,是AI沒有侵犯版權。因為 AI 是學習孫燕姿的聲音,而不是複製。AI 唱的是孫燕姿本人沒有唱過的歌曲,屬於 AI 的創作,所以不存在侵犯版權。
不知道大家更贊成哪一種觀點?
這個問題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如果我們把AI****換成人類,那一切就順理成章了,也沒有任何版權風險。幾乎所有人都會認為,一個人模仿另一個人的特點,並不侵犯後者的版權。
甚至很多藝術學習,就是從模仿開始的,模仿畢加索的繪畫風格,模仿張愛玲的寫作風格,即便是模仿,但只要是我們是創作自己的作品,那麼就都是合法合理的行為。但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AI做了同樣的事情,會被認為是侵權呢?
不僅AI歌手有這個問題,AI繪畫也同樣面臨這一問題。此前,AI作畫甚至已經被多名畫家聯合起訴侵權。
當然,AI歌手和AI繪畫會有今天這樣尷尬的處境,從根本來看,還是因為我們的法律滯後於AI的發展。我們既沒有規定AI能學什麼,也沒有規定AI不能學什麼,對於AI生成的作品,也沒有任何的保護和規範。
但顯而易見的一個後果是,如果我們不給予AI生成物的版權保護,讓人們隨意使用,勢必會降低AI投資者和開發者的積極性,對新作品的創作和AI產業的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事實上,從語言的本質層面來看,我們今天的語言表達和寫作也都是人類詞庫裏的詞,然後按照人類社會所建立的語言規則,也就是所謂的語法框架下進行語言表達。我們人類的語言表達一來沒有超越詞庫;二來沒有超越語法。那麼這就意味着我們人類的寫作與語言使用一直在剽竊。但是人類社會為了構建文化交流與溝通的方式,就對這些詞庫放棄了特定產權,而成為一種公共知識。
同樣的,如果一種文字與語法規則不能成為公共知識,這類語言與語法就失去了意義,因為沒有使用價值。而AI與人類共同使用人類社會的詞庫與語法、知識與文化,才是一件正常的使用行為,才能更好的服務於人類社會。只是我們需要給AI規則,即在哪種規則下使用就是合理行為。而同樣,AI在人類知識產權規則下所創作的作品,也應當受到人類所設定的知識產權規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