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樓並非絕對的壞事_風聞
请辩-作家-蔡垒磊:著有畅销书《认知突围》、《爱情的逻辑》27分钟前

文:蔡壘磊
亮亮麗君夫婦的直播功能被封了15天,在這個“不希望爛尾樓引起全國關注”的當口,這個處罰可以被理解——這個“理解”指的是做出處罰的這個行為是可以被推導出來的,不是評價有沒有錯。
爛尾樓顯然是不好的,給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但縱觀歷史,所有好的制度,都是以之前發生了極端不好的事情作為前提的。為什麼法律總是滯後的?因為人無法提前想到所有事,只能是先發生了沒想到的事,然後再火急火燎地去打系統補丁。隨着時間的推移,規則就會越來越完善,發生意料之外的情況就會越來越少,儘管在打補丁的過程中,很多人遭受了損失,可這是沒有辦法的,所有羣體的福祉,一定是建立在某些個人的損失之上的。
現在我們的飛行安全,是以無數先人喪命為代價的,手術安全也是一樣,每一個永遠不可以違反的步驟,背後必然是無數鮮活的人命。
房子爛尾,本質上是商品房預售制度導致的,因為只有還沒造完的房子,才有爛尾一説,如果房子都造完了,那頂多是跌價,不存在爛尾的可能性。
**那為什麼房子還沒造完就可以賣了呢?它源於幾十年前香港的“炒樓花”,本意是讓開發商可以迅速回款,減少爛尾的可能性。**畢竟當時最大的爛尾可能性,是開發商蓋房子蓋着蓋着沒錢了,如果可以提前把賣房子的錢拿回來,不就可以蓋下去了嗎?
出發點是好的,可後來香港也發生了大規模的爛尾事件,按照比例來講,情況比我們今天還要嚴重得多。為什麼?因為貪婪是人的本性,當預售的錢到手之後,開發商會拿去蓋樓嗎?一部分會,剩下的一部分當然會繼續去拿地,反正這是個時間遊戲,只要能玩得轉就行,玩3個鍋蓋10個鍋的遊戲是人的本能。那當系統性風險發生,玩不轉的時候,自然就處處爛尾了。
今天的香港,還是可以預售,但卻很長時間幾乎都沒有出現過爛尾樓了。為什麼?這就是我説的壞的事情對於社會整體的好處,它可以讓社會意識到問題,從而打上制度的補丁。
什麼補丁?首先是開發商要開啓預售,必須確保地價全部付完了,否則不可以。其次是它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剩下的建築費用。比如如果有銀行願意貸款給它,那這個銀行就得把責任扛走,銀行出承諾書,以後爛尾了就銀行來負責,而不是用老百姓的錢負責。
最後是開發商通過預售拿到的錢,是放入專户不能隨便動的,只能用來支付蓋樓的成本,由律師行來按照項目進度,審核開發商的資金使用合理性,以及監督去向,確保它是用來支付建築成本,而不是拿去繼續炒房,才可以按進度批次解鎖給它——支付多少,只能拿多少。
對於業主來説,在房子沒蓋好之前,不用還貸款。如果開發商不能如期交房,業主可以申請退房,爛尾以後也不用再還按揭,因為是為它提供貸款的銀行負責——換句話説,銀行有強大的風控部門,有審核能力,它必須負全責,而不是老百姓。
最近很多人在説,憑什麼沒蓋完房子就可以賣了?以後應該等房子蓋完了才能賣才對。錯了,其實沒蓋完就賣,恰恰是減少爛尾,如若不然,爛尾依然是很多的,不能因為現在別的環節不完善,就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那我們為什麼學香港學了一半呢?我寧願相信是我們沒有經驗。既然人家有現成的,我們也看到結果了,那就抄作業就行了。那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我們一開始就不全抄呢?人都是這樣,不撞南牆是不會回頭的,你自己做投資難道不是這樣?人家現成的投資策略擺在你面前,你不也非得虧光了才會學乖麼?政府也是一樣的,到了今天,就不要再罵了,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就是老百姓在不夠成熟的社會和制度下,成為時代進步的犧牲品了,這是沒辦法的——買到爛尾樓的,是直接受害者,損失最大;而其他所有的老百姓,都會因為我們要印錢把這事兒給解決了,而間接受害。
但既然選擇了生活在這裏,就料到了這些坑全會踩一遍,這對一些人來説,是生活的代價,而對另一些人來説,也可能是賺錢的機遇——你就像個未來人,中國未來會發生什麼,你全部可以從更發達的國家那裏提前得到信息。唯有那些整天喊着“我們不一樣”,對客觀信息視而不見的,就只能為自己的認知買單,成為社會成長的墊腳石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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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閲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