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花895元文身,店主被判賠償8000元清洗費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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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新聞
2023年11月24日 20:35:57 來自湖北
“我的行為不僅侵害了小珂(化名)的健康,還影響她正常就學,我願意退還文身費用並支付清洗費用,在今後工作中也會吸取教訓,核實顧客身份,堅決不給未成年人文身了。”庭審現場,曾經給未成年人文身的店主劉某當庭作出承諾。

庭審現場(通訊員供圖)
11月20日,一起文身店非法為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務的民事糾紛案在恩施市法院開庭審理,恩施市檢察院未檢辦案組檢察官出庭支持起訴,這是《民法典》施行後恩施州內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侵權案件。
2022年10月,15歲的小珂在沒有經過父母同意及陪同的情況下來到劉某的文身店文身,店主劉某在未核實小珂的身份、年齡信息的情況下,在與小珂簡單溝通之後,應其要求在其後背文上大面積圖案,並分兩次收取費用895元。
今年8月,恩施市檢察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發現,未成年人小珂後背等多處有大面積文身。調查核實後,得知文身店存在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行為。
9月,小珂報考學校時因文身被拒收,影響到就學,小珂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懊悔不已,決定洗去文身。
文身容易,去除不易。大面積文身經過多次激光治療,也未必能完全去除,而且公立醫院洗文身一般價位在1平方釐米每次300元,如果多次清洗大面積文身,花費至少達上萬元。綜合考慮,小珂及其父親決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考慮到小珂訴訟能力有限,恩施市檢察院依法支持其提起民事訴訟。
檢察官認為,年僅15歲的小珂心智和認知能力尚未成熟,不能正確認識文身對其身體及人格利益造成的損害和影響,繼而導致正常就學受阻,其盲目跟風文身的行為不屬於與其智力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時,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文身店主基於商業利益為小珂進行大面積文身,存在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庭審現場,經檢察官和法官的釋法説理,劉某意識到自己的過錯,並在檢察官的見證下,向小珂賠禮道歉,退還文身費用及支付賠償清洗文身費用共計8000元。
極目新聞記者瞭解到,今年3月,該院未檢辦對恩施市20餘家文身店及醫療美容機構進行暗訪、調查,固定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無資質開展清洗文身服務的證據。5月,該院先後向相關行政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針對部分文身店違規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未取得相關執照和許可、文身師沒有資質等問題提出整治建議。
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文身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清除違法醫療廣告11條,下達衞生監督意見書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