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鋪超許可範圍賣豆腐腦被罰,輿論沒怎麼説到這個情節_風聞
胡锡进-资深媒体人-47分钟前
北京市朝陽區一包子鋪在網上外賣平台賣豆腐腦,被監管部門認定為超範圍經營熱食,被罰1.5萬元。這一處罰引發了“小錯大懲”的爭議。有意思的是,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前幾年,公眾的感受可能會不一樣,當時大家都抱怨監管不嚴,處罰太輕,那時輿論場上經常發出的是“把違法者罰個傾家蕩產”的呼聲。但現在的情況反過來了,怎麼看輿論的轉向呢?
要説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沒啥大問題,包子和豆腐腦雖然經常搭配着賣,但它們屬於不同的食品種類,當事人經營許可的項目為熱食類食品製售,限主食製品,而豆腐腦屬於豆製品,要求不同的經營許可。豆腐腦的製作需要添加劑等,製作過程的安全需要另一套核驗。所涉包子鋪不具備製作豆腐腦的許可,它自制自賣豆腐腦,如果出事,最嚴重的情況可能關乎人命。這件事還真不能簡單理解成包子鋪賣了豆腐腦,處罰的其實是它對豆腐腦的無照製作。客觀説,這方面的無照經營理應嚴管。
**輿論沒怎麼説的一個情節是,監管部門在做出處罰決定之前,多次對包子鋪現場檢查,並且4次給予其已經超範圍經營的書面警告,要求其履行增加經營範圍的手續,均遭到忽視,處罰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還有就是,食品安全就是一個特殊領域,殺一儆百是食品安全立法的重要考量之一。超經營許可售賣食品處罰的下限是5萬元,朝陽區這次罰款1.5萬元,從法律角度看,是相對比較輕的。
然而,輿論場為何反而覺得涉及食品安全的處罰
“太重”了呢?老胡覺得有兩大原因。一是這些年對食品安全的管理取得了較大成效,食品經營和售賣者的平均守法意識有了很大提升,老百姓對隨時可能買到不安全食品的危機感有了很大緩解。二是疫情這幾年服務業蒙受了巨大損失,民營經濟的營商環境出了不少問題,不僅引起了公眾的同情,而且對很多人的生計產生了影響,輿論場的敏感方向轉到了基層政府官員過於強勢,一些管理部門濫用權利,搞“一刀切”,導致商家、特別是小商家生意難做上。
所以,輿論場上的風向變了,出了新的敏感方向,對曝光出來的各種處罰大家都會先打上“該不該罰”“是不是罰重了”的問號,而人們判斷的依據很多時候並非首先是法律和規定,普通人往往也不瞭解相關法規,大家依據的更多是民間的常識和感受。比如,這個案例涉及的是包子鋪,人們在包子鋪吃豆腐腦喝豆漿是生活中的常態,一起賣怎麼了?而且賣包子豆腐腦的大多都是小生意,賺不了幾個錢,上來就罰1.5萬,直覺就是罰多了,讓人感慨“民生之艱辛”。
瞭解了所有這些,我們必須實事求是説,北京朝陽區市場監管部門罰包子鋪1.5萬元,理由是充分的。據瞭解,該包子鋪一年銷售總額為100多萬元,這種規模的餐館依法經營非常重要,而該餐館被屢次提醒後仍不及時補辦經營許可,被罰並不冤。
與此同時,公眾不清楚這件事的具體情況,產生了“小生意難做”的感慨,同情商家,官方不能僅侷限在這件事上,抱怨輿論“又偏了”,而應當從發酵的輿情中看到它所折射的有關營商環境的民意基本面。大家豈能不關心自己的健康?但現在卻嫌官方對食品安全隱患“罰得太重”,這樣的變化的確值得深思。
老胡就是北京朝陽區居民,客觀説,朝陽區的社會治理還是挺不錯的。舉個例子,疫情3年,朝陽區不斷出現病例,但全區從未進行過全面封控,連老胡所住的小區也從沒有封過,出了疫情只是封樓,封單元。朝陽區的營商環境也連續5年排北京市第一。朝陽區外國人多,各種名人多,社會治理的複雜因素多,但是全區能夠處理得比較妥當、平衡。
提高公權力的整體公信力十分重要,增加官民溝通是有效手段之一。老胡能感覺到,公眾的很多要求和願望在絕大多數時候也是基層政府的努力方向,因此溝通的基礎非常強大。像在包子鋪被罰這件事上,輿論場應該最終了解基層管理機構做出處罰是有依據的,官方則應瞭解公眾對營商環境的擔心也非空穴來風,對產生這種擔心的廣泛原因應當給予真正的重視,並且舉一反三,積極改進。對小生意要多扶持,執法要有温度,這應當成為全國所有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工作的座右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