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繼承兩億被離婚”,只是律師講的“故事”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2-01 22:32
彬駁2023年12月01日 12:29:180人蔘與0評論話題詞#上海獨生女繼承2億遺產後被離婚#衝上熱搜第一的位置,一個狗血滿滿的“新聞”。
新聞媒體平台轉發了上海法治報的“報道”(下面會揭曉這是哪一版的“報道”):康露(化名)家境優渥,28歲就當上了一家外資公司的主管。王力(化名)是康露公司年會所在酒店的對接人員,那一年29歲。年會辦完,王力對康露展開猛烈的追求,堅持半年後,康露答應了他的追求並接受了求婚,兩人成為了大家眼中郎才女貌的一對。
……

然後——“康露的父母在一次旅遊途中發生車禍,雙雙去世。王力體貼伴她左右,協助處理岳父岳母的喪事。”
然後——“半年後,看似一切又歸於平靜,康露強打精神準備重新面對仍要繼續的工作和生活。突然有一天,康露在公司裏收到了一份法院發來的傳票,王力居然以性格不合為由起訴要與她離婚。”
“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譚芳在與康露對話得知,康露去世的父母在上海有九套房產和商鋪,還有1000多萬元銀行存款及理財產品,價值約2億元。”
……
一個狗血滿滿的“新聞”,馬上引向了性別互撕,很多網友抖機靈地想到了《消失的她》:女方家長的意外身亡是不是和男的有關係?

其實吧,我覺得新聞寫得很爛,高度懷疑,這就是律師單方面向媒體講的“故事”,從行文看,媒體沒有對律師的話,作出基本的核實,就“照單全收”。
在律師的敍述當中,基本的時間節點都沒有交代——兩人相識多久才結的婚?結婚多久父母才出的車禍?這涉及到評估兩人的感情是否穩固,車禍是不是可能有其他的因素。
你不要跟我説,這是律師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她連兩個人情感發展的細節送花、體貼入微,還有1000多萬的銀行存款、9套房子都説了,卻沒有交待:兩人認識多久才結的婚?結婚多久,女方家長才出的意外?你覺得這是在保護隱私嗎?
其次,這案件涉及的法律本身不復雜。
按照《民法典》第106條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包括“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民法典》第1063條有例外性地規定:“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也就是説,如果沒有遺囑明確寫明,遺產是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話,那麼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這本身也不是什麼性別壓迫。
反過來説,如果性別一換,公婆在遺囑當中寫明遺產只能歸男方一方所有,女方沒份兒,現在在新聞下面罵罵咧咧的人,馬上換一副表現。
一句話,我高度懷疑這個事情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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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這個事兒的確是登在《上海法治報》上,不過那一版的名字叫“情感檔案”。這就非常呵呵了。

現在,很多律師給媒體講普法故事,很喜歡添枝加葉,“源於生活,高於生活”。
又因為是律師講的故事,很多媒體“照單全收”,把它當成真實事件播出去了。甚至像“中國普法”之類普法平台也鬧出過烏龍。
2022年9月,有一個#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衝上熱搜,話題閲讀次數已有3.1億,討論次數2.2萬。
説,29歲的張女士自2歲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張女士在姑姑家長大後,工作上事業有成,她的父母為讓她給弟弟買房,將她告上法庭,索要50萬元贍養費。

這個還是廣州司法局“廣州普法”發的“律師講法”。結果被媒體打臉,司法局也承認是搬運了自媒體上一個狗血故事。
其實,這個“故事”兩年前的版本還是“姐姐拒絕扶養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當時就被媒體打過臉。兩年之後,已經升級成了“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告”,狗血的濃度經過兩年的互聯網傳播、醖釀更“淳厚”了。
疊個BUFF,有人可能會抬槓,羅翔教授之前舉過這麼多“法外狂徒張三”的事,為什麼你不去打他?因為羅翔講得很清楚,這是“舉個例子”。
而像前述的這些狗血事件當中,律師、媒體乃至普法平台,把它當成真人真事予以傳播的,從傳播效果來看,大家也認為這是真人真事。
所以,有沒有一種可能:
你義憤填膺的“案例”,只是別人講的一個狗血故事。
你斗的機靈,正好落入了別人的收割區。
狗血是一門好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