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古代政權的合法性(三)_風聞
秦唐若木-12-03 01:52
(三)春秋戰國,春秋無義戰和叢林法則
當時間進行到了東周時期,曾經穩固了數百年的天子血脈傳承的法統,在末代天子一次次的失信於諸侯的行為中逐漸瓦解。流傳至今的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的典故,給我們,也給當時的諸侯們提供了一個末代王朝崩潰的絕佳理由。《史記·卷四·周本紀》載“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侯悉至,至而無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説之,為數舉烽火。”《呂氏春秋卷二十二·慎行論·疑似》“周宅酆、鎬,近戎人。與諸侯約:為高葆禱於王路,置鼓其上,遠近相聞。即戎寇至,傳鼓相告,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戎寇當至,幽王擊鼓,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説,喜之。”
當諸侯們面對一個不講規矩,視法度如兒戲的君王時,自然是報之以不講規矩了。所以生在戰國的孟子才會在《孟子·離婁章句》中幡然醒悟説:“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你怎麼對待我,我就怎麼對待你。最後周幽王的下場自然不是很好,連帶着他的繼任者也都沒了好果子吃,法統徹底崩壞。
按照傳統儒家的説法,“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才是合乎義的。孔子在《論語·季氏》中説過:“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這裏的“道”自然就是指國家的法統。
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原本是符合法統的,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就破壞了法統。所以在儒家眼中春秋以後就已經“禮崩樂壞”。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徵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徵也。”。由於東周列國的相互征伐都是自諸侯出,所以已經沒有合乎法統的戰爭了。
當上一個王朝統治的合法性被質疑,甚至破壞後,必然會有新人蠢蠢欲動想要取而代之。因此在禮樂崩壞的環境下,想要取而代之的人必須重塑法統。但是重塑法統談何容易,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由和想法,所以在當時的有識之士中為了迎合社會需求,湧現出了各種各樣的國家和社會治理學説。打破了思想壟斷的迷信,也就打開了“百家爭鳴”的局面。
道、墨、法、兵、儒、名、陰陽、縱橫、小説、雜、農等各種學説在那個時代可謂百花齊放。我這裏的排名,並沒按照後世的説法,將儒家列在最前,而是基本尊重了當時時代的主流認知。《孟子·滕文公》語:“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可見當時的儒家子弟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們很清楚的知道儒家在春期戰國時代的地位並不算高,甚至秦國一度禁止儒生子弟進入秦國境內。道家的楊朱學説和墨家才是當世頂流。只是到了漢代,在《漢書·文藝志》中才把儒家列為了第一,但那不過是粉飾歷史給自己祖宗臉上貼金的行為而已。
為什麼道家和墨家的思想在春秋戰國時期會大流行,而且得到了不少諸侯的認同呢?顯然和這兩家思想的反法統有關。如果説儒家仍然是尊崇前朝道統的話。這兩家的思想可謂是徹底的反道統,他們從不同的角度批判了過去周王朝統治的合法性,為諸侯們取而代之提供了更充分的法理依據。甚至連孟子這個號稱繼承孔子缽衣的儒家傳人也深受其影響,拋棄周禮的秩序,提出了“民可載舟,亦可覆舟”的民本思想。
道家的思想非常的龐大,可謂是包羅萬象。如果説中國真正有完整和全面的世界觀、價值觀的哲學思想的話,不得不説只有道家配的上。道家在社會治理方面是無視尊卑秩序和所謂的禮儀教化的,強調無為而治、順其自然。《道德經》言:“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在真正的道家眼裏根本不重視什麼道德規範,他認為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人,才是最虛偽的社會害蟲;墨家則更進一步重視個人的平等和兼愛,反權威、反戰爭。《墨子》載:“兼相愛,交相利”,“夫知者,必尊天事鬼,愛人節用,合焉為知矣。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墨家寧願信天志鬼神也不信儒家的禮教。總體而言這兩家的思想都有利於讓諸侯國的統治者們團結老百姓,質疑和反對周王朝統治的合法性,但也會萌生出反政府,甚至無政府主義。
當然,不論諸子百家如何的風光,都是社會的表象。隱藏在百家爭鳴表象之下,真正主導結果的其實是諸侯國之間的“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如果説春秋時期的五大霸主還會冠冕堂皇的請示一下週王,打着“尊王攘夷”的旗號為自己的征伐尋找合法性的話,到了戰國時代這個遮羞布已經徹底撕毀。周朝最後一任天子周赧王姬延已經連自己的地盤都沒有了,被秦國趕走沒收了九鼎。什麼法統,什麼道統,在槍桿子面前都是飯桶。
當然,如何組織老百姓幫你豎起槍桿子,也還是需要一定理論基礎和實踐的。各個諸侯國所謂的“變法圖強”不過是利用諸子的學説籠絡人心,讓自己在爭霸中更具有優勢而已。儒家那套“克己復禮”的糟粕,根本就是用破產的理論指導不切實際的實踐。在諸侯王眼裏不堪重用。而道家和墨家雖然理論很好用,也能迎合普通民眾,但是用不好,很容易遭到反噬。只有法家和兵家思想最符合叢林社會的現狀,也最容易被上層統治者們所利用。
法家思想表面上可以給所有人一個平等的上升機會,只要賞罰分明,不愁沒有人賣命,所以才會在亂世中脱穎而出。“法制”是一種由統治者制定的社會秩序,即是保護統治者地位的利器,也是讓底層人守規矩的法寶。最終還是由強秦依靠“法制”建立了一套賞罰分明的社會秩序,建立起了一隻組織性最強的軍隊,結束了春期戰國叢林社會的亂像。
寫到最後,可能有讀者會問,春秋戰國有法統嗎?當然是沒有的。如果有,那就是“強權即真理”。但是這樣一個在本質上遵從“叢林法則”的社會,畢竟不是真正的原始野蠻社會。人類的戰爭某種程度上也促進了和平,當外部的敵人都被消滅以後,對內統治就必須向老百姓説明你持續統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否則你可以隨意推翻別人的統治,你的統治同樣也可以被另一波人推翻。在古代社會,國家存在被推翻的風險是任何獨裁統治者都不願意面對的,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這種風險?法統的重要性就再次凸現了出來。
在人類文明理性的加持下,春期戰國時代還是萌發出了各種各樣的思想,為後世重塑法統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未完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