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是一個錯誤的命題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12-05 10:01
閒的沒事上網隨意瀏覽,看到2017年的一篇財經報道《經濟學家吳敬璉:無論如何要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報道中登載吳敬璉的言論説:
“市場有兩個作用,一個作用就是能夠有效地配置資源,能夠糾正資源的誤配;另外一個作用就是建立一個所謂兼容的激勵機制,使得人們有創新和創業的積極性,這樣才有可能創新。”
這除了胡説八道,就只好理解為別有用心了。
市場是什麼?
從百度搜到的解釋是:【市場起源於古時人類對於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的稱呼, 指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場所。
發展到現在,市場具備了兩種意義,一個意義是交易場所,如傳統市場、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等等,另一個意義為交易行為的總稱。即市場一詞不僅僅指交易場所,還包括了所有的交易行為。故當談論到市場大小時,並不僅僅指場所的大小,還包括了消費行為是否活躍。廣義上,所有產權發生轉移和交換的關係都可以成為市場。】
簡單地説,市場就是市場各方交易主體之間的交易行為所形成的關係。
什麼是“市場配置資源”?
從百度搜到的解釋是:【市場配置資源指的是經濟運行過程中,市場機制根據市場需求與供給的變動引起價格變動從而實現對資源進行分配,組合及再分配與再組合的過程。】
那麼,什麼是“市場機制”呢?
從百度搜到的解釋是:【市場機制是市場運行的實現機制,是通過市場價格的波動、市場主體對利益的追求、市場供求的變化,調節經濟運行的機制,是市場經濟機體內的供求、競爭、價格等要素之間的有機聯繫及其功能。】
從上面的這些解釋來看,我們可以知道,市場就是人們之間的交易關係;
市場機制就是這個交易關係的運行規律;
於是所謂的“市場配置資源”,就只能是人們根據市場運行規律進行資源配置了。
因為交易關係只是一個客觀現象,它本身沒有意志與理性,就是一個對於每一個交易者而言,客觀存在的平台。
而作為一個客觀事物,它必須以人們之間的交易行為為存在的前提。
也就是説,沒有人們之間的交易行為,就不存在市場這個東西。
而人們的交易行為就是資源配置。
於是就可以知道,沒有人們的資源配置行為,就不存在市場這個東西。也就是説市場就是人們進行資源配置的結果。
於是,在邏輯上“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就應該是讓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
而資源配置就是人的行為,於是這句話邏輯上就可以是:讓人的行為“起決定性的作用”。
這樣推理下來,主張“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就毫無意義了。
沒錯的是,“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就是一句愚蠢的話。
主張市場決定論的人們,這時候會引用一句名言來證明,他們的觀點是對的。
這句名言就是“市場是看不見的手”。
因為市場這隻手看不見,人們就只能適應市場的要求去進行資源配置。
然而,“市場是看不見的手”這句話,是違背常識的:
市場既然是市場各交易方之間的交易關係,它當然是看得見的!
不過,因為交易各方的客觀環境與主觀能力不同,而且會隨時因為客觀環境與主觀能力的變化而變化,所以這個關係也會隨之變化。
所以,不同的能力的人對於市場的瞭解——也就是看見——的程度會不同。並且,因為世界的變化無窮盡,所以人們不可能把市場完全看明白而已。
從邏輯上説,如果市場真的是“看不見的手”,那麼財經理論人士對經濟發出的各種預測、評論、與批判,豈不是都成了盲人説瞎話了嗎?並且也與他們的“理性經濟人”假設格格不入啊。市場是看不見的,經濟人如何理性呢?
市場本身只是一種交易關係。配置資源的不可能是市場本身,而只能是參與市場交易的各方。
因此,只要配置資源的人是從財富要求出發,按照價格的指向進行,就是在按照市場規律進行資源配置——包括政府的資源配置行為在內。人們能夠做的就只能是這樣。
因為市場本身不是任何交易方,它當然地也沒有任何資源可做交易。所以,所有的資源配置活動都只會是市場參與方根據價格指向進行的。人們要做的,不是【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而是根據市場的規律要求,理性地優化資源配置。不可能存在所謂的“市場配置資源”。
主張市場決定論的人們要説了,“市場配置資源”指的是民營企業根據市場規律進行資源配置,是從否定政府與國企按照計劃經濟思想配置資源的角度提出來的概念。
這仍然是因為不明白什麼是市場,所導致的錯誤思維。
市場就是交易各方按照價格指向進行資源交易的場所。不管參與市場的交易方是誰,只要他是按照價格指向進行交易,就是在遵循市場規律。而沒有任何一個交易方會故意違背價格指向進行交易。
存在的問題只是,有的交易方因為環境的不利,或者主觀能力的不足,會誤判了價格變化規律,從而做出錯誤的交易行為。
因此,不能説政府與國企的資源配置行為就是違背市場要求的——那更多的民營企業經營失敗,有數據統計,中國的民營企業平均生命週期只有2.9年。難道是因為他們實行了計劃經濟思維下的資源配置導致的?
也許主張市場決定論的人們還要強辯:民營企業失敗是市場優勝劣汰規律導致的;但是政府與國企資源配置錯誤,卻往往是與國家計劃連在一起的,因此不能算按照市場要求配置資源。
這又是以為政府與國企必然不懂市場規律的錯誤思維的表現——因為他們絕不願意承認政府與國企會主動向市場其他方讓利,所以國企與政府的經營效益低下,一定是因為不懂市場規律的結果。
前面説過了,市場這隻手並不是真的看不見——否則,那些財經評論員怎麼有理由要求別人相信他們的理論?這隻“看不見的手”,其實是看得見的,只是沒有人能夠完全地看見。
而越是對市場信息掌握少的人,對市場規律看見的越少,對市場信息掌握越多的人,就會看見的越多。當然對信息掌握較多的人只能是少數,所以比較能夠適應市場規律要求的人只能是少數。也因此市場規律決定了,財富分配必然會傾向於少數財富精英。
那麼市場上最有信息蒐集能力的是誰?
當然是政府!其次才是包括國企在內的大型企業。
因此,從邏輯上説,相對於一般的民營企業,政府與國企對於市場規律的掌握,絕不會更少。所以他們的經濟計劃就不會特別的違背市場規律要求,於是他們按照經濟計劃進行的資源配置,也就不會特別的違背市場規律要求。
這裏,有必要特別説明一點的是,市場與計劃不是對立的:
任何人——當然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經濟資源配置,都必然是先有了計劃,然後才會有資源配置行為的。所以,不能因為政府與國企的資源配置是按照經濟計劃進行,就否定他們資源配置行為的市場性。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經濟活動不可能依靠市場進行資源配置——所有的資源配置都是交易者自己進行,也不可能“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
任何經濟主體要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理想的結果,需要依靠的,不是既沒有意志、當然也沒有自己的“理性”的市場,而只能是自己的理性。
因此,配置資源只能依靠理性,而不能被忽悠着盲目地相信市場——實際上也沒處信去。下面用股票交易舉個例子説明:
在股票市場上,人們一般能夠看到的只是股票價格變化。你如果理性不足,不能找到股票價格變化的規律,那麼你在股票交易活動中就極可能損失財富——儘管你這時候也是根據市場價格指向進行交易的;而理性強的人,就可以通過掌握股票價格變化的規律,在股票交易中獲取財富。
股票交易中需要的理性來自於哪裏?來自於對於市場信息的掌握,與對於信息的分析。而各人之間不同的掌握信息的渠道是客觀環境決定的;分析信息的能力則是主觀條件的內容。
不過這個主觀條件的形成,還是因為過去各人的客觀環境導致受教育的條件決定的。
一般情況下,機構的信息掌握與信息分析能力要比個人強;所以,他們的理性程度會高於個人。於是我們看到在股票市場上,大多數散户都會損失財富。而能夠賺到錢的多半是機構。
原因就在於,機構能夠依靠更多的理性進行資源配置;而散户們絕大多數都缺乏必要的理性,因此他們的資源配置往往錯誤,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面對這樣的情況,説“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除了忽悠人們以外,還有什麼意義呢?
資源是人配置的。經濟機制當然也是人建立的。要人們“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是要人們什麼也不做,看着市場運行嗎?
問題是,人們如果不進行資源配置,市場也就不存在,讓人們看什麼呢?
實際上,主張“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是想要削弱、乃至於完全排除政府與國企在市場上的經濟行為。而這麼做的結果,就必然是市場上只剩下資本與普通民眾之間的博弈——他們沒這麼説,但事實與邏輯就只會是如此。只不過他們以為,這將是公平的市場現象。
“市場是公平的”,估計所有主張市場經濟的人們都認可這個判斷。
我也主張市場經濟。卻不認為市場是公平的。
之所以主張市場經濟,只因為它是人類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實行的一種社會再生產的形態。就像人類在不同生產力水平階段,不得不分別實行原始社會、奴隸社會時期的社會再生產形態一樣。
應該説,原始社會的社會再生產形態是公平的:
所有有勞動能力的人都參與資源生產,所有資源平均分配給每一個社會成員。每個人都有同樣的資源消費權利。
只不過這樣的社會再生產形態,不利於人類在資源稀缺環境下,將從動物界帶來的本能,轉化成創造資源的積極進取性,也就不利於生產力的更快速進步,不利於人類社會的儘快進入文明。
要將人類從動物界帶來的本能轉化為積極進取行為,就必須用財富激勵機制,激發人們的創造動力。於是市場與自由交易要求就應運而生了。
當然,這必須是以生產力進步到了一定程度,人類生產的資源在滿足了最基本生存需要以後,還能有所剩餘作為積累為前提。否則,任何一個部落都不會允許個人佔有資源。
如果説,市場與自由交易就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充要條件,那麼,把這個唯一的條件當作公平現象,也沒話可説。可是事實上,市場與自由交易並不是經濟發展的充要條件。而且它同時也是市場經濟崩潰的根本原因。
市場是什麼?是人們為了實現財富目的而進行資源交易的場合。
主張“市場經濟”的人們以為,市場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他們有意無意地以為,世界上的每個人平等地都有可交換的資源。
而事實上,世界上的人們在這個問題上並不平等。有的人就沒有被市場認可的資源。而這部分人是不可能得到市場承認的。也就是説,首先,這部分人是沒有自由交易的權力的。
市場控們把自由交易當做市場經濟的靈魂。其實他們不知道,自由交易不是市場經濟的特有現象,而是一般經濟形態就具有的本質屬性。
市場經濟的特性,是用開拓新市場的手段,滿足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它產生於西方殖民主義時期。之前的經濟形態固然也都是以市場為核心,卻沒有被定義為市場經濟。
1、自由交易是對於市場的被動適應,是從人類進入經濟社會以來就存在的現象。把它當做市場經濟的靈魂,就是混淆了一般經濟形態與市場經濟形態的區別。
這個現象在經濟理論界很普遍。不但市場控們犯這個錯誤,非市場控的學者們也犯這個錯誤。
比如林毅夫就説中國古代的商品經濟形態也是市場經濟。他們不知道市場經濟是現代生產力的結果,是在工業社會中才會出現的,為了滿足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主動開拓市場以實現財富快速增長的經濟形態。
2、自由交易其實未必自由。上面説過了,沒有被市場認可的資源的人,是不會被市場認可為交易方的。就是有交易資源的人,由於客觀背景和主觀能力的不同,在市場上的交易自由度也大不一樣。
主觀能力強、資源佔有率高的人,在交易活動中的自由度就高,就佔據主動地位;反之就低,就被動。於是有的人可以通過交易獲得財富,有的人蔘與交易的結果是財富的減少。
因為自由的本質不在於選擇,而在於能力。不能把在忍受飢餓等死與幹苦力活之間的選擇,與在買房還是買車之間選擇的人同樣看做是自由的。
3、自由交易的結果未必公平。市場是一個競爭的場所。競爭的結果必然是少數人獲勝。自由交易的結果,必然會出現大多數人在客觀背景與主觀能力較差的情況下,導致財富消失的現象。而少數客觀背景與主管能力較強的人們,會獲得更多的財富。
社會的貧富差距因此會產生,並日益加劇。如果説這就是公平,毋寧説叢林法則最公平。
4、僅僅靠自由交易不能實現經濟富強。上面説了,自由交易的結果未必公平。也就是説,自由交易的結果未必會導致弱者的富裕。市場是競爭的場所。要獲取勝利必須以自身的強大為條件。經濟強大的基礎是生產力的發達。而生產力的進步不是隻靠自由交易就可以的。
自由交易可以讓你獲得你想要而缺乏的資源。而如何利用這些資源實現生產力的進步,才是自我強大的根本。
僅靠自由交易,也許在一定時期裏可以讓你富裕,但是沒有強大生產力作為基礎,一旦經濟危機,你就會迅速崩潰。
比如阿根廷曾經通過自由交易發揮自身的自然資源優勢,成為世界最富裕國家之一,卻因為沒有利用當時的財富建立起必須的工業體系。如今成為第三世界國家。
5、自由交易的結果必然導致經濟危機。財富的實現要靠市場的有效需求。有效需求必須有財富為支撐。 經濟活動其實就是追求財富的計劃行為。經濟實力越小的經濟體,他的眼光就必然越短視、計劃能力就越弱。
不發達國家的企業一般都是弱小的,不可能像實力強大的國際壟斷資本集團那樣有長遠目光和計劃,因此在與國際壟斷資本集團競爭中必然處於下風。
當財富通過自由交易,集中於少數人與少數經濟體手中,大多數人的消費需求就會因為缺少財富的支撐,而成為沒有購買力的、市場不認可的需求。
而少數富人雖然有大量的財富支撐,卻因為必要消費有限,不會因為擁有財富而增加消費。這就是邊際消費傾向下降的原因。它導致市場有效需求不足、生產能力過剩、資產價格下跌、經濟危機爆發。
市場價格就是市場各方自由交易的結果。因為市場是被客觀背景與主觀能力強的主體支配着的,在這樣環境下自由交易形成的價格,自然也就是被強者支配下的產物。
於是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西方經濟理論中要把政府排除在市場行為者行列之外了:
因為政府比資本集團具有更強的客觀背景與主觀能力,會對資本支配市場的行為加以必要的控制。而沒有政府對資本的必要約束的市場,就會是民眾被資本任意魚肉的場所。邏輯很簡單:相對於資本集團,民眾當然是市場上弱勢的一方,處於被支配地位。
當然,如果政府真的不適合參與市場行為,那也沒什麼不應該。可是,這個來自西方的經濟思想是錯誤的。因為,政府從來就是市場的主體之一,政府行為也從來就是市場環境的必要構成內容。
市場是由企業、居民與政府共同組成的。它們各自有各自的要求,需要在市場上實現。同樣,他們也只有在市場上推出被市場認可的資源,才能夠獲得他們需要的財富。
企業與居民與市場的關係這裏不用説了。政府是市場秩序的維護者。為了維護市場,也必須有可以支配的資源。而政府對於市場秩序的維護,以及對於市場規則的制定與修改,就是政府向市場推出的資源。
本質上, 政府的收入也是通過市場交易獲得的。如果政府推出的資源不被市場認可,政府的收入就會減少。這和企業與居民向市場出售資源,然後獲得自己需要的資源,本質上是一樣的。
而且,市場對於只有政府才能夠推出的資源的需求,比對於每一個個體的企業與居民能夠推出的資源的需求,是更為不可或缺的。因此,政府參與市場財富的分割,其實比任何個別企業與居民更有理由。
還有一個關鍵的邏輯:相對於企業與居民,政府是不能離開既有的市場的。
每一個企業與居民,在理論上是可以因為特定市場的走壞,而離開這個市場,到別的市場去生存與發展,尤其有的企業,更會通過故意破壞特定市場以牟取暴利。而政府不可能離開所在市場。因此決定了政府從自身的根本利益要求出發,必須盡全力維持所在市場的穩定與發展。
政府的職能是市場所必須的,政府收入也是與市場狀況緊密相關的,而市場狀況的好壞,又與政府推出的資源與市場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完全一致,那麼邏輯上就必須承認,政府的行為——做或者不做什麼事,就是市場環境的必然構成內容。就像企業與居民向市場推出的資源的質量與數量,與市場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決定了決定了市場狀況的好壞一樣。
既然政府的行為,就是市場環境的必然構成內容,那麼,掌握與順應市場規律,當然也就應該包括了對於政府行為的預測在內。同樣的原因,我們就沒有理由反對政府幹預市場,只應該討論政府應該如何適應市場,做出符合市場需要的行為,以實現市場各方共同的利益增長。
有人會説了,西方國家政府歷史上就曾經不干預市場,可以證明政府與市場是可以分開的。
確實,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時期,西方國家的政府確實曾經不干預國內市場。但是不要忘記了,那個時期,同時也是殖民主義時期,是西方國家政府用對外暴力征服殖民地,從而擴大海外市場的方式,向本國市場各方推出海外市場資源。也就是説,那個時期的西方國家政府,同樣的在干預市場,不過形式與今天不同而已。
當世界市場已經分割完畢,西方國家不再能夠通過殖民戰爭,來向本國企業與居民提供新的海外市場資源,又一時還不能放棄原來的治理模式的環境下,西方市場經濟就瀕臨崩潰了。
面對新的形勢,西方列強首先用一戰毀滅了一部分生產力;接下來用大蕭條進一步毀滅生產力;然後再用二戰接着完成治理模式轉變前的市場供求平衡過程。最後終於實現了市場治理模式的轉變。也就是人們説的“政府幹預市場”。其實不過是政府改變了向市場推出的資源的內容而已。
假如今天世界列強還可以通過對海外發動殖民戰爭,對本國的企業與居民推出新的海外市場資源,這些國家的政府仍然不會對本國的國內市場進行干預。
一方面,新的海外市場可以緩解生產過剩的壓力,沒有必要對國內市場進行干預;
另一方面,政府從市場上獲得的的資源有限,既然要儘量用於對外擴張戰爭,也就沒有能力對國內市場推出符合市場需要的資源。也就沒能力干預國內市場。
明白了政府就是市場必然的參與主體、政府的行為就是市場環境的必然構成內容,這個邏輯與歷史事實,就該明白,不存在政府是否應該干預市場的問題。應該討論的問題是,如何適應市場——包括政府自身在內——各方的需要,推出有利於市場各方利益共同增加的資源。
於是,價格就應該是包括了政府的必要行為在內的市場交易的結果。所以,“價格要聽市場的”,不意味着政府不應該參與市場價格的形成過程。
因此,主張“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人們,將政府排除市場之外的企圖,無論是從倫理要求還是從客觀規律要求來説,都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