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孩翻牆進變電站遭電擊截肢,供電所墊付21萬元後拒付後續治療費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2-05 17:09
8歲男孩翻牆進變電站遭電擊截肢,供電所墊付21萬元後拒付後續治療費大風新聞2023年12月05日 11:32:40 來自陝西省261人蔘與35評論姚先生反饋,其孩子翻牆入變電站遭高壓電擊後截肢,供電所先期墊付21萬餘元,後續15萬元對方不管了。對此,供電所回應,索賠需要走法律程序,責任劃分、賠償金額需要確認,“多次要求走司法程序,但對方拒絕。”

突發噩耗——
8歲男孩翻牆進入供電所變電站遭高壓電擊暈
《出院診斷書》:左上肢、右手2至5指先後截肢
姚先生家住湖南武岡鄧家鋪鎮,他的兒子小姚2013年出生。2021年9月21日下午5時許,小姚與鄰居家孩子玩耍,期間與夥伴一起翻牆進入國網武岡市供電公司鄧家鋪供電所。
姚先生説,小姚稱,翻入供電所後,其看到一處電杆下堆放了很多東西,站在堆放物上,不知什麼原因便暈倒了,醒來後連忙呼救,村民發現後才將孩子抱出,隨即送醫救治,“當時孩子的傷情非常嚴重。”

根據2021年12月15日《出院診斷書》顯示,住院經過:9月27日,在全麻下行左肩關節離斷截肢術、高壓電深度電燒傷擴創、右上肢異種皮覆蓋、擴創VSD引流術……10月10日晚,右側肱動脈突發破裂大出血,結紮止血並輸血後,右手2-5指末端血運逐漸發黑……11月24日,在全麻下行皮瓣斷蒂、(右2-5指)截指術、殘端修整……
2022年5月26日《出院診斷書》顯示,5月18日,全麻下進行(右腋窩)嚴重瘢痕畸形修復術、(右前臂)痕潰瘍修復術等。
後續治療——
小姚左上肢截肢並右手功能喪失構成四級傷殘
父親希望完成治療後再談起訴賠償,“孩子的病等不起”
根據2022年5月18日《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經鑑定,小姚電擊傷致左上肢截肢並右手功能喪失構成四級傷殘,其電燒傷後遺留多處瘢痕構成九級傷殘。目前需大部分護理依賴。

姚先生説,他們家經濟條件不好,兩次住院先後花費26萬元,其中有21萬餘元是鄧家鋪鎮供電所墊付,“這筆錢還是經過村民們的幫助,多次討要後,供電所才墊付的。”後續,孩子還需要進一步治療,治療費大約15萬元左右,“我找供電所,對方不願意繼續墊付醫藥費,讓我走司法程序,稱要法院責任劃分後才能進一步支付醫藥費等。”
對此,姚先生不願意,他希望先將孩子的治療完成之後,再走法院起訴,“法院的訴訟程序很漫長,但孩子的傷耽誤不起。”他説,此前他們家附近曾有鄰居因高壓電致殘疾,其起訴後官司打了8年……
協商無果——
認為供電所圍牆等設施均不符合安全標準
鎮政府協調供電所協商多次無果
姚先生説,小姚是翻牆進入供電所內部的,但其圍牆設置的高度,8歲孩子都可能翻入牆內,説明不符合安全標準,現場也沒發現安全警示標語,他認為供電所不願承擔後續治療費用,讓他去起訴法院,屬於推卸責任。
根據其提供的事發地照片顯示,現場疑為變電站,有大量電線杆等設施,地面鋪滿了石砂。周圍設置有圍欄,附近圍牆上也有鐵絲網。
對此,姚先生説,事發時,現場雜草叢生,圍牆上也沒有鐵絲網。小姚出事後,供電所才對現場進行了整改。他認為這是一起安全生產的事故,鎮政府稱會協調處理此事,但協調了很多次,均沒有結果,“時至今日,已經1年多時間。”
鎮政府——
姚先生家庭條件不算貧困,事發後村民還曾向其資助
雙方目前在走協商程序,會依法依規處理
對此,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鄧家鋪鎮政府劉姓負責人,他説,供電所和姚先生的一直在走協商程序,“因為供電所換了負責人,所以他們內部在重新協商。”前期供電所已經支付了部分費用。
該負責人説,姚先生的家庭條件還可以,並不算貧困。事發後,鎮政府一直在幫姚先生協調處理此事,村裏的羣眾還給其資助了一部分錢,“他應該是錢用完了……”
該負責人説,供電所屬於央企,賠償肯定是要有依有據的,姚先生已經給小姚做了前期的傷殘鑑定,但還需要做後續的治療費等鑑定,“後續治療費、賠償等需要估個數字,才好進一步走程序。”
關於事情的責任。該負責人説,供電所的圍牆非常高,當地居民都知道不能進,但孩子卻通過大門口的梯形階梯,然後翻入變電站內,“這裏面孩子父母肯定是有監管責任的。”不論如何,鎮政府會盡快協調各方,將問題處理好。
供電部門——
家長要求百萬元了斷此事但無依據,“我們不可能是主要責任”
“我們出錢讓做鑑定、司法起訴,他們不願意”
12月4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鄧家鋪鎮供電所莫姓負責人,他説,變電站位於供電所中間,周圍都有圍牆,現場是無人值守的,“一般我們是不敢進去的,要進去都是需要特批,結果孩子翻牆跑進去了。”事發後,孩子是自己爬出來後呼救,周圍人將其送醫。
該負責人説,目前,他們已經協商五六次,但始終沒有結果,“我們賠償需要依據,不是説你要幾百萬元,就可以給幾百萬元的。”姚先生要求供電所支付一百餘萬元,了斷此事,“我們不可能是主要責任,家長責任佔60%。我們意思打官司,幫姚先生請律師,但對方不願意。”
隨後,武岡電力公司工作人員回覆稱,小姚是翻牆進入變電站區域後,爬梯子並觸碰高壓電的母線,導致受傷。聽説其是家裏困難,事發後,他們第一時間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協調,墊付了21萬元醫藥費,用於給孩子救命,“後續沒有任何依據墊錢,屬於違規。因此,我們希望他走司法程序。”
“案子無非就是兩個問題,一是總金額是多少;二是責任如何劃分。哪怕法院在過程中,作出司法調解也可以,但姚先生認為不放心,”該工作人員説,他們一直在積極尋求解決該問題,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已經開了五六次協調會了,但始終談不下來,“賠償總要有依據吧,我們一直在積極引導對方走司法途徑去解決問題,要求其左後續的一系列鑑定,這個費用我們都會出,但對方不願意。”
對此,該工作人員説,電力部門是央企,賠償需要有依有據,無限制地為姚先生墊付醫藥費是不符合程序的,“不能他沒錢了就來找我們,我們需要一個賠償的依據。”
對此,姚先生説,他們家的經濟條件不好,也從未提出百萬元了斷的説法,“我一直説的是,先墊錢給孩子看病,完了再説起訴賠償的事。起訴比較漫長,孩子的病耽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