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叔説】亂港分子保釋期間潛逃國外?全力追捕!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12-05 20:38
前兩天,一個叫做周庭的港人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説自己準備“流亡加拿大”,不回香港了。消息一出,香港特區政府12月4日發出嚴正聲明:“將全力依法追捕,並嚴厲譴責這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

周庭(圖源:文匯網)
周庭何許人也?
關注新聞的島友可能還記得,**此人於2016年與羅冠聰、黃之鋒等人成立“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任該組織副秘書長。**雖説“香港眾志”在國安法實施前夕就聲稱要“解散”、周庭等人要“退出”,但該反中亂港組織仍揚言要“化整為零投入抗爭”。2020年7月,周庭還為多名參加所謂“反對派立法會初選”的反中亂港分子站台宣傳。
到了2020年底,因2019年參與包圍警察總部,周庭被判入獄10個月。2021年刑滿出獄後,周庭仍須就一宗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遵守擔保條件交出旅遊證件,定期報到且不能出境。今年9月,周庭以赴加拿大讀書為名,獲警方國安處發還旅遊證件批准離港,但須遵從12月底返港報到的條件。
孰料一出國,周庭就態度大變,在社交媒體高調發文:**“經過深思熟慮”,決定“不回去報到”,“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接受日媒採訪時,周庭還説正考慮申請“庇護”,説自己身體出現問題,包括所謂PTSD(創傷後遺症),“在香港過去3年什麼也做不了”——這種犯錯不認賬、變相宣佈棄保潛逃的行為,確實只能用可恥二字形容。
想當初,香港國安法尚未頒佈實施時,亂港分子勾結外國勢力攪亂香港,何等肆無忌憚!現在,這些人只證明了自己的短視無知,全未預見到有一天會落到“回不去”的境地。
當初跳得歡的一眾亂港分子,都是什麼結局?
先説常跟周庭同框出現的黃之鋒。當年,黃之鋒先以社運組織“學民思潮”領頭羊自居,再成立“香港眾志”,蠱惑大批學生參與罷課、街頭政治講座、集體絕食等抗議活動。這個美英眼中下一代“港獨”接班人、登上《時代》週刊封面甚至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風雲人物”,如今安在?

黃之鋒、周庭被警方拘捕。圖源:大公報
據港媒報道,自2014年非法“佔中”到2021年,黃之鋒反覆挑戰法律底線,已數次被捕,6次被判入獄。今年4月,黃之鋒又因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罪,被判入獄3個月。2名曾駐港的美國記者近日在新書中披露,香港國安法頒佈前夕,黃之鋒曾向美國尋求庇護,但遭拒。有香港網民諷刺,這是被美國“用完即棄”“毫無價值”。
今年7月,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8個逃竄至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其中就包括周庭的另一個夥計羅冠聰。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當時稱,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共拘捕260人,其中161人及5間公司已被檢控,79人被定罪或等候判刑。
香港國安法利劍已出鞘。周庭之流本應老老實實接受法律制裁,早日悔過自新,利用出國間隙棄保潛逃,只會罪上加罪,一生揹負“逃犯”之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香港警方會全力追捕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除非周庭自首,否則她會終身被追捕。
李家超還表示,基本法23條賦予特區政府憲制責任,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及活動。特區政府正全力準備明年完成本地立法,讓有關法律與香港國安法聯合起來,成為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系統,建立堅強的保護盾。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鑽法律空子、挑戰法紀的亂港分子,必將為其錯誤行徑付出應有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