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鬥魚這種到處持股小的主播公司,卻不承擔足夠法律責任的做法需要約束_風聞
大荒-12-06 13:03
【本文來自《被鬥魚索賠8000萬的女大學生:違約者還是獵物?》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首先,這種水深的行業,出了事情的時候大家都別急着站任何一邊,大可能都不是好人。其次曝光的媒體也不是啥好東西,會試圖混淆視聽。
文章中一會兒第5條,一會兒第8,9條;一會兒蘿莉,一會兒李娜,一會兒韋朕;一會兒是法院判的,一會兒是公會要的就是媒體為了混淆視聽。
幫大家粗略理一理文中説的違約,三件:
1、文章主要是化名蘿莉的,是大學生,籤的小象傳媒(鬥魚系的大的主播公司)。籤的合同是每月24天,120小時,一年豁免一次,違約金500萬的合同。這是個基本就是全職幹主播的合同,不是一份還要好好上學的合同,看官們別被大學生退學人設忽悠了。然後她播不夠時長違約了(應該是事實),這次被要求合理履約(鬥魚説法)。
然後她20年在和鬥魚簽約的情況下,休學後,夥同其領導楊威(圖中小象威總),轉戰抖音直播,違約了合同的競業部分。被髮律師函索賠8000萬,實際要求和解索賠400萬。
主播體量不清楚的情況下,400萬是不是很離譜,有多離譜,新聞裏看不出,而且這裏面還有很多疑點新聞沒寫最後會補充。
2、化名李娜的,簽了個叫麥家文傳的北京公司。主播反應這個公司搞套路合同,坑人。這種事情各行業小公司多了去了,該走啥司法程序走啥司法程序就好了。
這個是媒體拉來給前面的蘿莉混淆視聽的,好像那個蘿莉也是被坑的,實際是兩碼事。
3、【唯一真正有法院參與的】韋朕,人稱韋神,鬥魚一哥,絕地求生一哥,跳槽虎牙,被判賠了8000萬。這個是頭部公司互相挖角,利益是兩個企業層面的,複雜了去了。鬥魚虎牙韋神三方都沒有對法院判決表達過強烈異議。
帶有個人觀點的補充:
1、新聞中指出的真實性高一些的鬥魚的罪其實是對大量違約主播都拿8000萬這個金額要挾,實際要是去了法院,法院不會採信這個違約金的。
2、文中蘿莉聯繫的小象威總,別覺得這人代表鬥魚。這些主播公司的一線小領導,實際是企業和主播的中間人,名義上都是企業員工,實際上和某個主播睡一起的多了去了,而且是誰服務誰都不好説。文中這個蘿莉去抖音就是他攛掇的,結果真被索賠了。這個蘿莉的矛盾糾紛,看文章其實主要應該是和這個威總的問題,新聞轉化成了鬥魚的問題。
3、行業亂象確實該管管了,像鬥魚這種到處持股小的主播公司,卻不承擔足夠法律責任的做法需要約束。不能鬥魚當老虎放任下面狐假虎威欺行霸市甚至欺男霸女,到追劇責任的時候老虎屁事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