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發文質疑美國政府:沒有中國就沒有"美國製造"的電動汽車_風聞
大眼联盟-12-07 15:14
在製造電動汽車電池方面,美國公司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
《降低通脹法案》不僅要綠色科技,還必須星光熠熠。然而,一個無法迴避的事實是,如果沒有中國工廠帶來的成本通縮,我們現在甚至都不會就去碳化問題展開可信的討論。
福特表示,其目前配置的Mustang Mach-E電動運動型多用途車,可能會失去享受税收抵免的資格。
如果能源轉型是一種產品,那麼它的外殼上就會印有"Mostly made in China"的字樣。但在美國,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能源部只是盡了自己的一份力,對宣傳進行了微調。
人們期待已久的電動汽車聯邦税收抵免資格指南已經出台。概括地説,根據《通貨膨脹削減法》擴大電動汽車税收抵免的條件是,從美國採購的電池組件比例必須不斷提高,從美國或自由貿易協定夥伴國採購的關鍵礦物比例必須不斷提高。此外,來自所謂的"受關注的外國實體"(FEOCs)的投入將使這些車輛失去獲得抵免的資格,從而降低其競爭力。
有幾個國家屬於這種情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國。中國長期以來的產業政策旨在發展清潔技術製造業,這意味着中國現在擁有或控制着價值鏈的各個環節,電動汽車電池也不例外。
在民粹主義盛行的後美國,這卻變得無法容忍。《通貨膨脹削減法》需要的不僅僅是綠色技術,還必須是星光熠熠的技術。然而,一個無法迴避的事實是,如果沒有中國工廠帶來的成本緊縮,我們現在甚至不會就去碳化展開可信的對話。
新指南試圖通過模糊性來解決這個問題,而這種模糊性正是律師的收入來源。排除任何擁有至少25%外資企業控制權的實體的標題,看似要求趨向於更嚴格的一端,但是,也存在潛在的灰色地帶。
最明顯的是許可證制度。福特汽車公司因計劃在密歇根州建造一家電池廠而受到政治抨擊,該廠將從當代安培科技公司(寧德時代,CATL)獲得技術許可。CATL是世界上最大的電池生產商,同時也完全控制着一種特殊的電池化學成分--磷酸鐵鋰,福特希望利用這種電池生產更便宜的電動卡車。福特別無選擇,只能利用CATL的技術訣竅,而新的指導意見也默許了這種做法。雖然新指南承認,許可協議的結構可能會將實際控制權讓給聯邦經濟運營公司,但"許多合同和許可安排並不會引起這些問題"。逐案評估提供了迴旋餘地。
此外,25%的控制權門檻也許沒有表面上那麼嚴格。總部位於華盛頓的一家分析公司在一份新報告中寫道,該措辭為通過多層所有權稀釋有效控制留下了空間。換句話説,如果一家“外國關注實體"母公司擁有一家子公司25%的股權,但該子公司又擁有另一家子公司不到50%的股權,那麼至少從股權會計的角度來看,第三家實體就不會被視為受母公司控制。
這就意味着,中國境外的工廠如果最終能追溯到中國母公司,但又能證明有足夠的分離度以避免出現實際控制的情況,那麼這些工廠提供的零部件和礦產品就能獲得税收抵免。參議員喬-曼欽是《通貨膨脹削減法》的關鍵投票人,對該法案的國內內容條款負有主要責任,也容易對整件事感到憤怒。
不過,這種緊張關係是不可避免的。在不詆譭美國資本主義強大能力的前提下,你不可能在一夜之間同時解除數十年來的排放和全球化。要求在幾年內實現乘用車電氣化並擴大國內製造規模是失敗的秘訣。
即使《公平競爭和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規則如此含糊不清,即使假設這些規則經受住了法庭挑戰或未來選舉結果的考驗,它們也會在電動汽車需求增長從過去幾年的快速增長中放緩、製造商利潤率面臨壓力的情況下製造障礙。
還有其他一些不太明顯的影響。例如,中國的鋰加工商一直在資助澳大利亞一些礦山的開發。如果中國不減少對這些礦山的控制,那麼這些鋰就會使那些用它的電動汽車失去資格。
儘管澳大利亞與美國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但中國的鋰礦至少會使電動汽車失去部分税收抵免的資格。與此相反,《聯邦經濟與貨幣法》的措辭則明確地促進了美國新興的關鍵礦產項目。
這裏潛藏着一種需求,在華盛頓,這確實是一種稀缺品:謙遜。正如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簡-中野所指出的那樣,與太陽能電池板的製造不同,美國國內從未有過真正意義上的電動汽車電池產業:“我不認為電池問題是本土化問題。它是離岸外包”。儘管這在國會可能並不討人喜歡,但在這一領域,美國可以從中國學到很多東西。認識到這一點並加以利用,是美國本土產業成功的必要條件。
彭博社2023年12月5日於Liam D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