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雪中搶炭”,是“雪中送炭”?_風聞
挑灯看吴钩-说人话,谈天下12-07 20:56

11月23日,湖南瀏陽市官渡鎮城管執法人員剛剛在羣眾家中強行搶走電動車,並與周圍羣眾發生爭執,引發關注。
12月5日上午11時許,5名男子走進河北贊皇縣邢郭鎮北馬村兩個七旬老人的家中,領頭男子指着堆放在院子角落的煤堆説,“這可不行呀。”隨後,有兩人上前拍照,又有多名男子進入院子內,手持鐵鍁、麻袋對堆放的煤堆裝袋。
當事老人説,鎮政府工作人員把院裏的煤收走,“在我的央求下留了一點,誰家不燒散煤”。家裏就他和老伴,煤是前幾天花1700多元購一噸半煤球用於取暖。
邢郭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稱,劣質散煤有危險,而且對環境不好,故進行了收沒,讓居民購買特定煤場的煤球。石家莊明令禁止燒劣質散煤已多年,清潔型煤有國家補貼,前些年是1000元/噸。
老人説,鎮政府讓他買的煤在村裏就可以買到,每噸1000元,但老人不認可這些煤。他買的這個煤更貴,每噸1280元,燒的旺,還沒有味道,“他們收走了我過冬的煤,沒有給我打收條”……
“翩翩兩騎來是誰?黃衣使者白衫兒。手把文書口稱敕,回車叱牛牽向北。一車炭,千餘斤,宮使驅將惜不得。半匹紅紗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直。”這是唐朝詩人白居易《賣炭翁》中的情景,沒想到21世紀的河北,卻再現了官府“搶碳”的一幕!
南邢郭鎮政府口口聲聲,有劣質散煤就應該收沒,即使老人的煤是劣質散煤,但為啥能生產?為啥能銷售呢?老人放着村裏的便宜優質煤不要,非得花高價買劣質的散煤,難道傻嗎?特別是那條法律給你的權力可以隨意闖進別人的家,搶走人家的東西?
12月6日,南邢郭鎮政府發佈了情況通報:“南邢郭鎮政府工作人員在北馬村逐户排查時發現該户院內有大堆散煤,遂對家中老人耐心細緻的講解了散煤管控有關政策,告知其散煤燃燒對大氣污染危害性……現場並未收繳該户的散煤。下一步,南邢郭鎮人民政府將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散煤排查管控力度,同時,工作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用心用情做好羣眾工作,用實際行動取得羣眾的理解和支持,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奇怪!不僅“對家中老人耐心細緻的講解……現場並未收繳散煤”,而且“工作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用實際行動取得羣眾的理解和支持,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這與《賣炭翁》中“搶碳”的情節完全不同,難道冤枉了南邢郭鎮人民政府?
12月6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向當事村民劉大爺求證。他表示暫不方便詳説,但鎮政府工作人員確實拉走了自家院裏的一部分煤,“我們家安裝了攝像頭,這都是有證據的。”
通報中提及的“現場並未收繳散煤”説法,為何與劉大爺所述不符?對此,南邢郭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解釋稱,在發現劉大爺家院內有大堆散煤後,考慮到老人過冬的問題,當天只收了劉大爺約7斤散煤,此後村幹部又送來近100斤型煤,所以説並沒有收繳……
哦,原來鎮政府工作人員只是拿走了區區7斤散煤,卻扔下100斤型煤掉頭就跑……
天寒地凍,南邢郭鎮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了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為了環境保護和百姓的安全真是操碎了心!拿走7斤劣質散煤卻送來100斤型煤,而且7斤換百斤,這怎麼是“雪中搶炭”,分明是“雪中送炭”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