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稀泥沒有問題,勇敢發聲也沒有問題,但不能別人頭上絕不姑息,自己頭上大和稀泥_風聞
Moss从未叛逃-12-12 21:26
【本文來自《“成都地鐵偷拍事件”一審宣判:兩女子不構成對男子的一般人格權的侵權》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盧詩翰:
給不理解這件事或者裝作不理解這事的人説明一下,這件事核心爭議在哪,為什麼無法服眾。

法院的判決書,放十年前是不會有這麼多爭議的
女方認為男方偷拍,大庭廣眾下誣陷男方,警方過來後證實沒有偷拍,
起因經過結果很清楚。但考慮影響不大,警方往往選擇和稀泥,勸男生大度一點。這件事差不多就可以和解收場了。
在過去,基層基本都是這個思路,既然事沒鬧大,那就退一步海闊天空。
但這兩年,女權主義的思潮下,這個思路徹底被顛覆了
女權主義講究的是“勇敢發聲”,“姐妹共情”
和稀泥怎麼能行呢?性騷擾必須零容忍,死刑起步!
你警方和稀泥?那就是不作為,是無視女性權益
你説證據不足?那就共情來湊,拋開事實不談,男方難道沒錯嗎!
但社會是動態的,共識也是會傳染的,
全網營銷號都在教你勇敢發聲,必須發聲的情況下,大眾行為邏輯一定是受影響的。
你和稀泥,那我也和稀泥
你要你死我活,那我自然也一步不讓
你認為性騷擾偷拍一旦成立毫無疑問要全網社死寫,小作文連上十天熱搜對吧?
那麼誣告成立,毋庸置疑也得支付同樣的代價,對嗎?
既然成立了我社死,
那麼不成立你社死,很合理對嗎?
你要公平,那我就給你公平,並且比你想的更公平
甚至現在的標準都談不上公平
當前情況是女方有證據男方輸,
女方沒有證據而男方拿不出證據自證清白,男方也輸
史航案裏有人甚至直説自己沒證據,搞共情判案的
只有在男方作為被指控者,居然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清白這個極端情況下,才能贏
而這個案子,恰恰就讓男方做到絕地翻盤了
我距離被誣告社死乃至判刑只差一步了,九死一生才逃得生路,現在都不要女方社死了,只要“和風險對應”的道歉和補償,這很合理吧?
而法院依然在用過去的和稀泥思路,那當然會有爭議
網上輿論也是如此
既然你天天喊零容忍絕不姑息,受害者要勇敢發聲
那麼現在被誣陷者勇敢發聲了,你毫無疑問必須且必定得是支持的
這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而是社會思潮的自洽性,
你要大家支持你勇敢發聲,那麼你至少也得做到支持別的受害者勇敢發聲
想要什麼權力,就得承擔什麼義務。
而如果,你認為
“不就一件小事,是女方先不對,但都認錯道歉了,你幹嘛揪着不放還鬧那麼大”
沒問題,那麼以後你再提什麼“絕不姑息”“勇敢發聲”的時候,
就不要怪人把你當笑話。
和稀泥沒有問題,勇敢發聲也沒有問題
但不能別人頭上絕不姑息,自己頭上大和稀泥。
再説點實在的,剛剛我看見很多人説,這個判決會加速下個版本武士對決的速度
你們難道還沒發現,這就是下個版本了嗎?
這就是中國版的武士對決啊
當年日服情況是,被誣告性騷擾社死,鬥毆卻只是拘留,所以被誣告了直接開打,警方調監控查你鬥毆的時候反而能證明清白。最後只吃鬥毆的處罰。
而國服這個案子,放過去是什麼後果?
有現成案例,就是張薇案
張薇案第一時間,警方可是抵達現場查明沒有偷拍,雙方和解收場的。
是女方在現場和解後,回去又發了小作文,這才有隨後網上的輿論
從這個案例來看,這一次成都地鐵誣陷案裏,如果男方現場同意和解,
女方回頭一波小作文,男方直接就要社死,到時候十個熱搜幾萬轉發各路大V下場,疾風暴雨般的網暴下,你能自證清白嗎?
你唯一能賭的就是女方有道德底線,回去不發小作文,但你敢賭嗎?
女方發小作文必定漲粉賺錢成為女性偶像,哪怕失敗了也沒有任何代價,這種情況你敢賭人性嗎?
所以男方已經做了最好的選擇,直接反訴誣告
你只看到反訴誣告的案子輸了,
但你要明白,如果沒有這波反訴誣告,到時候女方小作文一發,男方是必死的
現在哪怕輸了,至少證明清白了。
這已經是目前環境下,最最優解了,沒有更優的決策了。
日服是吃鬥毆罰單但避免了被誣告社死的結果
國服是輸反訴官司但證明了清白
被誣告了直接拿起法律武器反訴,處罰對方是沒希望的,但至少避免被誣告社死的後果,這就是目前國服環境下的武士對決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