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事件”一審:兩女子不構成對男子的一般人格權的侵權_風聞
帝盟·保罗-LGBT是政治正确12-14 19:00
大體瞭解,如下:
“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事件”一審宣判:兩女子不構成對男子的一般人格權的侵權
據微信公眾號“成鐵第一法院”消息,12月12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何某某訴曾某某、羅某某、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為應當分為當時及嗣後兩個階段予以評價。對何某某要求羅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2023年12月12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何某某訴曾某某、羅某某、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地鐵運營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6月11日,何某某乘坐地鐵從犀浦前往世紀城。22時32分許,同車乘客羅某某、曾某某發現何某某鞋面有閃光點,因懷疑是"攝像頭"雙方產生爭執,何某某自行脱下右腳鞋讓二人查看。地鐵安保員巡邏至此處,聽到羅某某、曾某某反映後,用手拉了一下何某某右胳膊隨即放開,通過對講機向車控室彙報,隨後詢問三人是否願意就近下車解決糾紛。得到同意後,安保員引導三人在錦城廣場站下車,並在該站下行站台處與值班站長交接。何某某自行脱下鞋襪,值班站長告知何某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無權檢查,並應何某某要求報警。23時05分許,民警到達錦城廣場站站台。在此期間,各方均未發生肢體接觸。民警詢問糾紛事由後讓何某某穿上鞋,並引導三人乘坐地鐵前往警務室。
23時17分許,何某某先行進入火車南站警務室,民警檢查鞋子確認無攝像設備後隨即對警務室外的羅某某、曾某某澄清。23時19分許,羅某某、曾某某進入警務室,羅某某向何某某鞠躬道歉:“帥哥,對不起,我們誤會你了,真的對不起”,曾某某在其後點頭道歉:“對不起,我們誤會了”,何某某回覆“你們道歉是你們的事,我肯定是不接受的”。何某某情緒激動,民警讓羅某某、曾某某到警務室外等候。隨後,民警登記三人基本信息,查看羅某某、曾某某手機相冊,並刪除何某某相關照片。羅某某、曾某某提出因誤會耽誤了何某某的時間,由她們承擔何某某回家的打車費,何某某拒絕。民警對整個事件過程及情況形成《接(報)處警登記表》,何某某、羅某某、曾某某在登記表上簽字。後何某某先行離開,民警對羅某某、曾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為應當分為當時及嗣後兩個階段予以評價。
首先,糾紛發生當時,羅某某、曾某某誤以為"鞋面閃光點"系攝像頭髮出亮光,基於維護公共利益及自身權益提出質疑,具有一定的正當性,但其行為方式存在不妥。同時,因糾紛發生於晚間,行人不多,並未引起車上乘客及車站行人的圍觀及討論,該誤會事件雖對何某某造成影響,但影響範圍較小。鑑於報警處理後,羅某某、曾某其已及時當場道歉,接受民警的批評教育,並主動提出承擔交通費予以補救,二人的道歉方式與誤會影響的範圍及程度相當。
其次,糾紛嗣後,羅某某、曾某某及車上乘客、車站行人在網絡、媒體等社會層面上散佈信息,誤會事件被大眾及媒體知系源於何某某在網絡發佈信息,也即嗣後行為影響的擴大系何某某在網絡發佈的信息所致,因此該事件在社會公眾層面的影響不應歸責於羅某某、曾某某。因此,羅某某、曾某某不構成對何某某一般人格權的侵權。
同時,何某某主張成都地鐵運營公司承擔侵權責任,需滿足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而案涉事件整個過程中,地鐵工作人員系實施正常履職行為及安全保障義務,未與乘客產生爭執,亦未實施剝奪、限制乘客人身自由或搜查乘客身體或侵犯乘客隱私的行為,無主觀過錯,因此成都地鐵運營公司不構成對何某某一般人格權的侵權。
綜上,對何某某要求羅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據光明網此前報道,根據何先生6月份的自述,6月11日自己和同學聚完餐後乘坐地鐵回公司宿舍。給一對年齡較大的夫婦讓座後,其站到了地鐵扶手的位置。
突然,兩名女生站起來大聲質問他是不是在偷拍,稱懷疑他在用小型攝像頭偷拍。隨後車廂的列車安全員走過來詢問事情經過。
最終警察來處理此事,證明他的鞋子沒有問題。何先生認為兩名女生沒有真誠道歉,因此雙方沒有達成和解。
8月25日,何先生告訴記者,時隔兩個月,他的事情終於立案了,“算是取得了一個階段性進展,接下來就可以去調查,比如拿到事發時的監控。”何先生表示,他起訴了誣告他偷拍的兩名女生,要求她們公開賠禮道歉,並申請了經濟賠償。
據海報新聞此前報道,11月3日14時,備受社會關注的“男子被誣陷地鐵偷拍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近3個小時。
庭審當天,何先生特意穿上了事件發生當天穿的那雙被懷疑藏有攝像頭的鞋子出庭。“我覺得沒有什麼,鞋子又沒有問題,我就想穿着它出庭。”
“偷拍”事件發生後,何先生的心裏始終有一道“陰影”,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坐地鐵。他説,自己清楚地記得,當時一名安保人員“攙扶”着他走出車廂,要求他站在站台電梯的扶手邊等待。於是他光着右腳,雙手背後,單腿靠牆站立。
何先生的代理律師——河北高俊霞律師事務所劉丹受訪表示,“這個事件本身不存在對或錯,不管是女生勇敢指認,還是男生維護自己的權利,都是沒有問題的。雙方的歧義就在於女生在發現自己錯誤之後,並沒有對男生進行道歉,這個也是本案的爭議之一。”
此外,劉丹律師補充,被告的兩名女生勇敢質疑不當行為的做法應該鼓勵,她們有權利對不法行為説“不”。“但如果最後發現是一種誤會或者無法證明別人存在不當行為,而給別人造成了麻煩的時候,也同樣應該去承擔錯誤,或者有義務去消除對別人的影響。”近期,全國出現了很多地鐵上的糾紛事件,劉丹律師指出,應該重視社會輿論的影響,如果冤枉或者主觀惡意地誣陷他人,最後不需要承擔任何代價,不利於社會發展。“每個人都有維護自己權利的方法,但行使權利的時候也要被義務所束縛。這個義務就是在發現錯誤的時候,及時消除影響,恢復別人的名譽。”
▲以上來源觀察者網
過去的鬥爭經驗告訴我們,女性網上發的小作文,不要輕易相信,很容易有反轉;特別是只在網上發小作文,卻沒有走常規舉報投訴和法律手段的所謂“實名舉報”。利用網絡輿論搞臭一個人很簡單,肇事者多半也無需承擔多少責任,但這種手段用多了透支社會信任度,造成“狼來了”效應,實際是對真正受侵害女性權益的侵害。女方認為男方偷拍,大庭廣眾下誣陷男方,警方過來後證實沒有偷拍,起因經過結果很清楚。但考慮影響不大,警方往往選擇和稀泥,勸男生大度一點。這件事差不多就可以和解收場了。現在,大多數基層基本都是這個思路,既然事沒鬧大,那就退一步海闊天空。但這兩年,女權主義的思潮下,這個思路徹底被顛覆了,女權主義講究的是“勇敢發聲”,“姐妹共情”😂😂,和稀泥怎麼能行呢?性騷擾必須零容忍,死刑!(在下建議連坐九族)
你説證據不足?那就共情來湊,拋開事實不談,但社會是動態的,共識也是會傳染的,全網營銷號都在教你勇敢發聲,必須發聲的情況下,大眾行為邏輯一定是受影響的。你和稀泥,其實我們也可以和稀泥,女拳要你死我活,那我們自然也一步不讓,你認為性騷擾偷拍一旦成立毫無疑問要全網社死寫,小作文連上十天熱搜對吧?那麼誣告成立,毋庸置疑也得支付同樣的代價,對嗎?甚至現在的標準都談不上公平,當前情況是女方有證據男方輸,女方沒有證據而男方拿不出證據自證清白,男方也輸,史航案裏有人甚至直説自己沒證據,搞共情判案的,只有在男方作為被指控者,居然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清白這個極端情況下,才能贏╮(╯▽╰)╭
既然女拳天天喊零容忍絕不姑息,受害者要勇敢發聲,那麼,現在男性作為受害者之一,我們也要做到勇敢發生,教員説的好“打的一拳開,免得百拳來!!!”,在此之前,諸位拳師們其實都已經告訴我們如何反抗了,女性可以發小紅書,我們直接發小作文!這幫傢伙有婦聯撐腰作威作福,那我們就成立男聯,發揮我們男性天生的政治天賦在網上寫論文批鬥她們😂
既然文明的方式無法討回公道,那就只有支持不文明的方式了,你們知道這些天女拳有多囂張嗎?光天化日之下也敢污衊男性打拳了?現在不是沉默的時候,是時候發表一個真正屬於男性同胞們的《人權宣言》了!#我們必須替何先生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