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人們看病都會説“我去看醫生",而不説“我去醫院”_風聞
胡笳拍拍-12-15 22:17
【本文來自《不看門診,上7休7,年薪超200萬,這樣的醫生你羨慕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夜行動物
- 就這樣美國看病還要等待很長時間?出了什麼問題?
美國的醫療系統和中國完全不同。住院醫生不能獨立行醫,而且他們只管住院病人,即使醫院裏有行醫資格的醫生也很少接待直接來看病的人。美國醫院很少是和門診在一起的,醫院主要就是病人住院的地方,有門診(叫做“out-patient”)的醫院真的很少很少。很多醫院大樓除了住院部以外,一些樓層就出租給獨立醫生開診所,他們可以掛靠醫院的設備,但是這種地方的診所租金都很貴,一般都是專科醫生才能租得起。所以在美國,你只有住院、看專科醫生或作複雜的檢查才會去醫院。
大多數獨立行醫的醫生都是有自己單獨的診所,分佈在城市各個的角落,病人看病需要和自己的家庭醫生聯繫,或者由家庭醫生推薦給專科醫生。美國看病等待時間長主要是預約這些醫生需要較長時間,尤其是第一次看某個醫生,一般要等一個到兩個月。如果你一旦看過一次診所的醫生,ta 就成為了“你的家庭醫生”,家庭醫生較快,一般需要提前3-5天預約,但是他們只是負責身體檢查,給一般小病常見病開個處方,情況複雜就開轉診單,轉給專科醫生。如果診所太小,你的化驗、X-光、CT、核磁共振、胃鏡等等都是要由家庭醫生轉診到專門醫療檢查機構或是大醫院的附屬檢查部門去做,這些也都是要另外預約,也要等個一兩個星期,全看那個機構忙不忙。如果你的醫生診所掛靠在大醫院裏,尤其是專科醫生的診所,他們和大醫院有合作合同,你可以拿着轉診單到大醫院的檢查部門去做檢查,但是也要預約。檢查完以後由檢查機構將你的化驗檢查結果告訴你的家庭醫生,然後你再預約家庭醫生得知結果和所需要的治療。所以大部分診所的醫生對醫院有推薦關係,合作關係,並沒有直接聯繫或管轄關係,也不在大醫院裏看門診。一般病人都是到自己醫生的診所看病,需要住院的推薦到醫院去,這時候才由醫院的醫生接手。住院醫生之所以忍受痛苦的七年住院實習,目的就是為了自己將來要獨立開診所。
所以在美國,人們看病都説“我去看醫生"(I am going to see my doctor, or going to see a doctor),而不説“我去醫院”。如果你説“我去醫院”,一是你要住院了,二是去醫院看住院病人。三是你去醫院工作。
中國學生普遍抱怨美國看病時間太長的原因在於,他們都是年輕人,很少生病,所以沒有自己的家庭醫生,一旦生病想起來看醫生,才第一次預約醫生,那就得等一兩個月。如果他們以前看過病,有自己的家庭醫生,那只需要3-5天的預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