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稱遭男童襲胸老人護孫摔斷腰椎這事扯什麼小孩對不對的都沒找到重點_風聞
五年平辽圆嘟嘟-12-17 21:30
來源:微博@盧詩瀚
我覺得這個話題下扯什麼小孩對不對的都沒找到重點。
原報道全文已經寫了,事後“查看監控,孩子並沒有碰到她”

所以這個女生自稱遭男童襲胸的標題就很靈性,事實是就沒碰到,這標題給大眾整的一愣一愣的。
但問題還不止於此,因為,即便小孩真碰到了,這問題也還有的討論。
我們經常説女性不被定義,同意可以撤回,視為無行為能力人
但四歲小孩,那是真真切切法律角度的無行為能力人。
而且這屬於從美利堅到伊斯蘭,從都柏林到開普敦都沒爭議的結論,全世界這麼多國家這麼多思潮,有開放的又保守的,有自由的有傳統的,有資本主義也有社會主義,但就是沒有哪個國家會把四歲小孩算完全能力人。

哪怕是這兩年激進派代表,性別都可以隨便改的德國,人家也認為6歲以下兒童不算行為能力人,孩童哭鬧都不算進噪聲裏的。從這個角度來説,哪怕四歲小孩真碰到了,四歲孩童也不承擔法律責任,誰承擔呢?
監護人
而這個案件中,監護人願意承擔嗎?

——隋女士表示,孩子雖然淘氣有擊打的動作,但並沒有碰到女生,自己可以代替孩子給女生賠禮道歉。
監護人明確表達願意承擔責任,對吧
所以這事邏輯非常清晰
首先,四歲小男孩就沒碰到,女方指控不成立
其次,哪怕不開上帝視角,作為當事人,判斷四歲小孩有沒有問題,女方也該和警方和監控談。
再退一步,即便查出四歲小孩有問題,追責問題也應該是邊上的成年監護人負責。
而不是,“女生上前抓住孩子胳膊,隋女士為保護外孫和女生髮生肢體衝突”
首先得假設男孩有錯,其次得假設女方開天眼自帶攝像頭,然後得假設男孩的監護人不負責,這問題才勉強能討論,
拋開事實不談已經不夠了,現在女方這邊起手就要連續三次拋開事實不談才行
都這樣了我覺得乾脆直接説男孩有錯吧,還扯什麼呢?
但哪怕退到這裏,這問題都還沒完,因為到這一步你還有一個繞不開的問題,
你覺得四歲男孩算成年人,有行為能力了,什麼都懂了,該把頭髮梳成大人模樣,談談權力和義務了。
那為什麼到了涉事女子這邊,你們又認為
——“因其年齡不滿18週歲,對行政拘留不予執行”
你覺得四歲男孩什麼都懂是大人,沒有問題,那十七歲女孩應該也是大人
如果你覺得十七歲女孩未成年還是孩子不懂事,不該承擔法律責任,那麼四歲男孩毫無疑問也是孩子。
除非你發自心底就覺得
一個四歲男孩,比十七歲女性更懂事
問題是
資本家也不過覺得男員工幹活多多發工資
封建時代的孔孟也最多來句女子小人難養
哪怕千年前的伊斯蘭也頂多是,一個男性證人等同兩個女性證人
而你這四歲男孩比十七歲女性懂事的玩法,
資本家看了要流淚,孔孟看了要後退,伊斯蘭看了都得喊極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