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先自利,然後利人_風聞
请辩-作家-蔡垒磊:著有畅销书《认知突围》、《爱情的逻辑》3小时前

文:蔡壘磊
這幾天看到鴻星爾克為地震捐款的消息,不知怎麼的,有點心酸。或者説不是心酸,而是一種商業模式上的無奈,彷彿一個在情人節送慣了禮物的男生,正拿出自己的最後一分錢,絞盡腦汁搞花樣的即視感。
這個男生一開始這麼幹,是想從女生那裏獲得好處,這時候他隨便想個點子都是新鮮的,直接能拿到的是之前沒得到過的好處,性價比很高。可越到後面,他就越黔驢技窮,消耗和成本就會增加,那好處呢?其實已經不太想要了,後期可能就是單純為了不被責怪——也就是這件事很容易演變成為一個“後期需要持續為了初期的慾望而買單”的長期消耗。
大家習慣了鴻星爾克捐款,捐最多的款,於是對它的期待就是,它必須做得最好,否則它就沒流量了,人設立不住了,商業價值就會下滑。我一直説愛國應該是個順便的事,立愛國人設和做愛國生意的,最後沒一個不辛苦的,大概就是這個情況,大家一開始會因為愛國而瞭解你支持你,可時間久了你就不得不變成“最愛國”,你得朝着極端化發展,否則你的商業價值就會大幅下滑。
而我們知道,**任何極端化都是很辛苦的,**安踏捐4000萬毫不費力,鴻星爾克是真的有點費力——你要拿到這個“最”,就得跪求同行別太卷,別輕輕吹口氣就把你累死,求放你一條生路,讓你維持這個人設,讓你多上幾次熱搜,讓你的直播間多點“因為情懷,因為支持愛國企業而買單”的人。
一家正常的企業,最好隻立商業人設,比如拼多多的最便宜,或者最快,質量最好,逼格最高,最有設計感等等,就是別立最愛國,心地最善良之類的,因為企業的首要目的是賺錢,而不是所謂的責任感,責任感一定是在賺錢之後的——你不賺錢,怎麼履行責任?以前天天説曹德旺多麼愛國,現在提起來網友就説你先把你們家員工的待遇提上去行不行?
這個事情是一目瞭然的,一個人首先是對自己負責,這是任何責任都無法替代的,然後就是對和自己交互得好,為自己提供了價值的親人朋友員工負責,最後再惠及那些和自己素未謀面的和自己有着相同標籤的人羣。還有多呢?才是人類命運共同體,大愛無疆。
人是不可能跳過這些去做大愛無疆的事的,這不符合人的設定,如果有人做了,那他要麼有商業目的,要麼愛自己的名譽勝過真正愛人,是不是這樣?就有那麼些人,對家人很差,對外人很好,在外人看來全是口碑,但在家人看來,就是垃圾。本質上這些人就是為了名譽,而不是真正喜歡幫人,因為人不可能對那些素未謀面的人感情更深,所以一定有其他目的。
我能理解官方鼓勵這樣的行為,也能理解官方引導大家讚揚這樣的行為,因為強大的自助系統,或者説綁架系統,可以有效地緩解本屬於官方的職責,但我並不贊成任何企業和個人接受這樣的綁架,或者以此作為他們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一家企業認真賺錢,按章納税,這裏的税,就是交給政府,讓其拿給社會公用,已經是其履行社會責任感,回饋社會的體現,如果再綁架其去履行公共職責,那又為什麼要交税而不是自己直接去履行公共職責呢?**大把明星偷税漏税,但捐款排行榜上經常有他們,那請問他們既然背地裏不喜歡履行公共職責,又為什麼要在明面上去履行呢?你一定要解釋為善心,只能説你要麼是天真,要麼是雞賊——你想用道德把他們繼續架起來烤,好繼續薅他們而已。
不出意外的話,鴻星爾克的直播間又要出現野性消費了,但我有個預判,那就是野性的力度會一次比一次小,吆喝大於實際,也就是對鴻星爾克而言,會一次比一次入不敷出,最終鴻星爾克一定會從某一次開始,偷偷去掉這個人設,因為扛不住——這還是好的,要是被人曝出強行維持人設導致捐錢捐物沒實際到位,那就完了,希望不要以這種方式收場。
這個預判100%為真,我説的,因為人性如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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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閲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