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社會變了_風聞
Sven-时评人-8小时前
關於婚姻,我選的這些案例到底在講什麼?在和大家講,你要是順着傳統的價值觀在現代社會中生活,那麼規則就可能會懲罰你。現代社會就應該用現代的思維解決問題。
比如房產加名,從2011年新規開始到現在,討論熱度有減少嗎?你身邊的人結婚不在乎房產加名嗎?因為這就是大眾生活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涉及的財產比例太高,而一般人也壓根不理解一個房產加名到底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每次寫這樣的話題評論下面都會有不同的網友説類似:
“那個加名沒用,離婚房子歸出資方的宣傳,當時把我也騙了。[允悲]直到看了上海法院的解釋,加名等於贈予,我才明白…”這樣的評論。
社會變了。
以前給大家講杭州富二代敗家子的案例。那個敗家子根據我們傳統社會的宣傳真的是個特別完美的好人。家裏非常有錢,婚前給他買了三套房子收房租過日子。他生活沒有任何惡習,家務全包,孩子全帶。直到他給老婆三套房子都加了名字,老婆開始要他把房子賣了去創業。
他不肯,老婆就起訴到法院,要他三套房子給兩套。結果運氣不錯,碰到的法官只判決了男方的一套婚前房產給女方。孩子是自願跟男方,因為一直都是爸爸帶。
就是那麼個富二代,收收房租都能把房子給丟了。你説他是不是敗家子?可是他也同時是我們社會輿論中的大好人,孩子家務一肩挑,沒有任何惡習,老婆要房子加名字就全給。
你想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矛盾嗎?這樣的案例不足夠你去思考應該怎樣教育自己的孩子嗎?當你把你的錢留給你孩子的時候,你希望他也做這樣的敗家子嗎?
這幾天上海二中院發案例,就是一户很普通的上海人家。2017年的時候父親和兒子一起首付280萬貸款320萬總價600萬買了套房子。他們家裏還有百多萬的現金,在上海不算富貴就是普通人家,日子過的肯定也不錯。
這户人家的轉折發生在2020年,男方結婚了。結婚之後女方説是一起加名字把女方的20萬公積金也用起來給男方還貸,要男方加個名字。你覺得這樣好不好啊?公平嗎?換你做不做?
男方做了,還按照女方的要求做了一個特殊的房產加名。就是這套房子600萬,其中只有大約一半是房屋淨價值,另外是貸款。男方就約定拿出總價的30%給女方。就是把房子價值的大頭都給女方了。
然後就是結婚一年女方要離婚分錢。當時評估房價説是796萬,一審法官就是判決男方要補償女方238.8萬。
可問題就是男方家裏根本拿不出那麼多的現金啊。他們就是上海一户可能和你鄰居一樣的普通人家,哪裏來那麼多錢給女方做離婚補償啊?拿不出錢,就是家裏唯一的一套住房都要被法拍。一户人家結婚一年,就上絕路了。
你看着害怕嗎?
還好二審遇到了一個很好的法官,做了所謂的“協調”,拉了這户人家一把。想方設法把男方家要給的離婚補償降低到了165萬,還讓男方家有時間可以湊錢,分期去支付這筆錢。
法官把這個案例記錄下來,發出來給大家去看。你看着這裏面每一個數字,仔細去對比體會日常生活,你心裏肯定知道我們的社會矛盾到底在哪裏了。
今年已經是2023年了。你不能用你在80甚至90年代的那點過時的“社會經驗”來理解2023年的中國了。
社會變了,你要睜開眼睛看一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