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加港女喜獲衰人卡,加拿大原來不收垃圾_風聞
孤烟暮蝉-时评人-珍惜未来,远离公知1小时前
這兩天我在一家香港媒體上看到了頗有意思的新聞,説的大概是這麼件事:有位香港女子去年潤到加拿大去,她聲稱自己曾經在綽號“黎胖子”的“反中亂港”禍首黎智英胯下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等“毒媒”擔任過記者一職,擔心日後回到香港會被國安法的桃木劍給扎到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希望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IRB)能夠網開一面,恢復其“曾經的”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

對此IRB表示十分理解且感動,然後就拒絕並駁回了她的申請,而且還反手就給她下達了一份逐客令,勒令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加拿大,否則,後果自負。
我這裏之所以要用“曾經的”這三個字來描述這名潤加港女向加拿大政府部門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行為,是因為她在25年前其實就當過一陣子高貴的加拿大人。IRB的文件顯示,這名潤加港女名叫郭曉琳(Hiu Lam Kwok,音譯),1990年出生在香港,5歲的時候就跟着家裏人移民了加拿大,並且成功獲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
雖然郭曉琳一家早在1995年就獲得了很多香港人在當時都夢寐以求的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然而有意思的是,僅時隔不到兩年之後——更準確點説,其實是1997年8月9日,也就是香港迴歸祖國僅一個多月以後,郭家就舉家從加拿大遷回新生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生活了。
郭曉琳其後一直在香港居住,結婚生子並有穩定生活,2012至2013年在《壹週刊》工作、2014至2015年為《蘋果日報》工作,均任職記者,而她回港後從沒踏足加拿大。
看過上世紀90年代的老港片的同志和朋友應該都知道,在1997年香港迴歸之前,很多香港人曾一度無比熱衷於移民到五眼國家。這不是説香港人愛往五眼國家跑的習慣在97年之後就沒有了,而是説這種情況在97年之前更加普遍,而且越是臨近97,就潤得越多。
當然,雖然五眼國家都是盎撒的宗親,但是在很多一心想要遠離香港重新開始生活的港人看來,五眼也是有高低之分的,美英這種綜合國力比較強的屬於上兩眼,而在國際上存在感相對比較弱的澳新則是下兩眼。加拿大因為毗鄰美國,而且在國際上的存在感比澳新高一些,所以勉勉強強算是中一眼。
最有錢有勢的香港移民往往最愛潤到美英去。財力相對沒那麼充足,身份背景也不夠硬的,則可能會選擇澳新。至於加拿大,自然就是那些不上也不下的香港移民家庭的首選了。

現如今我們常常會用“中產階級”這個概念來形容一個社會中財富和地位都大致處於社會中位數的那撥人。考慮到在97年之前移民到五眼國家的香港人基本也就屬於這一撥,那我尋思,當年潤去加拿大的港人,比如郭曉琳那一家子,是不是就算是“中產階級裏的中產階級”了呢?
這既然都是“中產階級裏的中產階級”了,那想來中產階級該有的拈輕怕重、患得患失,以及多頭下注等毛病,郭家恐怕也少不了了。我估計有些人在看到郭家在95年移民加拿大,又在97年潤回香港的行為之後會感到不理解,但要我説,這其實沒什麼可奇怪的,這才是所謂的“中產階級”最擅長乾的事情。他們要是不在那個節骨眼上唱這一出,那才真叫白瞎了他們身上那個“中產階級”的標籤了。
按照我對這幫人的理解,他們當初之所以要在香港迴歸之前跑出去,就是因為害怕跑晚了走不掉;而他們後來之所以要在香港迴歸之後又潤回來,則是因為看到迴歸之後的香港和以前相比沒什麼兩樣,舞照跳、股照炒、馬照跑,過去怎麼着,現在還怎麼着。這下子他們就放心了。
這幫人本來當初移民出去也不是圖國外有多好的。開玩笑,一家子都在香港打拼多少年了?人脈和資源都在香港,能回來肯定要回來啊。在氣候温暖且生活便利的香港待慣了的香港人,有幾個受得住加拿大那冰天雪地的?這幫人提前搞個國外的居留權或綠卡什麼的,説到底也不過是為自己留條後路而已。
不是優先目標,是兜底的後路,是在香港實在待不住了才潤過去的。這就叫“中產階級”的多頭下注,東家食、西家宿對這幫人來説屬於是常態,這個毛病如今在我們內地很多所謂的“中產階級”人士身上一樣有。只不過相比之下,在英國殖民者的大棒下匍匐了多年的那幫香港的“中產階級”,這種症狀會表現得更加明顯罷了。
很多97年之前潤出去的香港人之所以後來又潤回來,除了不習慣國外的生活環境和節奏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在陌生的異國社會里其實是很難混出頭的,這一點在郭曉琳的身上其實也有體現。她在97年回到香港之後就再也沒有離開過了,後來還在香港結了婚,有了孩子,然後就穩定下來了。

在2010年之後,郭曉琳還在黎胖子胯下的“壹傳媒”集團的相關媒體從事了多份記者工作,包括臭名昭著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不過待的年頭都不算長,都是幹一年就辭了。滿打滿算,她給“壹傳媒”賣命的時間,其實也就是兩年而已。
儘管如此,郭曉琳身上的污點也是洗不掉的。黎胖子和他的“壹傳媒”的名聲有多臭,在香港無人不知。但凡是個還算有點良知的人,都不至於説會為了那五斗米而把靈魂出賣給黎胖子,別説是兩年了,兩分鐘都嫌晦氣。你都能去“壹傳媒”當記者了,還有什麼事情是你不敢幹的?況且你都淪落到要去“壹傳媒”當記者了,可想而知,這人在社會上的生存能力那得是弱到什麼程度了。
況且,即便是“壹傳媒”記者這種不要良心或腦子就能幹的工作,郭曉琳也就才幹了兩年不到,就這職業水平,可想而知,這種人到了加拿大之後那得混成什麼樣。
對於自己的水平,郭曉琳的心裏其實也有數。她很清楚,僅憑自己在香港的魚塘裏混日子的那點工作資歷,根本就不足以在加拿大立足,雖然加拿大的很多地方就連鳥都懶得去拉屎,但渥太華政府確實也不是收破爛的。她後來之所以潤到加拿大,主要是託了她丈夫的福。她丈夫於2022年2月獲得了加拿大網絡工程師的工作簽證,所以她才以配偶的身份,帶着孩子一塊重返加拿大。
不過,雖然有着這樣那樣的buff加持,但加拿大人還是不肯給郭曉琳開這道口子。負責審核其申請的加拿大簽證官認為,郭曉琳並未遵守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28條規定的居住期限,即在提交申請前的2017年至2022年這5年間,她沒有在加拿大逗留過任何一天,更遑論至少在加住滿730天的基本要求。因此加拿大政府拒絕其永久居留權申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無論她曾經有沒有向黎胖子出賣過靈魂,這都無法構成她一直賴在加拿大的理由。

雖然加拿大簽證官給出的理由已經很充分了,但是郭曉琳還是覺得自個兒很委屈。她為自己辯稱,當初她在香港的大學畢業之後,原本是打算馬上就潤到加拿大的,可惜自己財力不足,未能如願。她當初讀大學的錢都是找父母借的,畢業出來社會之後還得向父母還款,每個月的日子都過得緊巴巴的,更別説還跑去加拿大逍遙快活了。
對此,加拿大簽證官則認為,雖然郭曉琳在年幼時被父母帶回香港,但在18歲成年後,在擁有自主意識的情況下,她仍然決定留在香港而不是前往加拿大接受高等教育、結婚生子,並在加拿大生活。這就説明她根本就沒為定居加拿大作出過任何努力。所以,對於郭曉琳的辯解,加方仍然予以駁回。
此外,對於郭曉琳在申請中提到的,“自己曾在‘壹傳媒’工作,寫過涉華負面報道。而且‘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目前又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正在接受審判。她擔心自己作為‘壹傳媒’的前記者,可能也會成為‘被迫害的目標’。所以希望加拿大可以網開一面,放她一條生路”的相關説法,加拿大簽證官也表現得很不感冒。

加拿大簽證官認為,對於“如果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或將會受到香港局勢影響”的所謂説辭,郭曉琳無法提供可靠證明。她所描述的困難,大部分只不過是她自己的臆測。目前能享受到國安法桃木劍待遇的,都是“壹傳媒”的現職員,而非她這樣早已離職的前員工。郭曉琳此前並未發表過任何直接抨擊中國政府的報道,而且現在沒當記者已經7年了。從其能順利獲得港警批註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來看,郭曉琳從香港離境到加拿大也沒被誰為難過,這就足以證明,她絕非自己口中所説的,“被香港司法機構針對的對象”。既然如此,那加拿大就更不能放她進來了。
話都説到這個份上了,加拿大簽證官還不忘給郭曉琳補上最後一刀:郭曉琳的實際情況遠比她向加拿大政府描述得更好,她在香港明明過的就是穩定工作和住所的日子,無論如何也達不到需要加方予以其人道主義特殊照顧的地步。事實上,郭曉琳不僅不需要加拿大的照顧,反而還嚴重違反加拿大《移民法》的居住時限,因此加拿大政府真正應當給予她的絕不是什麼同情,而是驅逐,是一紙時限明確的逐客令。
在出這期節目之前,我本來是想用“加拿大給潤加港女發壞人卡”這個遣詞來擬標題的,但是在組織行文的過程,我突然想到:既然她這樣了是吧,你還整什麼壞人卡,直接整個衰人卡不就得了嘛。
“衰”是我在講粵語時特別喜歡的一個字,在用它來形容一個人的時候,它在廣東人的語境裏通常會包含兩層意思:一個是説這個人的品行不端;另一個則是説這個人的運氣不佳。所以“衰人”這個説法其實也可以理解為“點兒背的壞人”,這才是我覺得最符合郭曉琳這幫潤人的貼切形容,比起單純的“壞人”來簡直不要豐滿太多。

不光是描述她的為人啊,“衰”這個詞用來形容加拿大簽證官駁回她的居留申請這件事情其實也是很貼切的。在普通話裏我們一般會管這叫“醜拒”,而要是用粵語表達出來,這件事情就可以概括成一句特別富有深意的話:
“吶吶吶吶,呢個唔系就叫樣衰咯。”(看吧,這個不就叫樣衰咯)
潤人真的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羣體,不管是內地的,還是香港的,不管是真的窮得揭不開鍋的,還是其實家境還算不錯的,這幫人的腦回路結構都是出奇地一致。用之前挺流行的一句話來説,這就叫:他們的認知,配得上他們所承受的苦難。
不過話又説回來了,真想定居加拿大,也不是隻有申請居留權這一條路子。郭女士估計還是在香港的小日子過得太舒坦,思路都被亞熱帶的温暖氣候給限制了。真要想潤,你完全可以學學丁胖子講師、法拉盛議員還有甜甜圈總裁那幫人嘛,偷渡、跳海、走線……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人能在那邊賴下來,形式不重要。我建議郭女士在這塊不妨多向她的潤人同行們學習學習,爭取早日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好在加拿大找到自己的應許之地。香港這塊彈丸之地確實容不下您這尊神佛,您還是更適合到加拿大去呼吸香甜的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