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灣宣佈成為美國一個州?(三)_風聞
新6号-12小时前
七、實力與策略
統合的關鍵還是利益和實力;法理與情感為次。
(一)實力對比:
制度優勢、軍事實力、國際地位、人口數量、治安環境等等,都碾壓台灣,因為數據太多,不再具體舉例。但這些方面,還要考慮台灣有美日這兩個強國在背後做後台的因素。
經濟實力:台灣地區統計部門核算,2022年生產總值(GDP)為22.71萬億新台幣,摺合人民幣為51298.03億元左右,是大陸的4.25%。按2320萬左右的人口計算,台灣人均GDP摺合人民幣約為22.1萬元,是大陸的2.58倍。
大陸國家統計局:經最終核實,2022年,大陸GDP現價總量為1204724億元人民幣,是台灣的23.5倍,人均GDP為8.57萬元,是台灣的38.78%。
(二)領導層的意願是最重要的決定因素之一。
1、《孫子兵法·謀攻篇》: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因而,我們國家高層方面一再強調要和平統一作為最高手段、最優選。這對我們老百姓來説,當然是最歡迎“東線無戰事”。
2、要達到和平統一這一目標,必然離不開這個現實:要跟台灣當權者和談、與重大影響者美國談,兼顧三方所需、利益。日本?一邊去!
如果因為台灣當局現在的執政黨民進黨的台獨黨章,而拒絕與之打交道,那麼,又哪來的和談機會?那麼作為“暗獨”的國民黨上台呢?它可是“不統不獨維持現狀”的黨啊!
因為意識形態和政見不同,雙方不見面不交流,我們就失去了對台灣的直接影響力,想要解決問題,肯定行不通。為了“最高目標”“最核心利益”,我們也可以忍辱負重,退一步海寬天空啊。
3、與當權者談的同時,不要忘了對民間促統的工作!對民眾宣傳大陸這幾年發展的真相,支持台獨有啥不對和風險,支持統一將獲得大陸發展的紅利,依靠大陸強大做靠山……等等。
4、“在大中華名義之下,無論什麼情況之下,台灣,必然不能與我們的敵對勢力站在一起,必須在重大國家利益上與我們共進退,”在這個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鄧小平能創新“一國兩制”,我們甚至可以再寬容一點,再去創新。
5、時間並不站在我們一邊。我們為統一在積蓄力量,反方勢力也在為阻礙我們統一台灣加速佈局謀劃。
有問題存在,就想辦法努力去解決。將問題留給下一代、認為下一代有智慧解決?責任不允許!已經等了70多年了,還要等到哪一代?
(三)外交上:
1、與他國交往,牽涉到台灣問題時,需要堅持一個原則:台灣是我們的內政,無論何種形式,不干涉台灣問題是基本點,而不是他國換取我們利益的籌碼。
2、既然台灣問題是我國的內政,也不能又把台灣問題説成是“中美之間最大的問題”,這反而會落入“台灣問題國際化”的陷阱,同時將解決統一台灣的問題的主動權遞到美國手上。(引自“秦安戰略牟林”文章的觀點)即使事實上美國是現實中最主要的障礙,我們也要抓住話語權。
我們再三強調台灣是我們的核心利益,但由於上述原因,我們無法實現統一併施行統治權,反而成為了我國的軟肋。不少國家或勢力,藉此向我們要價。你看,不少小國來我國,總要“重申一箇中國原則”,然後籤一大批合同回去。部分國家過段時間又會拿“一箇中國原則”來碰瓷搞點事。
不用天天為國際勢力使用台灣牌而大聲抗議,那反而會刺激並鼓勵他們打台灣牌。應該踐行聯合國憲章都規定的“不容干涉內政”,有力使用政治、經濟、法律等手段,對於支持台灣分裂分子的勢力即時打擊,加倍打擊,展現出堅決的姿態。
抗議如果有用的話,還要尖牙利爪做什麼?
3、加強國際合作,組織同樣面臨分裂主義危害的國家舉行研討會,討論及宣傳分離主義的危害性,在保證國家領土完整、反對分裂主義及其由此引發的暴力、恐怖行為等方面相互支持,分享經驗,探討解決問題的思路與方案。與此同時,要形成共識,反對外國勢力的插手本國主權及干涉主義的行為。如果有國家利用分裂主義侵害別國主權,將共同應對並進行反制。上合組織是一個很好的平台之一。
4、建立廣泛的國際輿論陣地,保持國際宣傳的頻率,尤其是對國際上普通民眾的宣傳,介紹歷史、法理的依據,國家治理的成就,分裂主義的危害…..等等,以便讓更廣大的受眾瞭解真相,爭取對我們的國家統一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宣傳的語言與方式上,要注意文化上的差異,要用受眾所在地的表達習慣,用直白、平民化的説話方式,以便對方能夠聽得懂、聽得進、能理解,切忌將國內宣傳的用語和方式用到國外去。
5、堅決抓住對台海之間的一些概念的話語權。
比如,現狀指的是台灣屬於中國,因而促使兩岸統一對現狀的維護,是必然的潮流。而不統不獨、走向台獨都是改變潮流、改變現狀的行為。
比如,因為台灣海峽處於兩岸之間,而兩岸同屬於一箇中國,所以,台灣海峽屬於我國的內海,外國人在我國內海範圍內所有的活動,都必須遵照這個原則行事。
6、如果不想梧桐、急統,那就先淡化台灣問題吧。
(四)思路上:
1、統一的方式可以從諸多歷史、國際上的案例找思路,也可以以我國的特點突破創新。**採用聯邦模式、特區,兩岸公約數可能性更高一點。**東、西德統一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2、無論什麼結果,統一後的駐軍權與外事權必須收回!
外事權是主權的話語權,國家層面的國際交往必須由中央定調,地方上的國際交往可以給予最大的自主空間。
駐軍權是主權的有效行使。台灣保留軍隊?用來幹嘛?自保,還是想用來割據以對抗中央?治安?有警察就可以了。保家衞國?有解放軍足夠了。所以我們要駐軍啊!
3、統一後的憲法上必須強調反對國家分裂的內容。
(五)第三條路:在台灣不願接受和平統一的情況下,大陸如果怕代價太大而不想用武力統一台灣,可以做些逼統的事,不必在乎別人“嗶嗶嗶”:
1、在台灣內部大力投資、培養親大陸勢力如新黨之類。促使統一本來就應該理直氣壯,不必忌諱。
2、兵臨城下,以武促使統一。形勢需要時圍台進行軍事管制,軍事演習可以常態化。甚至可以考慮從台灣外島着手,比如金門、媽祖、大擔、二擔、太平島等,先拿下1、2個作為警告,讓他們知道如果繼續抗拒統一走向獨立,我們會動真格的。
3、行使主權,踐行宣示的主權。宣示對主權內台灣地區的一切領海、領空、領地進行實際管轄的措施。
4、更進一步限制台灣國際空間:接管台灣的對外國際來往。凡是與我國建交的國家,既然不承認台灣或者“中華民國”,那就不要認可台灣當局發出的護照,限制台灣人的國際交往,除非台灣人來大陸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
5、更堅決地反獨:《反分裂法》是個很好的反台獨工具,不能只停留在僅僅是一個法條,一定要用起來,來反擊台獨及其支持勢力(包括國際勢力)的挑釁。威懾如果不落地付諸實踐,一時能嚇人,久了就會被不當一回事,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達不到威懾的目的。比如,以此法為依據,通緝頑固台獨分子,將之繩之於法,而不是僅限於經濟制裁!
6、舉起我黨光榮傳統“打土豪分田地!”的大旗,“打台獨,分財富!”重新分配台灣財富,可能更有吸引力。可以考慮公開宣佈:今後繼續堅持台獨死不悔改的人士或勢力,統一後將沒收其所有的資產,分給支持統一的台灣人,以鼓勵更多的人支持統一。有錢分啊!
這樣一來,有台獨意願的台灣人更怕談統一了——就是要他們怕啊!今後他們只要不做台獨之事,不就沒事了?
還有一種可能:台獨分子先將台灣掏空,將資產轉移出去。但如果統一台灣是我們最大的需求,這點損失是不得不接受的。魚和熊掌不能兼得嘛!
7、放棄惠台政策,反向以經濟窒息壓縮台灣生存空間,促使台灣當局為生計而坐下來談統一選項。日前宣佈終止台灣12項石化產品的ECFA關税減讓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力度遠遠不夠。
同時,大力放開台資向大陸轉移的渠道,指明經濟出路。與其被美國掏空台灣戰略資產,不如我們加大力度吸引台灣資產流到大陸。
現階段大陸的房地產處境困難,如果利用其閒置的大量的空置房,對來大陸投資置業的台灣人大幅降價或補貼銷售,估計很有吸引力,這同時也能盤活消化大量的空置房。
前段時間我國在福建建設“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也是一條好思路、好措施,建議可以擴展到更廣泛的地域,如江浙滬等靠近台灣的沿海省市,因為江浙滬對台灣人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
(六)第四條路:對美策略
既然提倡合作共贏,命運共同體,那麼台灣也應該是其中的一員。和平統一就是體現這種精神,當然是最好的方案。
從這點出發,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是不是與美國好好談一談,各自在國際上的地位與責任,分工合作,實現共贏?你幫我解決我的核心問題,我給你所需要的利益。這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大前提!
現實情況下,美國是阻礙我國統一的最大制約因素。這個主要矛盾解決了,其它那些矛盾就比較容易處理了。相比武力統一台灣付出的代價,我們在供應鏈、科技鏈等經濟上作出一定的讓步還是可以接受的。最起碼我們可以減少因被強力遏制導致的巨大損失、復興之路被滯緩,以最低的成本換取最大的利益。
不要來虛偽地説所謂的國際正義。國家利益總是第一位的,其它都是虛的。沒看到有多少小國左右橫跳,做損害我國利益的事?縱觀人類發展史,國與國之間,只有為利益而戰爭或妥協,從來沒有國際正義的存在。
合作共贏中,討價還價也是其中的內容與手段。
要價之一:協助、促使台灣與大陸統一,並且要有結果。當然,美方如果不能完成我們的要求,或者口惠而實不至,那協議也作廢。
與美談判,可以分階段對等交易。這個交易是多方位的,這裏只講有關台灣的部分。比如(只是舉例而已,你也可以當做笑話看):
第一步,促使台灣與我坐下來談統合話題,我們就購買一定數額的美債;
第二步,促使台灣停止“去中國化”,迴歸“一箇中國”的認同,我們就對美方開放一定的領域(比如媒體);
第三步,促使商談兩岸融合的方式,從易到繁分階段實施,我們對美方在國際大項目上採取相應的配合姿態;
第四步,促使商談兩岸政治安排的方案,我們可以答應不在美國佔據優勢的領域大規模擴張,減少這方面與美方的競爭,但底線是要有基本的技術儲備,以免可能被卡脖子。
第五步:促使商談兩岸統一的時間表,我們就給予美方更多領域的開放,比如金融領域某些資本項目可控開放。當然,不能因為一個領域的主權放棄另一個領域的主權。
第六步:促使實現統一,我們在不改變國體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內接受美國製定的規則和某些不重大損害我國利益方面的要求——這個期限是需要我們自己評估我國實力增長到可以不看美國臉色的進程。比如我們不搞另一套國際體系,比如維護美元地位。
……….
時不待我。如果統一台灣是我們必須完成的目標,現在是已到了必須“有所為”的階段,所以,請別等了!再等下去,黃花菜都涼了!
**説明:**感謝許多網友指出我的不足,因為這是在促使我進步,謝謝!
我寫文章,主要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某些事物的觀點、看法和思路。目的是為了交流。
本人是土生土長的浙江普通小民,並非抱有什麼政治目的寫這篇文章。我只是想挼一挼台灣問題的脈絡,提供些個人想法,不成熟,也不應該牽涉到政治正確。請各位大佬不用上綱上線!
我寫作的水平,確實不咋的,多年為生計奔波,只學會了為實用要使用邏輯思維,都忘了怎麼樣更好地文字表達,這可能不入某些大佬和高手的眼裏,但請多指教!
我也希望網友們對我在文章中提出的觀點和內容進行討論或糾錯,噴我也是讓我知道我的短處,我都接受,但攻擊性、侮辱性的語言不利於交流,提出思路與辦法才是有用的方式。另外需要指出:喊打喊殺是美國人的做法!與中華民族的秉性不符!
之所以弄了個這麼個標題,是想學一學某些大佬,試試如何蹭流量的。呵呵了!請諒解我的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