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微博被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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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消息,劉鑫(現用名劉暖曦)微博賬號個人頁面顯示,“因違反社區公約,該用户處於永久禁言狀態。”隨後,@微博管理員 就此事給出回覆稱,用户@劉鑫6_6 此前存在形式消費並攻擊被害人家屬的行為,用户@L-N-X-wisteria 為@劉鑫6_6 轉世賬號,故予以永久禁言的處置;並在第一時間主動關閉用户@L-N-X-wisteria 的打賞功能並限制其提現。

劉鑫微博截圖
以下為@微博管理員 發佈全部內容:
近日,關於用户@L-N-X-wisteria “對近70萬賠償款發起網絡募捐”一事備受關注,微博接到大量用户投訴。站方對此高度重視,已第一時間進行調查和核實,現將情況説明如下:
1. 經核查,此前用户@劉鑫6_6 因存在通過私信、點贊等形式消費並攻擊被害人家屬的行為,站方已依據《微博投訴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於2019年12月對賬號@劉鑫6_6 予以關閉。(處置公告鏈接:網頁鏈接)因用户@L-N-X-wisteria 為@劉鑫6_6 轉世賬號,站方即日起對@L-N-X-wisteria 予以永久禁言的處置,同時也歡迎廣大用户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微博管理員 微博內容截圖
2. 就網傳“發起網絡募捐”一事,站方在發現對用户@L-N-X-wisteria 的相關打賞行為後,已第一時間主動關閉用户@L-N-X-wisteria 的打賞功能並限制其提現。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二十一條“本法所稱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於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及第二十六條“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的描述,募捐的主體應為慈善組織,在微博平台的打賞行為不屬於募捐的範疇。
站方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並嚴格依照《微博社區公約》等相關規定,對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置。如發現相關違規內容,用户可通過前台舉報投訴入口和@微博管理員 的方式進行舉報,站方將及時予以處置。#微博社區公告#
據上游新聞此前消息,江秋蓮訴劉暖曦案二審宣判第五天,圍繞法院判決的近70萬賠償,1月3日,江秋蓮在微博發文披露,劉暖曦(曾用名:劉鑫)正對法院判決的賠償款發起網絡募捐,江秋蓮申請微博管理員處理和關閉劉鑫的微博賬户。
劉鑫在2日晚和3日通過微博先後回應募捐稱,“會公示去向”,稱打工掙錢後會全部歸還。南都此前報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維持原判。青島中院認為,劉鑫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後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劉鑫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