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人大首部全體代表審議表決的地方立法,展現上海有温度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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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殘障人士的實際體驗中,會遇到多少“要用沒得用”“有用不讓用”“能用不適用”等情況?除了看得見的盲道等硬件,你關注過無障礙交流等軟件建設嗎?如何在全社會形成弱有眾扶、有愛無礙的氛圍?
有温度的人民城市,應該是一座無障礙之城。昨天(12日),《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這也是本屆人大首部由全體代表審議、表決的地方立法。
法規要增強操作性
“如果無障礙停車位被佔用,誰來監督?佔用後返還,是不是要求他恢復原狀?”審議中,市人大代表、上海百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錢翊樑提到了無障礙停車位的監督問題。
在現實中,無障礙停車位是普遍而迫切的需求,不僅是殘疾人士特別需要,且其他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士及患病人士也有需求。《條例(草案)》規定,城市公共停車場、大型居住區停車場應當設置並標明無障礙停車位,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
不少代表認為,作為超大城市,停車資源本來就有限,條例草案專門設定了無障礙停車位的相關規定,彰顯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但是無障礙停車位的後續監督也需要得到重視。
記者曾在採訪殘障人士時聽到吐槽:好不容易在公共停車場找到無障礙停車位,卻發現往往被佔用。按照《條例(草案)》,停車場管理者對於違規佔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應當予以勸阻;對拒不駛離或者強行停車,擾亂停車場公共秩序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市人大代表、市科委基礎研究處處長宋揚認為,這個條款對違規佔用者會產生威懾力,但是在執行時可能會遇到取證等困難,“如果接到報告,公安機關能否及時派人過來呢?又該如何取證呢?”還有代表認為,只有報告機制,沒有處理機制,實行起來容易出現推諉現象,建議能夠進一步細化實施細則。
“很多時候,人們不是有意去搶佔殘障人士的無障礙資源,他們並不知道這是無障礙設施,也就沒有這個意識。” 一些代表建議,要加大宣傳關於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建立健全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眾參與機制,強化社會公眾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認識和理解。
要重視用户體驗
《條例(草案)》用了整整一章對無障礙設施的建設於維護作出規定,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的居住建築、公共場所、交通運輸設施等都應當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同時還要求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驗收時,對無障礙設施也進行驗收。
在市人大代表、閔行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袁家勤看來,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無障礙設施建設是件好事,希望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要更重視真實使用者的體驗。
她説,在此之前,上海就已對新建、改建、擴建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提出了要求,但在驗收通過後卻經常出現問題。“建設的工人、去驗收的人都是健全人,平時不用無障礙設施。以他們的標準來看,這個無障礙設施用起來完全沒問題。但如果你坐着輪椅走一圈,就會發現這個設施沒法用,要麼閒置,要麼拆了重修,造成了很多後續問題。”袁家勤建議,今後在驗收工程時,就能邀請不同身份的使用者去體驗無障礙設施,他們體驗覺得合格後,才能真正通過驗收。
市人大代表、上海社會科學院應用經濟研究所文化創意產業研究室主任王慧敏舉例:“我有位朋友,最近要頻繁送家裏的老人去醫院看病,每次都要經過好幾道馬路牙子,上上下下很不方便。”王慧敏説,上海有些地方的人行道和斑馬線之間沒有斜坡,就是一道馬路牙子。對大多數人來説,這點高度差完全不是問題,但對坐輪椅的人來説體驗就很差。
打通無障礙環境建設,就是要解決“最後一公里”“最後一台階”“最後搭把手”的問題。 “一座城市的無障礙環境好不好,不僅要看無障礙設施,也要注重城市建設中的這些小細節,才能真正方便所有人出行。”王慧敏説。
借鑑國際經驗立特色條款
“你知道,聽障人士要撥打一個公共服務諮詢電話,是有多難?”當初,《條例(草案)》在基層立法聯繫點徵詢意見時,一位聽障人士説出了對交流無障礙的真實感受。
上海的無障礙環境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具有不少豐富的實踐經驗,但離“國際化”的標準尚有差距。人們往往關注硬件的無障礙建設,卻忽視了軟件方面的無障礙建設,比如在無障礙信息交流、無障礙社會等軟環境建設方面缺少相應的支持內容。超大城市的無障礙需求廣泛、多樣,而一些個性化的需求得不到重視,設施、設備、服務常常緊缺。
審議中,不少代表認為,日本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細微之處值得借鑑。日本地鐵站升降式電梯供老弱病殘孕人士優先,電梯上有殘疾人專用按鈕,高度適合方便操作,旁邊附有盲文和語音播報。公交車底盤相對安裝比較低,車廂地板與地面距離小,不設置任何台階,方便坐輪椅者和老人上下搭乘。坐輪椅人士的廁所採用自動門,防止跌倒後無法開門。
“上海立法就應該必須對標國際大都市,借鑑國際經驗創制出特色條款。”代表們表示。
而這在此次立法裏對此有了回應。《條例(草案)》一方面着力夯實無障環境的硬件基礎,從規劃、設計、審圖、施工、監理、驗收、使用、維護的全鏈條,對高質量建設無障礙設施作出詳細規定,另一方面着力提升無障礙信息交流和社會服務水平,努力消除殘疾人、老年人等面臨的“數字鴻溝”等方面的障礙,體現城市温度。
針對無障礙交流,《條例(草案)》明確:強化影視節目、圖書報刊、電信服務的無障礙信息交流要求,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盲文,同時推進社會成員平等、便利地獲取公共信息。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市民服務熱線、緊急呼叫和政務信息服務等,政府門户網站、公共服務平台、新聞發佈會均有無障礙信息交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