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22萬“打工人”的中智股份擬主板上市,保薦機構子公司突擊入股?
邹煦晨曾任人民日报一级子单位国际金融报IPO条线组组长

【文/觀察者網 鄒煦晨 編輯/張廣凱】
背靠22萬“打工人”的中智股份於近期申報主板IPO。
中智股份此次IPO擬募資37.42億元,其中16.72億元用於購房和裝修。
另外,中智股份IPO保薦機構的全資子公司入股時間有些微妙,處於是否為突擊入股的邊緣。
是否為突擊入股?
中智股份的主營業務為人力資源服務,包括人事管理、人才派遣、薪酬財税、健康福利、業務外包、招聘及靈活用工、管理諮詢和其他人力資源業務。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智股份自有員工人數為4764人。不過,因中智股份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需要與人才派遣、業務外包、符合條件的靈活用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因人力資源業務與中智股份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人數為22.01萬人。
股權方面,2021年12月22日,雙百壹號、交銀君泓、中信證券投資、中信出版等4家公司通過增資的方式入股中智股份,增資後它們分別持有中智股份4.55%、2.26%、1.4%、0.86%的股份,合計投資金額為10.03億元。

增資摘要,數據來源:申報稿
中智股份此次IPO的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中信證券投資為中信證券全資子公司。另外,中信證券的現第一大股東為中國中信有限公司,而中國中信有限公司為中信出版的控股股東。
而且,從入股時間來看,它們有可能屬於突擊入股。
突擊入股主要是指擬上市公司在上市申報材料前的1年內,有機構或者個人通過增資或受讓等方式成為公司新股東的情形。
從時間點來看,中智股份申報稿簽署日為2022年12月16日,證監會官網受理日期為2022年12月23日,中智股份的提交申請日應在這兩者之間。如果提交申請日在2022年12月22日前則為突擊入股,反之則不然。
關於提交申請日,某知名券商高管對記者表示,提交申請日一般是看不到的。企業先是申報稿簽署,即申報稿簽署日。簽署之後再報證監會,一般材料齊全的話,報過去當天就有接收憑證,這通常就是提交申請日。接收憑證後,可能過幾天,證監會會出具受理函,即通常是受理日期。
某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申請日一般為受理日之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但具體的申請日一般在公開信息上查不到。
某投行專業人士對記者表示,提交申請日一般是受理之日往前推5個工作日。
如果前推5個工作日,或屬於突擊入股。
更有意思的是,雙百壹號、交銀君泓、中信證券投資、中信出版等4家公司雖然為同一天取得中智股份的股份,但鎖定期承諾卻不完全一樣。
申報稿顯示,交銀君泓承諾,自本企業取得發行人股份之日(即2021年12月22日)起36個月內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企業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包括由該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等),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而雙百壹號、中信出版、中信證券投資承諾,如本公司/企業屬於發行人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的,自本公司/企業取得發行人股份之日(即2021年12月22日)起36個月內,本公司/ 企業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公司/企業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包括由該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等),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承諾對比摘要,數據來源:申報稿
中信出版、中信證券投資等3家公司加了一個假設前提,即“如本公司/企業屬於發行人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的”。這裏插一個知識點,證監會官網顯, 申報前12個月內產生的新股東將被認定為突擊入股,且上述新增股東應當承諾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用大白話來説,就是是否被認定為突擊入股,決定了上述3家公司是否受到鎖定期的限制。

突擊入股認定摘要,數據來源:證監會
那麼,中智股份選擇的上市申請時間,是否恰好能夠讓保薦機構的全資子公司不被認定為突擊入股,從而不受36個月鎖定期的限制?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保薦機構的全資子公司會不會在中智股份上市後選擇迅速套現?
構成信息披露違規
資料顯示,中智股份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為單為民。同時,單為民為中智關愛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關愛通”)的法定代表人。關愛通為中智股份控股子公司,且關愛通自2017年6月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證券代碼:871282)。
值得一提的是,關愛通掛牌不到一年便於2018年5月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自律監管措施》。《自律監管措施》顯示,關愛通未在2017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對於關愛通的違規行為,時任掛牌公司的董事長單為民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關愛通和單為民均被採取責令改正的自律監管措施。
那麼,關愛通為何掛牌一年不到便違規了呢?

信息披露違規摘要,數據來源: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談及違規,中智股份全資子公司中智深圳於2021年12月被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罰款4.2萬元。原因是中智深圳虛構勞動關係為7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參保手續。
中智股份全資子公司中智浙江則是在2019年被國家税務總局杭州市税務局第三稽查局罰款4.01萬元。原因是中智浙江2016年12月在主營業務成本列支“下城黨員學習項目”費用3萬元,未取得合法憑據,未作納税調整;2018年在主營業務成本列支“下城黨員教育項目”費用49.06萬元,實際發生20萬元,未作納税調整,違法事實合計應補税款8.01萬元。
這裏有個小疑惑,賬目與實際差額29.06萬元是否被個人套走,還是純粹多寫費用來減少納税?
另外,中智股份在2020年12月通過同一控制下的轉讓,將上海中智國際教育培訓中心剝離體外。而這家公司因發佈違法培訓廣告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19年9月處以罰款12.12萬元。
或需要看兩版財報
財務數據方面,申報稿顯示,中智股份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49.9億元、150.84億元、155.46億元、86.63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8.72億元、8.8億元、8.4億元、5.05億元。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中智股份在2020年12月進行過重組。申報稿為此,假定重組後的公司架構在申報報表期初即已存在,製作了備考利潤表。簡單來説,就是按中智股份現在架構,進行財務數據回溯。
通過比較發現,中智股份備考利潤表的財務數據有所不同。比如,中智股份2019年和2020年,歸母淨利潤分別為8.72億元和8.8億元,而備考利潤表中則為7.5億元和8.52億元。
有意思的是,不管是否為備考利潤表,中智股份2021年歸母淨利潤均為同比下降。比如備考利潤表由8.52億元將至8.4億元,非備考利潤表由8.8億元將至8.4億元。對此,中智股份在申報稿中表示,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反覆的影響,部分客户的人事管理服務需求出現暫時性波動。

利潤表和備考利潤表摘要,數據來源:申報稿
另外,中智股份此次IPO募集資金投資額為37.42億元,分別用於中智人力資源研發運營中心(上海)購建項目、營銷及運營服務體系升級項目、信息系統升級與數字化轉型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值得一提的是,前兩個項目均涉及購房和裝修,合計金額為16.7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