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止暴制亂行動擒暴最多“戰役”細節首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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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網5日報道,2019年11月,香港警方包圍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的黑暴分子。一批暴徒在油尖旺瘋狂攻擊警方防線,企圖“營救”黑暴分子,尤以油麻地彌敦道的暴動規模及破壞力可謂“史無前例”。警方當晚設立封鎖區及後展開圍捕行動,在彌敦道拘捕213人。
法院分案處理,其中11名否認暴動罪的被告4日被香港區域法院裁定罪成。法官在裁定部分被告暴動罪名成立的判詞中,首次詳細披露了警方當晚的行動背景和過程,包括以200人之力,在5個小時內力戰2,000名暴徒的250多枚汽油彈襲擊,最後在大範圍暴動現場,施展“四點拉網”戰術一舉拘捕213人,成為止暴制亂行動中擒暴最多的“戰役”。

香港文匯網報道截圖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這宗暴動案控方有30多名證人,包括當晚指揮行動的東九龍總區應變大隊副指揮官梁仲文高級警司。他在案發之前已在香港理大外駐守,負責設立防線防止香港理大內暴動分子離開。2019年11月18日晚約9時,梁仲文帶機動部隊D連大隊及兩隊刑事調查隊合共大約200名警員,到佐敦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附近驅散攻擊警方防線的暴徒,並沿彌敦道往旺角追捕。
暴徒投擲逾250枚汽油彈襲警
報道稱,當晚10時45分,應變大隊推進至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遭遇1500名至2000名身穿黑衫黑褲,戴頭盔、護目鏡及防毒面具的暴徒。他們利用自制的盾牌,木板、鐵板、膠水馬築起防線,用激光光束及強光四面八方射向警方,更不斷向警方防線投擲石頭、磚塊、傘、汽油彈及石油氣罐等。

圖源:香港文匯網
當晚11時,由於警員人數和彈藥數目有限,催淚煙和橡膠子彈差不多已耗盡,梁仲文向指揮中心要求增援和補充彈藥。機動部隊D連大隊指揮官調動在加士居道D-2小隊剩餘的人手,帶同後備彈藥到場支援。其間,應變大隊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堅守近45分鐘。其後,警方由油麻地文明裏推進至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暴徒在整段期間向警方共投擲251枚汽油彈。
四線組封鎖區
報道稱,當時晚11時26分,梁仲文下令應變部隊聯同增援的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展開圍捕行動。警方在行動中設立了4條防線,包括A點: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B點:碧街油麻地港鐵站A1出口。C點:鹹美頓街與彌敦道交界。D點:碧街油麻地港鐵站A2出口,及彌敦道寶寧大廈外的行人路。
報道稱,法官接納警方證人表示,在開始推進後15分鐘內,即晚上11時45分已穩妥地設立4條防線。據多名控方證人的證供及呈堂片段可知,A點正是梁仲文發號施令向北快速推進時的起點。
法官指出,本案的暴動顯然大約於10時45分在A點開始,且攻勢越趨激烈。法官綜合分析整晚的情況,裁定暴動參與者涵蓋ABCD四點範圍及範圍的邊緣,即暴動現場。
法官表示,接納警方在可行的情況下在展開圍捕後,迅速在ABCD四點設立防線,在沒有警方批准之下,不得進出封鎖範圍。警方當晚在封鎖範圍拘捕共213人。
11人暴動罪成
報道稱,11名在油麻地彌敦道暴動、企圖“營救”佔據香港理大暴徒的被告,4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斥個別被告的供詞前後矛盾、有違常理,為掩飾身處暴動現場的真正原因而編造故事,甚至一派胡言。法官表示,各被告不可能是警方圍捕前一刻才誤闖暴動現場,警方也不是沒有給予他們離開的機會和時間,而他們是選擇留守,憑衣着裝備等環境證據,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意圖參與暴動,恃人多勢眾助長氣焰、壯大聲勢。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