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等八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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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湖北恩施市公安局公眾號發佈關於緊急通告稱,恩施市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等八國。
通告提到,為更加有效防範、精準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犯罪,堅決遏制恩施市籍人員非法出境從事電信網絡詐騙及其它犯罪活動,恩施市籍人員非緊急、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緬甸、老撾、阿聯酋、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土耳其等國。
如確有緊急情況因公務、就學等需前往上述國家的,應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村(社區)及派出所同步報備(需填寫附件表格),並提供公派出差文件、營業執照、房產證明(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有效勞動合同等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前往上述國家。
而未提前報備、審批,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或邊檢部門攔截勸返的,將按照國務院聯席辦下發的《涉詐重點人員管控工作暫行辦法》相關要求納入列管,依法執行註銷護照、限制出境等懲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