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順風車平台嘀嗒出行三闖港交所:營收淨利雙降、市場份額暴跌
邹煦晨曾任人民日报一级子单位国际金融报IPO条线组组长

【文/觀察者網 鄒煦晨 編輯/呂棟】
4年多前,浙江一女孩乘坐順風車遇害的惡性案件引發全國關注,一時間將順風車行業推上風口浪尖。
儘管安全性令人擔憂,但這種可以降低乘客和私家車出行成本的業態,在中國這個大市場中仍然有很大生存空間,甚至有企業將其作為支柱業務衝擊IPO,比如嘀嗒出行。
日前,嘀嗒出行向港交所重新遞交招股書,而這已是其第三次衝刺港股上市。此前嘀嗒出行於2020年10月8日、2021年4月13日先後兩次遞表,但均未獲通過,此次中金公司新增加入出任聯席保薦人。
自成立以來,嘀嗒出行已完成E輪融資,吸引了許多知名股資機構。此次IPO前,蔚來資本、IDG分別為第一、二大外部股東,同時也獲得高瓴、攜程、京東、易車網等的青睞。
但嘀嗒出行的業績並不喜人。最新披露的招股書顯示,2022年前三季度,該公司營業收入同比下降26.63%,利潤同比下降91.96%,經調整利潤淨額同比下降64.59%。
市場份額方面,近些年隨着曹操出行、哈囉出行等相繼引入順風車業務,以及網約車巨頭滴滴的順風車業務重新上線,嘀嗒出行在中國順風車的市場份額由2019年的66.5%驟降至2021年的38.1%,但該公司依然是國內最大的順風車出行平台。這次闖關港交所,嘀嗒出行能過關嗎?

業績摘要,數據來源:港股申報稿
支柱業務受限
嘀嗒出行成立於2014年,前身為專注私人小客車合乘、車主和乘客順路搭乘的“嘀嗒拼車”,2018年品牌升級為嘀嗒出行。
財務數據來看,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前三季度,嘀嗒出行的順風車平台服務收入分別為6.72億、6.95億和3.9億元,佔總營收的比例分別為89.1%、89.0%、91.1%,仍為嘀嗒出行收入的主要來源。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字生活分析師陳禮騰對記者表示,簡單輕量化的模式造就了嘀嗒出行的持續盈利。但另一方面,單一的業務也使嘀嗒出行抗風險能力有所欠缺。基於此,出租車揚招場景數字化成為嘀嗒出行給予厚望的第二增長點。但就目前來看,嘀嗒出行約九成收入來自順風車,其在出租車業務方面還需加快步伐。
作為“打車”一族,在深入瞭解政策之前,雖然知道網約車和順風車有區別,但區別在哪可能説不太清。
從司機的准入門檻來看,網約車司機需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並且,網約車以商業目的而提供,受有關客運業務經營的規定所規限,例如執照及許可證的要求。比如,上海市交通委員會2023年1月公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顯示,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需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衞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駕駛員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等,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管理暫行辦法摘要,數據來源: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而順風車則無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概念來看看,順風車即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拼車。其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合乘者選擇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屬於道路運輸經營行為。
可以看出,網約車的司機門檻更高,而且相關規定也多。

區別摘要,數據來源:嘀嗒出行申報稿
陳禮騰對記者表示,在出行服務領域,安全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由於此前順風車安全事件的發生,對於該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比如,2019年11月,交通運輸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6部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聯合約談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主要有4點,一是平台公司必須嚴守安全底線;二是要符合順風車本質。必須是駕駛員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擬合乘人員選擇合乘車輛;三是平台公司不能以順風車名義提供非法網約車服務;四是平台公司要快速響應處理乘客投訴。及時有效處理突發應急事件,並要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處理責任,保障駕駛員和搭乘人員安全和合法權益。
另外,順風車受限於市政當局頒佈的法規,例如每日順風車搭乘次數限制及費用分攤標準。
例如,深圳市交通運輸局2022年8月公佈的《關於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顯示,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同一車輛每天不得超過3次。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2022年4月公佈的《天津市私人小客車合乘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顯示,提供分攤出行成本方式的合乘服務,每車每日服務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限制摘要,數據來源:有關部門官網
多次遭遇處罰,頻被約談
上海市也早早就有類似的規定。
比如,上海市交通委員會2019年9月的公告顯示,2019年6月24日下午,孫某某駕駛車牌號為滬XXXXXX的小客車在虹橋火車站接受被執法人員檢查。經調查詢問後發現,車上另有一名乘車人,雙方互不相識。該乘車人通過嘀嗒打車軟件搭乘孫某某駕駛的車輛,從虹橋火車站上車準備前往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學院,乘車人已預先支付相關費用。孫某某駕駛的車輛未取得上海市出租汽車營運資格證件。
根據《關於規範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規範合乘出行行為應當滿足相應條件,車輛所有人應當為個人,提供合乘出行的駕駛員應為車輛所有人或者車輛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每輛車每天合乘出行暫限定為兩次。
而這位通過嘀嗒接單的司機孫某某,其駕駛的車輛所有人為一家公司,其本人也不是車輛所有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案發當天申請人已經使用手機軟件從事了四次運送行為,均不符合規範合乘行為的條件。
企查查顯示,嘀嗒出行本體公司為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暢行信息”),這家公司還曾因行政處罰兩次起訴合肥市交通運輸局,不過以撤訴收場。

訴訟摘要,數據來源:企查查
記者在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官網搜索關鍵詞“北京暢行信息”,粗略計算共有21條行政處罰。比如,2018年11月19日09時56分,合肥市運管處執法人員在合肥火車站廣場近依法實施道路運輸檢查時,發現暢行信息運營的“嘀嗒出行”平台通過給甄長虹駕駛車牌號為皖A71L26小型轎車派單的方式,從事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因此有關部門對暢行信息罰款3萬元。

行政處罰摘要,數據來源:合肥市交通運輸局
另外,嘀嗒出行也有眾多被約談的歷史。
比如,2020年12月,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對嘀嗒、哈囉等順風車平台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提醒指出,近期媒體多次報道嘀嗒、哈囉等順風車平台公司產品有關問題,主要是“附近訂單”功能偏離順風車本質,涉嫌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業務,用户頭像顯示性別、開展長途城際服務等方面存在安全風險隱患。
2022年9月,昆明市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市際聯席會議全體成員單位,在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約談11家在昆網絡服務平台公司。約談會上,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求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囉App)、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嘀嗒出行App)進一步規範順風車經營服務,嚴禁以私人小客車合乘的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嚴格審核車主和乘客的個人信息,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責任。
2020年12月,北京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十五支隊約談哈囉、嘀嗒順風車平台,責令企業停止違法行為,立即整改,落實主體責任,杜絕借“順風車”的名義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嚴格管控平台駕駛員,明確准入門檻。

約談摘要,數據來源:交通運輸部官網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字生活分析師陳禮騰對記者表示,據嘀嗒出行2022年4月份公佈數據顯示,其每週封禁和警告的順風車車主平均分別超過2000名和4000名,涉及違規多拼、誘導線下交易、人車不符、嚴重爽約、收取額外附加費等多種違規行為。由此推斷,嘀嗒出行一年約封禁100000名、警告200000名順風車車主。順風車平台的合規、安全之路,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