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尼爾曼:發達國家為氣候問題做的努力,看起來不太靠譜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安東·尼爾曼】
世界能源和經濟危機將氣候議程帶到了一個關鍵的岔路口。它們疊加在已經積累的問題上,這不僅讓人質疑《巴黎協定》所述目標是否能實現,也讓人質疑數億人的福祉和人身安全。
發達國家有許多工具和資源,如果使用得當,可以對這些議程產生積極影響,並幫助找到可接受的解決方案,氣候外交(CD)就是其中之一。除聯合國外,各種“氣候問題研究中心”也在全球、區域、國家和企業層面積極組建。在世界地緣政治和經濟衝突日益加劇的背景下,氣候外交和能源轉型是否有足夠的潛力幫助應對下一個挑戰?
氣候外交:發展和範圍
一般認為,氣候外交這一概念誕生於上世紀90年代初,其具體“生日”是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通過的那一天。
這種説法是非常正確的,因為這是氣候問題首次被置於國際多邊法律文件的中心,並具備了強制執行力。與此同時,我們絕不能忘記,就與氣候直接相關的問題達成一致或成功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奠定基礎的嘗試開始得更早。
例如,1972年召開了聯合國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該會議致力於在不影響全球或區域環境問題的情況下尋找減少貧困的解決方案。然而,在接下來的10年裏,這一目標沒有取得任何進展,主要原因發達國家都不願意犧牲經濟發展的利益(你不能指責發展中國家不願意放棄經濟利益去致力於環保)。

1972年,聯合國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圖片:© UN Photo/Yutaka Nagata)
與此同時,世界環境問題有增無減,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尋求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緊迫。
這促使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提議成立一個環境與發展特別委員會,由挪威前首相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擔任主席。該委員會的最終報告不僅引入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還提出了平衡經濟增長、環境保護和社會正義這三個主要問題的若干途徑。
如果經濟、環境保護和司法之間的緊張關係聽起來很熟悉,那絕非巧合——至少從1972年開始,到近40年後在格拉斯哥還有沙姆沙伊赫(分別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和第27次會議締約方),這種問題變得尤為尖鋭,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圍繞經濟利益與發展優先權的公平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角逐。時至今日,這種矛盾仍然遠未得到解決。
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之前,1988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就已經成立了。這一組織“旨在評估氣候變化的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研究狀況、其原因、潛在影響和應對策略。解決國家之間的環境和氣候偏見,締結雙邊倡議和協議”等等。
一些氣候研究人員甚至將個別裁軍協定納入與氣候或近氣候問題相關的措施組,例如,美俄雙方在裁軍的框架下制定了《禁止以軍事手段或以任何其他敵對方式使用影響環境的手段公約》,並於1976年由聯合國大會通過。
本文的目的不是對氣候變化的歷史或實踐進行間接研究。筆者提供以上史料,只是為了説明氣候問題已經被國際社會系統地考慮了十幾年,已經成為了一個每年都會提到的世界治理焦點問題,在解決過程中,各國分別積累了積極和消極的經驗.
不幸的是,根據這些經驗,筆者可以初步得出結論,如果一方面,目標是無條件減少温室氣體排放(以遵守《巴黎協定》關於保持全球平均氣温上升的決定,低於2攝氏度,同時努力控制在1.5度以下),另一方面要防止個別國家經濟發展失敗,充分遵守社會經濟公平,那麼最困難的事情還在後面。簡而言之,發展中國家不會接受發達國家“過河拆橋”式的排放分配方案,世界氣候外交與能源轉型之路仍然危機重重。
為能源轉型建立機構
能源轉型對重新繪製世界能源地圖的影響越來越大,氣候外交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上實施能源轉型的潛力,自然會導致相關機構的形成和加強。
除聯合國和佈雷頓森林機構外,G7、G20、國際能源署(IEA)、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金磚國家、歐盟、亞太經合組織(APEC)、上海合作組織、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等國際合作機制也在發揮着重要作用。
許多國家也形成了自己的氣候外交方式和機構(如美國、中國、俄羅斯、日本、沙特阿拉伯、印度等),世界上最大的公司和銀行以及領先的諮詢公司,也都對能源轉型作為氣候議程的一部分表現出極大的興趣,這實際上導致了企業層面氣候治理中心的形成。民間社會和公共外交機構正在表現出越來越多的活動和參與。
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世界關於能源轉型與氣候治理的合作機制不可謂不多,甚至可以説此類合作機制完全處於飽和狀態。然而,除中國外,各國的氣候議題在幾十年如一日的拉扯中並未得到實質性突破,這與氣候相關問題的高昂治理成本有關。

氣候轉型:需要付出什麼代價
首要的代價是需要大量投資,來為氣候問題的可持續解決方案提供資金。
一項名為《需要多少投資才能實現無碳經濟(淨零)》的氣候研究報告比較了國際能源署、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和彭博社的氣候治理花銷預測。根據該預測,從2022年到2050年,來自公共部門的、針對氣候問題的投資從35萬億到55萬億美元不等。這還沒有計算氣候問題的私人捐贈與投資。到2050年,人類若想完全實現當前框架下的減排方案,最終可能需要的資金達110萬億美元到160萬億美元之間。
這個數字仍然是保守估計。能源轉型(即使不考慮運輸部門的轉型成本)顯然將在這個過程中佔大部分成本。例如,美國政府曾在休斯敦著名的2022年國際能源商業論壇上,宣稱他們進行了估算並公佈了能源轉型的大致成本,其報告稱,到2050年期間,僅美國一國的氣候問題解決資金就可能達70萬億到80萬億美元。
龐大的治理成本顯然讓發展中國家對氣候治理問題望而卻步或敷衍了事,發展中國家不可能心甘情願地扛下如此龐大的財政支出去熱衷於氣候問題。對廣大發展中國家而言,這些資金用於發展的優先級遠高於氣候議題。
解決排放問題的主要工具
現代能源轉型,也被稱為第四次能源轉型。以環保為主題的現代能源轉型,與之前的能源轉型有一個主要區別:在這之前,所有的能源轉型都只是為了增加新的能量來源、提高機器運作效率,而現代能源轉型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可持續、低污染等環保要求。
新的轉型是基於這樣一種理解:即該過程旨在用可再生綠色能源(包括天然氣和核能作為過渡能源)去除和取代傳統化石能源,並在未來用其他基於新技術的可持續能源進一步替代天然氣等“低污染能源”。此外,這種能源轉型涉及能源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優化,這將在下文提到。
各國將使用化石能源(電力、熱力和交通)的部門視為轉型的主要部門並非偶然現象。根據各種報告評估,73%至75%的温室氣體排放來自這些部門。同時,它們中的二氧化碳含量約為70%。將這些排放量限制在最低限度,將是實現減排目標的主要方式。
然而,世界主要國家卻很少提及實現全球碳排放完全歸零的目標,這並非巧合。歐盟和一些國家(包括俄羅斯、美國和歐盟)已宣佈它們將分別在2050-2060年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但對完全零排放的話題卻置若罔聞。
我們必須牢記的是,首先,除了能源和交通的排放外,其他經濟領域的排放也不可小覷(而且在可預見的未來不太可能將它們實現物理零排放)。其次,發達國家繼續佔據經濟鏈條最高端、繼續為民眾提供高碳排生活的意願不可磨滅,這也是為何他們極力想要通過發展中國家減排來達成其全球“碳達峯”目的的原因。
如果第一個問題可以通過二氧化碳捕獲並儲存或加工成有用的產品(從新的合成燃料到建築和其他碳工業材料)來解決(本質上,這是無關政治的技術問題),那麼第二個問題則至少需要在可持續經濟管理領域,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做出相當大的協調努力,以更積極的國際金融團結才能完美解決。在當前世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中國家渴望發展勝過環保議題的大背景下,筆者對問題的解決持悲觀態度。
新能源轉型的目標之一是整個能源領域的深度優化。這包括以下項目:
1. 通過使用例如熱電聯產技術提高能源效率,減少能源生產和運輸中的損失等;
2. 基於風能和太陽輻射的可再生能源的週期性和間歇性運行而節約能源;
3. 封存和轉化二氧化碳,以及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泄漏,捕獲甲烷和其他温室氣體並進行再生產,這將在實現轉型目標方面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然而,我們絕不能忘記,如果沒有某些政治、法律、金融和社會經濟措施的存在和正確應用,這樣的技術過渡也是不可能的。在此框架內,國際社會有必要解決供需關係、非市場限制或優惠的施加、從集中式能源分配系統向更加分散的混合系統過渡的主要問題,還有地方一級的能源儲存和調度等技術問題。
更重要的則是實現國際深度合作,這需要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團結一致,更需要發達國家放下借環保議題保持發展領先地位的小心思。這一問題的複雜性和深度遠勝技術問題。

2021年10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在英國格拉斯哥開幕。新華社記者 韓巖 攝
下一階段:順風順水,水深火熱
很明顯,能源危機作為最強大的驅動力,將為世界的能源轉型過程定下基調。
高油價也推高了電價。由於冬季需求氣和工業用氣的短缺,歐盟開始恢復使用煤炭,這是向綠色浪潮過渡的嚴重挫折。
另一方面,傳統化石能源的高價格通常導致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加。這似乎現在就會發生,也許隨着可再生能源的引入速度,情況會發生一些變化。但是,在沒有解決節能問題的情況下,過快引入新的高容量可再生能源很可能會重演德國和美國發生大停電的情況。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這些能源消耗巨大的主要國家,其電網是否已經準備好承擔增加的負荷。
在德國,該國政府宣稱將在2035年之前讓所有交通工具都改用電動機。但問題是,如果機動車電氣化以如此激進的方式發展,而不是徹底的現代化和漸進式發展,那麼德國的電力分配系統將會崩潰,這是一個巨大的額外長期成本。此外,德國能源改革的大背景是經濟衰退去工業化,德國將有多大能力進行電網改造與電動車生產?筆者對這種前景並不看好。
在瑞士,該國已經認真考慮在能源危機背景下限制使用電動汽車的措施,即一方面在照明、供暖和通信用電與個人“綠化”方面做出努力。另一方面,在機動車方面推行激進的電氣化。
我沒有理由懷疑瑞士人的智慧,但將新能源連接到網絡的能力和數量也不是無限的,它們不僅要擴展,還要讓新能源系統與老舊的電網相適應,並研究出越來越多的小體積能源設備。所謂的小體積能源設備,即屋頂上有面板的家庭系統網絡,如太陽能系統等。這將對歐盟老舊的電力網絡有所幫助,但這並沒法真正改變局面。由於一些現實問題,我們總是會遇到小容量能量設備明顯的侷限性:並沒有足夠數量的可用性電池和生產電池所需的稀有金屬,電池安全回收的技術也遠不達標,能夠符合大容量、小體積標準的電池的操作條件和效率等也沒有達到技術標準。
不僅是電池的回收問題,而且已經拆除的、已投入使用的和未來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問題,也開始越來越嚴重。例如,第一批大型風電場和SPP的使用壽命很長並且已經退役,必須對其進行處理,最好是通過使用綠色能源,當然,以最環保的方式。
這些遠不是當今能源轉型面臨的所有問題。
能源轉型面臨的問題有的是科技領域的,有的是政治領域的,尤其是在努力“平均”發達國家或欠發達國家對全球零排放的工作方面;能源轉型對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財政負面影響巨大;大型項目的開發和國際融資都需要鉅額款項支持,發展中國家普遍缺乏能源轉型的動力。這導致印尼、越南和南非等國煤炭產能的長期居高不下。
但同時,國際碳交易市場正在逐步發展壯大。預計將在2023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發佈的《巴黎協定》第6條,將有助於擴大為脱碳做出貢獻的參與國的數量。與此同時,個別國家和地區(例如歐盟)打算或已經引入各種形式的跨境税收或提高對低碳進口商品的要求。金融機構在其投資和貸款政策中增加的環境要求,也越來越多地被各國所普遍採納。
筆者希望需要新技術的能源轉型,將成為經濟發展和創造新就業機會的引擎,以取代因傳統能源退出而失去的就業機會。我也有理由相信,除了更廣泛地使用氫氣和其他非生物氣體(例如氨氣)之外,新的可持續能源領域也將取得突破,為人類創造微型核反應堆當地用途、新的節能系統等。當然,這也需要意志、時間和資源,更需要各國合作。
謹慎預測
針對目前的能源轉型和氣候外交的實際情況,筆者做出了一些謹慎的預測。
儘管存在真正的挑戰和困難,第四次能源轉型仍將如期發生。儘管時間框架、規模和實現它們的一些方式將發生變化,但綠色趨勢仍將是主要趨勢。轉型將會產生一個全新的、現代化的能源系統,這一系統能夠用於高效的生產和分配、負責任的能源消耗,以及更環保的運輸工作。新的可持續能源可以使這種轉變更快、更有意義。
同時,不要指望傳統資源會在25-30年內完全停止在世界上的使用,但它們的份額和使用方法會發生變化,有利於“綠色化”。
一方面,通過廉價化石能源發展經濟與解決緊迫的氣候問題之間的主要矛盾,在可預見的未來將繼續存在。天然氣和核電作為低碳能源,加上二氧化碳儲存能力的提高和碳信用市場的發展,可以減少這一矛盾的負面影響,但如果不繫統地應用其他措施,不太可能完全消除這一矛盾。
一個更公平、更有針對性的國際金融責任分擔體系,現在是並將是平衡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關鍵。能源轉型離不開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態度和發達國家集團讓利的決心,決定了能源轉型的實際效果和成敗。
氣候外交機構將在全球、區域、國家和企業層面繼續發展和加強。
氣候外交作為通過尋找可接受的解決方案和方法實現能源轉型的主要手段,不僅將保持其重要性,而且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增加,與相關領域的互動也會越來越多。與通常被認為是“可能的藝術”的古典外交不同,氣候外交有時不得不扮演“不可能的藝術”的載體。氣候外交更多可能將會作為各國“討價還價”的議題平台,作為各國利益交換的掩護工具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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