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危機、年齡焦慮……代表委員們呼籲:35歲職場門檻該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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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水平比較高,經驗也很豐富,只是因為年過35歲,就在就業市場上處處碰壁。最後一家企業同意招他,但壓低了他的薪酬,而他只能無奈接受。”
看到這樣的新聞報道,上海熊貓機械(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經理李豐代表很不理解:“35歲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卻遭遇就業歧視,這對勞動者不公平。”

近期,一項針對我國中年人生存狀態的調研報告指出:除了公務員錄取要求年齡在35歲以下,許多城市吸引人才的落户政策也要求35歲以下。四川大學曾研究了30萬個招聘廣告,發現上海8成以上、成都7成以上的社會職位都要求應聘者年齡在35歲以下。
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注意到,在一些行業企業,勞動者超過35歲就面臨求職難、流動難、晉升難、再就業難等現實問題,由此引發“中年危機”“年齡焦慮”等負面情緒。
對這一就業歧視現象,代表委員們呼籲:打破35歲的職場門檻,讓各年齡段勞動者都有施展才華的舞台。
35歲為何成了求職的一道坎?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就業研究所所長
曾湘泉認為——

一些企業認為35歲意味着工作熱情和工作精力下降,習慣用收割青春紅利的‘掐尖’方式,這樣的認知對企業是不利的,因為技術創新需要積累,35歲上下的勞動者正是技術、資源、經驗都豐富的“黃金期”。
這一現象背後的原因:一是用人單位缺乏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沒有對崗位任職資格進行科學分析和界定,“任何與工作績效或個人勞動生產率無關的限制條件都是就業歧視”。
二是我國反就業歧視的法律規制還不健全,缺乏實施細則,導致對包括年齡歧視在內的就業歧視遏制乏力。
打破35歲的職場門檻,代表委員怎麼説?
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委員——

加強對中高齡勞動者的就業服務,特別是針對受教育水平偏低、技能單一的中高齡就業困難人員,推出更多幫扶措施。
建立暢通的職位晉升、崗位流通渠道,讓各年齡段勞動者都有施展才華的舞台。
機關單位應發揮帶頭示範作用,探索放開公務員考試35週歲限制,推動形成尊重中高齡就業者的良好社會風尚和積極心理預期。
四川恆和信律師事務所主任
李正國委員——
部分行業盛行超時加班,對勞動者個人時間、身體都提出了較高要求,因此更青睞35歲以下的勞動者。這種以透支勞動者健康為代價的發展模式不可持續,應被制止。
上海熊貓機械(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經理李豐代表——
除了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我所在的企業招聘時一般只考察勞動者的能力與資質,但就業市場上對大齡勞動者的歧視仍然廣泛存在。有的企業甚至把對求職者的年齡“紅線”提前到30歲以下。
此外,代表委員還建議——
加大反年齡歧視就業立法和執法監督力度。應強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確就業年齡歧視判定標準,增加監管處罰可操作性,對各年齡段勞動者給予平等就業保護,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將年齡作為招聘、晉升或辭退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