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樂福分店再出問題,因銷售含有異物月餅被罰5萬
解红娟

近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書引發關注。
企查查APP顯示,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通州店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沒收違法所得47.1元,並處罰款5萬元。
違法事實顯示,當事人銷售的“京式月餅(紅豆沙)”、“京式月餅(黑芝麻)”、“京式月餅(雙麻)”、“京式紅豆沙月餅”、“提漿宮餅(粒粒紅豆)”、北京稻香村“廣式月餅(糖醇蓮蓉)”月餅存有黑色及白色絲狀異物。
具體來看,月餅實物為天津市永發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京式餅(紅豆沙)”,“京式月餅(黑藝麻)”,“京式月餅(雙麻)”,天津市盛和樣食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委託天津市永發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盛和樣“京式紅豆沙月餅”,北京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北京格香村“提漿宮餅粒粒紅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北京格香村“廣式目餅藴蓮月餅”。
經調查,確實可看到存有黑色及白色絲狀是物。當事人亦予以確認。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旗下門店存在多條行政處罰記錄,處罰事由多次涉及食品安全問題,處罰總金額超百萬元。
例如,2022年3月,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天竺店銷售的“必品閣韓式土豆豬骨肉湯”、“金龍魚餃子專用麥芯粉”、“全聚德烤鴨專用醬”和“Heinz亨氏番茄沙司”產品已超過保質期屬於銷售超過保質期的,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被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7萬元。
2022年2月,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健翔橋店新增行政處罰信息,該店因經營腐敗變質的預包裝食品火鍋年糕、違反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8.6萬元,並沒收違法所得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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